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公司頒布執行的“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25項重點要求”的第一章第一節就是“電纜防火”。并且,全部是針對火電廠的。其原因:
(1)火電廠主設備的自動化裝置、安全自動裝置、保護裝置多,低壓電纜用量大。輔助設備多、高低壓電動機多,導致高低壓動力電纜多、長、分布廣,相應操控、測量、信號電纜也就多;
(2)需測控的物理、化學參數多,不少參數需要換成電氣量進行測控,也增加了很多低壓電纜;
(3)這些電纜所處的外部環境大多較差,如高溫、油污、潮濕、煤粉塵復蓋等;
(4)部分電纜運行維護困難,電纜溝內電纜的密集度高。
火電廠電纜發生事故的幾率高,所以,電纜防火是火電廠的重點反措。而對于小電廠、供電企業的變電站就不是重點反措。這并不是說供電企業的變電站對電纜防火就不必予以重視!
建國50多年來,變電站因電纜失火而造成重特大經濟損失的事故案例鮮見。其原因:
(1)220kV及以上變電站多在城市郊區及遠郊區,絕大多數是架空進出線,動力電纜極少;
(2)220kV終端站及以下電壓等級變電站雖直接與用戶相連,因絕大多數變電站都是架空出線,所以,站內動力電纜都不長,根數不多,且分散布置。目前,我公司僅昆明供電局因城網人地,35,10kV電纜總長度超過500km,有的變電站全是電纜出線,電纜溝內電纜較密集,但一般不超過30根,與火電廠相比,相差甚多;而且,電纜所處的外部環境要比火電廠的好得多;
(3)變電站電纜數量多,總長長的是操控、計量(含保護用的電壓電流電纜)、信號電纜。操控電纜承受的是脈沖負荷,正常運行時,負荷率極低;計量電纜為保證計量準確度,截面的裕量很大;信號電纜基本處于兩個極端狀態(導通、斷路),正常運行時,約一半以上信號電纜只帶有電壓而無電流流通,從上可知,這些電纜的發熱量極小,不存在過熱問題,由這些電纜引發火災的幾率幾乎沒有;
(4)絕大多數變電站,35,10kV電纜都是單根單獨敷設,就是發生短路著火也不會波及其它電纜,不大可能發生大面積火災。
變電站的電纜防火如何搞才比較合適呢?因無行業規范,各單位搞的差別頗大。盲目效法火電廠的做法并不合適。筆者對此談談自己的看法。
(1)220kV及以上變電站的操控電纜選擇耐火電纜。戶外電纜進入控制室前選擇合適地點用耐火包堆砌做阻燃隔離;
(2)220kV終端站及110kV及以下變電站的電源進線開關的操控電纜使用耐火電纜。戶外電欖進入控制室前的防火措施與上同。35,10kV的電纜溝出口處用耐火包堆砌阻燃隔離;
(3)使用耐火包,新敷電纜時拆砌方便;
(4)變電站沒必要使用耐火槽盒;
(5)不主張在電纜外表涂阻燃涂料,原因:
①在電纜穿越樓板的集束段,內層電纜涂不到涂料,施工單位不可能敷一根涂一根,僅涂在外層電纜表面,起不到預想的阻燃效果;
②阻燃涂料涂層厚度,廠家要求在1mm及以上,實際上,在安全性評價的查評中發現,幾乎都達不到技術要求;
③涂料附著性不好的,運行不久即出現自行脫落現象,勢必影響阻燃效果;
④新敷電纜時,也要刮碰掉部分涂料;
⑤個別單位在10kV戶外電纜直立段上涂阻燃涂料意義不大。
(6)安全性評價中發現使用耐火泥封堵存在以下問題需引起重視:
①耐火泥的質量不合格,有的很軟,有的已固化。耐火泥的物理性能應是軟硬適中,不滴落、不硬化,新敷電纜時,將耐火泥掏上來還能重新使用;
②具體封堵上,有的只在電纜孔洞周圍用少量耐火泥封住,沒有一定厚度。電纜集束穿過樓板只在樓板表面封堵,實際上起不了阻燃作用。正確做法是,每根電纜周圍都要有耐火泥,且至少要有10cm以上的厚度,這樣當電纜著火后才能有效地阻燃并堅持足夠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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