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政府下發《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在有關區縣(自治縣)中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今后,COD和SO2這兩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指標,將擺上“柜臺”進行買賣。目前,正加緊制定交易管理的具體辦法的制定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權基準價格。
一是COD和SO2兩項指標可買賣,企業削減排污量將獲益。按照《方案》規定,重慶市將在流域水環境質量COD指標不達標或區域大氣環境質量SO2指標不達標的區縣(自治縣),以及環境質量達標但已無COD、SO2減排潛力的區縣(自治縣)中開展新增COD和SO2排污權交易試點。交易主體分為需求方和轉讓方。需求方為需要新增COD、SO2排放的排污單位,轉讓方為合法擁有可供交易的COD、SO2排放權的單位。排放權以指標進行交易,一個指標分別對應一年一噸的COD或者SO2的排放量。《方案》規定,指標轉讓方每轉讓一個排放指標,必須相應削減一噸COD或SO2的排放量。這就意味著,排污權交易將推進排污單位主動減少排污。
二是外購指標必須環境質量達標,主城九區不得購入SO2指標。《方案》規定,排污指標交易必須在滿足環境質量要求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前提下開展,在水環境質量COD指標不達標的流域或大氣環境質SO2指標不達標的區域內,需求方只能在本流域或本區域內削減指標中購買!斗桨浮吠瑫r要求,主城九區(含北部新區)范圍內,一律不得購入SO2排放指標;擁有SO2排放指標的轉讓方,只能向主城九區(含北部新區)以外的SO2達標地區轉讓。此外,《方案》還規定,被列為環保信用不良、環保掛牌督辦或污染源限期治理期間的排污單位一律不得轉讓或購入排放指標。
三是將建立排污權交易管理中心。為加強排污權交易的管理,將成立重慶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管理中心,在市環保局委托下開展工作,對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排放總量的技術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許可的技術支撐,交易資格的審核,交易真實性的核定,交易過程的監督,以及負責辦理市級統籌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權的出讓,并參與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