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各地環境污染事故頻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為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確保環境安全,我市將從四個方面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
一是強化事前防范,督促全市環境風險重點企業深化主體責任認識,并按規定落實環境風險防范各項措施。
二是嚴厲執法,對企業存在的違法排污、未按時完成環境安全隱患整改等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避免因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造成突發環境事件。對未按時完成環境安全隱患整改的企業,依法報送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建議停產治理或責令關閉,確保徹底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三是細化完善環境應急預案的管理。督促環境風險重點防范企業制定并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責任、規范程序、細化流程、完善措施,提高預案的規范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堅持應急值守,妥善處置各類環境污染事故。環保部門將嚴格執行環境應急24小時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主動收集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繼續開展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并及時報送相關信息。對遲報、瞞報、漏報、謊報等行為,將堅決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