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誰管?市民大多會想到環保部門。可實際上,環保部門并沒有執法權。鄭州市環保局在昨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呼吁,盡早完善相關法規政策。
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加大,都市村莊的集中改造,老百姓對生活中的噪音污染意見越來越大。
對此,鄭州市環保局法規處處長吉慶利表示,城市里噪音主要是工業、施工、生活、機動車四種,目前,市民投訴最多的,是施工噪音。根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以及鄭州市171號政府令,施工噪聲和生活噪聲,由區執法局行使行政處罰權。
吉慶利說,對于施工等噪音,他們只能負責監測,提出限期整改意見,但沒有執法權。鄭州環境檢測中心站副總工程師李鈞也表示,像社區居民裝修噪音污染投訴也非常厲害,但目前的法律法規對這方面監管還存在空白,急需完善。
新聞發布會上,鄭州市環保局還通報了去年的天氣情況:2009年全年,鄭州城區環境空氣質量一、二級達標天數為322天,達標率為88.2%,與2008年相比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