一、職業性危害因素
工礦企業生產第一線的作業工人,在日常的生產作業過程中,可能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的職業性危害因素。這些職業性危害因素,按其來源可以分為下面三類:
(一)生產過程中接觸的有害因素
1.化學因素
工業生產中,作業工人所接觸的生產原料、中間體、輔助劑、成品、副產品、雜質和廢棄物等,有可能是不同毒性程度的化學毒物。
(1)常見的工業性化學毒物及危害:
①金屬與類金屬,如鉛、汞、錳、鎘、鉻、砷、磷等,有各自的靶器官毒性。
②刺激性氣體,如氨、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光氣、硫酸二甲酯、臭氧等,可能引起急性中毒,出現急性支氣管炎、化學性肺泡炎和肺水腫。
③窒息性毒物,如一氧化碳、硫化氫、二氧化碳和氰化物等,可引起缺氧而發生昏迷。
④有機溶劑,如醇類、酯類、氯烴、芳香烴等,具有脂溶性,親神經性,具有麻醉作用。此外,苯可抑制骨髓造血,氯烴可引肝損害。
⑤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等,可使血紅蛋白氧化為高鐵血紅蛋白,從而使血紅蛋白失去攜氧的功能,出現紫紺和缺氧。
⑥殺蟲劑,如有機氯、有機磷、氨基甲酸酯類和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等。殺蟲劑主要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中毒時可發生昏迷、抽搐。
(2)生產性粉塵及危害:
工業生產過程中,對固體物料進行破碎、研磨、熔融,粉料的裝卸、運輸、混拌以及氣態物質的升華、氧化等操作時,都可能接觸生產性粉塵。作業工人長期吸入生產性粉塵,其主要的病理改變是引起肺組織的纖維化,導致塵肺。
常見的生產性粉塵:
①無機粉塵,如石英、石棉、石墨、滑石、煤、鐵、鉛、鋅、錳、稀土、水泥、陶瓷、玻璃、合金材料等。
②有機粉塵,如毛、羽、絲、棉、麻、谷物、蔗渣、木、茶、合成樹脂、合成纖維等。
在生產環境中,上述種類粉塵往往是混合存在的。
2.物理因素
(1)異常氣象條件,如高溫、熱輻射、高濕和低溫等。
(2)異常氣壓,如高氣壓、低氣壓等。
(3)噪聲、振動、超聲波等。
(4)非電離輻射,如可見強光、紫外線、紅外線、射頻、微波、激光等。
(5)電離輻射,如X射線、γ射線等。
3.生物因素
如炭疽桿菌、布氏桿菌、森林腦炎病毒及蔗渣上的霉菌等。
(二)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
1.勞動組織和制度的不合理,如勞動時間過長、工休制度不健全或不合理等。
2.勞動中的精神過度緊張,如在生產流水線上的裝配作業工人等。
3.勞動強度過大或勞動安排不當,如安排的作業與勞動者的生理狀況不相適應,或生產定額過高,或超負荷的加班加點等。
4.個別器官或系統過度緊張,如由于光線不足而引起的視力緊張等。
5.長時間處于某種不良的體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設備等。
(三)與一般衛生條件不良有關的有害因素
1、生產場所設計不符合衛生標準,如廠房矮小、狹窄,車間布置不合理,特別是把有毒和無毒工段安排在同一個車間里等。
2.缺少必要的衛生工程技術設施,如沒有通風換氣或照明設施,或未加凈化而排放的煙塵或污水。
3.缺少防塵、防毒、防暑降溫、防噪聲的措施、設備,或有而不完善、效果不好。
4.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方面的配制有缺陷。職業性有害因素對生產工人的健康所引起的負面影響,則稱為職業性損害,包括工傷和職業性疾病。
二、職業病
職業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體,當其強度或濃度與累積時間超過一定限度時,人體就可能出現相應的臨床癥狀和體癥,這類有明確因果關系的疾病稱為職業性疾病或廣義的職業病。一般被認定為職業病,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第一,該疾病應與工作場所的職業性有害因素密切有關;
第二,所接觸的有害因素的劑量(強度或濃度)無論過去或現在,已足可導致疾病的發生;
第三,必須區別職業性與非職業性疾病所起的作用,前者的可能性必須大于后者。
雖然對上述概念的認識相同,但由于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社會制度、經濟條件、診斷技術普及或掌握的程度各不相同,因而,各個國家、地區或一個國家、地區的不同時期所規定的職業病范圍和病種是迥然不同的。凡由政府主管部門明文規定的職業病,稱為法定職業病或狹義的職業病。1957年,我國衛生部首次公布了職業病名單,將當時危害職工健康和影響生產比較嚴重、職業性比較明顯的塵肺等14種職業病列為國家法定的職業病。1987年,我國衛生部重新公布了新的職業病名單。新公布的職業病名單共分九類職業病,總病種為99種。其職業病分為以下幾大類:
(一)職業中毒
鉛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鉛);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錳及其化合物中毒;鎘及其化合物中毒;鈹病;鉈及其化合物中毒,釩及其化合物中毒;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氫、磷化鋅、磷化鋁);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砷化氫):砷化氫中毒;氯氣中毒;二氧化碳中毒;光氣中毒;氨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硫化氫中毒;磷化氫、磷化鋅、磷化鋁中毒;工業性氟病;氰及腈類化合物中毒;四乙基鉛中毒;有機錫中毒;羥基鎳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正己烷中毒;汽油中毒;有機氟聚合物單體及其熱裂解物中毒;二氯乙烷中毒;四氯化碳中毒;氯乙烯中毒;三氯乙烯中毒;氯丙烯中毒;氯丁二烯中毒;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三硝基甲苯中毒;甲醇中毒;酚中毒;五氯酚中毒;甲醛中毒;硫酸二甲酯中毒;丙烯酰胺中毒;有機磷農藥中毒;氨基甲酸酯類農藥中毒;殺蟲脒中毒;溴甲烷中毒;擬除蟲菊酯類農藥中毒;根據《職業性中毒性肝病診斷標準與處理原則》可以診斷的職業性中毒性肝病;根據《職業性急性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總則》可以診斷的其它職業性急性中毒。
(二)塵肺
矽肺;煤工塵肺;石墨塵肺;炭黑塵肺;石棉肺;滑石塵肺;水泥塵肺;云母塵肺;陶工塵肺;鋁塵肺;電焊工塵肺;鑄工塵肺。
(三)物理因素職業病
中暑;減壓病;高原病;航空病;局部振動病;放射性疾病:急性外照射放射病、慢性外照射放射病、內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膚燒傷。
(四)職業性傳染病
炭疽;森林腦炎;布氏桿菌病。
(五)職業性皮膚病
接觸性皮炎;光敏性皮炎;電光性皮炎;黑變病;痤瘡;潰瘍;根據《職業性皮膚病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可以診斷的其它職業性皮膚病。
(六)職業性眼病
化學性眼部燒傷;電光性眼炎;職業性白內障(含放射性白內障)。
(七)職業性耳鼻喉疾病
噪聲聾;鉻鼻病。
(八)職業性腫瘤
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聯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膚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爐工人肺癌;鉻酸鹽制造業工人肺癌。
(九)其它職業病
化學灼傷;金屬煙熱;職業性哮喘;職業性變態反應性肺泡炎;棉塵病;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牙酸蝕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