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規定
1.1本章的規定適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壓架空電力線路、變電站(發電廠)電氣設備上,采用等電位、中間電位和地電位方式進行的帶電作業,以及低壓帶電作業。
在海拔10OOm以上帶電作業時,應根據作業區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類空氣與固體絕緣的安全距離和長度、絕緣子片數等,并編制帶電作業現場安全規程,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1.2帶電作業應在良好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電(聽見雷聲、看見閃電)、雪雹、雨霧不得進行帶電作業。風力大于5級時,一般不宜進行帶電作業。
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惡劣天氣進行帶電搶修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充分討論并編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
1.3對于比較復雜、難度較大的帶電作業新項目和研制的新工具,應進行科學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編出操作工藝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和使用。
1.4參加帶電作業的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企業書面批準后,方能參加相應的作業。帶電作業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應由具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1.5帶電作業應設專責監護人。監護人不得直接操作。監護的范圍不得超過一個作業點。復雜或高桿塔作業必要時應增設(塔上)監護人。
1.6帶電作業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認為有必要時,應組織有經驗的人員到現場勘察,根據勘察結果做出能否進行帶電作業的判斷,并確定作業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應采取的措施。
1.7帶電作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用重合閘,并不得強送電:
1.7.1中性點有效接地的系統中有可能引起單相接地的作業
1.7.2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的系統中有可能引起相間短路的作業
1.7.3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認為需要停用重合閘的作業。
嚴禁約時停用或恢復重合閘。
1.8帶電作業工作負責人在帶電作業工作開始前,應與值班調度員聯系。需要停用重合閘的作業,應由調度值班貫履行許可手續。帶電作業結束后應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匯報。
1.9在帶電作業過程中如設備突然停電,作業人員應視設備仍然帶電。工作負責人應盡快與調度聯系,值班調度方末與工作負責人取得聯系前不得強送電。
2一般安全技術措施
2.1進行地電位帶電作業時,人身與帶電體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表8-1的規定。35KV及以下的帶電設備不能滿足表8-1規定的最小距離時,應采取可靠的絕緣隔離措施。
表8-1人身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KV)103566110220330500
距離(m)0.40.60.71.01.8(1.6)*2.23.4(3.2)**
*220KV帶電作業安全距離因受設備限制達不到1.8m時,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取括號內1.6m數值。
**海拔500m以下,500KV取3.2值,但不適用于500KV緊湊型線路。海拔在500-1000M時,500KV取3.4m值。
2.2絕緣操作桿、絕緣承力工具和絕緣繩索的有效長度不得小于表8-2的規定。
表8-2絕緣工具最小有效絕緣長度
電壓等級(KV)有效絕緣長度(m)
絕緣操作桿絕緣承力工具、絕緣繩索
100.70.4
350.90.6
661.00.7
1101.31.0
2202.11.8
3303.12.8
5004.03.7
2.3帶電作業不得使用非絕緣繩索(如棉紗繩、白棕繩、鋼絲繩)。
2.4帶電更換絕緣子或在絕緣子串上作業,應保證作業中良好絕緣子片數不少于表8-3的規定。
表8-3良好絕緣子最少片數
電壓等級(KV)3566110220330500
片數23591623
2.5更換直線絕緣子串或移動導線的作業,當采用單吊線裝置時,應采取防止導線脫落的后備保護措施。
2.6在絕緣子串末脫離導線前,拆、裝靠近橫擔的第一片絕緣子時,應采用專用短接線或穿屏蔽服方可直接進行操作。
2.7在市區或人口稠密的地區進行帶電作業時,工作理場應設置圍欄,派專人監護,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2.8非特殊需要,不應在跨越處下方或鄰近有電力線廳或其他弱電線路的檔內進行帶電架、拆線的工作。如特殊需要,則應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經本單位生產領導(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
3等電位作業
3.1等電位作業一般在66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力線和電氣設備上進行。若需在35kV電壓等級進行等電位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絕緣隔離措施。lOkV及以下電壓等級電力線路和電氣設備上不得進行等電位作業。
3.2等電位作業人員應在衣服外面穿合格的全套屏蔽服(包括帽、衣褲、手套、襪和鞋),且各部分應連接良好。屏蔽服內還應穿著阻燃內衣。
嚴禁通過屏蔽服斷、接接地電流,空載線路和偶合電容器的電容電流。
3.3等電位作業人員對接地體的距離應不小于表8-1的規定,對相鄰導線的距離應不小于表8-4的規定。
表8-4等電位作業人員對鄰相導線的最小距離
電壓等級(KV)3566110220330500
距離(m)0.80.91.42.53.55.0
3.4等電位作業人員在絕緣梯上作業或者沿絕緣梯迸人強電場時,其與接地體和帶電體兩部分間隙所組成的組合間隙不得小于表8-5的規定。
表8-5等電位作業中的最小組合間隙
電壓等級(KV)3566110220330500
距離(m)0.70.81.22.13.14.0
3.5等電位作業人員沿絕緣子串迸人強電場的作業,一般在22O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絕緣子串上進行。其組合間隙不得小于表8-5的規定。若不滿足表8-5的規定,應加裝保護間隙?鄢梭w短接的和零值的絕緣子片數后,良好絕緣子片數不得小于表8-3的規定。
3.6等電位作業人員在電位轉移前,應得到工作負責人的許可。轉移電位時,人體裸露部分與帶電體的距離不應小于表8-6的規定。
表8-6等電位作業轉移電位時人體裸露部分與帶電體的最小距離
電壓等級(KV)35-66110-220330-500
距離(m)0.20.30.4
3.7等電位作業人員與地電位作業人員傳遞工具和材料時,應使用絕緣工具或絕緣繩索進行,其有效長度不得小于表8-2的規定。
3.8沿導、地線上懸掛的軟、硬梯或飛車進入強電場的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3.8.1在連續檔距的導、地線上掛梯(或飛車)時,其導、地線的截面不得小于:鋼芯鋁絞線和鋁合金絞線120mm2;鋼絞線50mm2(等同OPGW光纜和配套的LGJ-70/40型導線)。
3.8.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經驗算合格,并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才能進行:
1)在孤立檔的導、地線上的作業
2)在有斷股的導、地線和銹蝕的地線上的作業
3)在8•3•8•1條以外的其他型號導、地線上的作業
4)兩人以上在同檔同一根導、地線上的作業。
3.8.3在導、地線上懸掛梯子、飛車進行等電位作業前應檢查本檔兩端桿塔處導、地線的緊固情況。掛梯載荷后應保持地線及人體對下方帶電導線的安全間距比表8-1中的數值增大0•5m;帶電導線及人體對被跨越的電力線路、通信線路和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離應比表8-1中的數值增大1m。
3.8.4在瓷橫擔線路上嚴禁掛梯作業,在轉動橫擔的線路上掛梯前應將橫擔固定。
3.9等電位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嚴禁用酒精、汽油等易燃品擦拭帶電體及絕緣部分,防止起火。
4帶電斷、接引線
4.1帶電斷、接空載線路,應遵守下列規定:
4.1.1帶電斷、接空載線路時,應確認線路的另一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卻以斷開,接入線路側的變壓器、電壓互感器確已退出運行后,方可進行。
嚴禁帶負荷斷、接引線。
4.1.2帶電斷、接空載線路時,作業人員應戴護目鏡,并應采取消弧措施。消弧工具的斷流能力應與被斷、接的空載線路電壓等級及電容電流相適應。如使用消弧繩,則其斷、接的空載線路的長度不應大于表8-7規定,且作業人員與斷開點應保持4m以上的距離。
表8•7使用消弧繩斷、接空載線路的最大長度
電壓等級(kV)103566110220
長度(km)50302010
3
注:線路長度包括分支在內,但不包括電纜線路。
4.1.3在查明線路確無接地、絕緣良好、線路上無人工作且相位確定無誤后,方可進行帶電斷、接引線。
4.1.4帶電接弓線時末接通相的導線及帶電斷引線時,已斷開相的導線將因感應而帶電。為防止電擊,應采取措施后才能觸及。
4.1.5嚴禁同時接觸末接通的或已斷開的導線兩個斷頭,以防人體串人電路。
4.2嚴禁用斷、接空載線路的方法使兩電源解列或并列。
4.3帶電斷、接藕合電容器時,應將其信號、接地刀閘合上并應停用高頻保護。被斷開的電容器應立即對地放電。
4.4帶電斷、接空載線路、藕合電容器、避雷器、阻波器等設備引線時,應采取防止引流線擺動的措施。
5帶電短接設備
5.1用分流線短接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跌落式熔斷器(保險)等載流設備,應遵守下列規定:
5.1.1短接前一定要核對相位
5.1.2組裝分流線的導線處應清除氧化層,且線夾接觸應牢固可靠
5.1.335kV及以下設備使用的絕緣分流線的絕緣水平應符合表8-13的規定
5.1.4斷路器(開關)應處于合閘位置,并取下跳閘回路熔斷器(保險),鎖死跳閘機構后,方可短接
5.1.5分流線應支撐好,以防擺動造成接地或短路。
5.2阻波器被短接前,嚴防等電位作業人員人體短接阻波器。
5.3短接開關設備或阻波器的分流線截面和兩端線夾的載流容量,應滿足最大負荷電流的要求。
6帶電清掃機械作業
6.1進行帶電清掃工作時,絕緣操作桿的有效長度不得小于表8-2的規定。
6.2在使用帶電清掃機械進行清掃前,應確認:清掃機械工況(電機及控制部分、軟軸及傳動部分等)完好,絕緣部件無變形、臟污和損傷,毛刷轉向正確,清掃機械已可靠接地。
6.3帶電清掃作業人員應站在上風側位置作業,應戴口罩、護目鏡。
6.4作業時,作業人的雙手應始終握持絕緣桿保護環以下部位,并保持帶電清掃有關絕緣部件的清潔和干燥。
7帶電爆炸壓接
7.1帶電爆炸壓接應使用工業8號紙殼火雷管。
7.2為防止雷管在電場中自行起爆,引爆系統(包括雷管、導火索、拉火管)應全部屏蔽。
引爆方式可采用地面引爆和等電位引爆。當采用等電位引爆時,應做到引爆系統與導線連接牢固;安裝引爆系時,作業人員應始終與導線保持等電位導火索應有足夠的長度以保證作業人員安全撤離。
7.3炸藥爆炸會降低空氣絕緣。為保證安全,應遵守下列規定:
7.3.1爆炸時,爆炸點對地及相間的安全距離應滿足表8-8的規定。
表8-8爆炸點對地及相間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kv)66及以下110220300500
500距離(m)2.02.53.03.55
7.3.2如不能滿足表8-8的規定,可在藥包外包食鹽或聚胺脂泡沫塑料,以減小由于爆炸時造成的空氣絕緣的降低。
7.4爆炸壓接時,所有工作人員均應撤到離爆炸點30m以外與雷管開口端反向的安全區。
7.5爆炸壓接時,爆炸點距絕緣子、分流線、金屬承力工具、絕緣工具之間的距離應大于表8-9的規定,否則,應采取保護措施。
表8-9爆炸點距離鄰近物的距離
臨近物承力工具及分流線絕緣子絕緣工具
距高(m)0.40.61.0
7.6若分裂導線間距小于0.4m,應設法加大距離或采取保護措施。
7.7出現瞎炮時,應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的有關規定處理。爆炸壓接使用的炸藥、雷管、導火索、拉火管均為易燃、易爆物品,均應按上述規程的有關規定加以管理。
8高架絕緣斗臂車作業
8.1高架絕緣斗臂車應經檢驗合格。斗臂車操作人員應熟悉帶電作業的有關規定,并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8.2高架絕緣斗臂車的工作位置應選擇適當,支撐應穩固可靠,并有防傾覆措施。使用前應在預定位置空斗試操作一次,確認液壓傳動、回轉、升降、伸縮系統工作正常、操作靈活,制動裝置可靠。
8.3絕緣斗中的作業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帶和絕緣工具。
8.4高架絕緣斗臂車操作人員應服從工作負責人的指揮,作業時應注意周圍環境及操作速度。在工作過程中,高架緣斗臂車的發動機不應熄火。接近和離開帶電部位時,應斗臂中人員操作,但下部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臺。
8.5絕緣臂的有效絕緣長度應大于表8-10的規定,且在下端裝設泄漏電流監視裝置。
表8-10絕緣臂的最小有效絕緣長度
電壓等級(kv)
1035-66110220
長度(m)1.01.52.03.0
8.6絕緣臂下節的金屬部分,在仰起回轉過程中,對帶電體的距離應按表8-1的規定值增加0.5m。工作中車體應良好接地。
9保護間隙
9.1保護間隙的接地線應用多股軟銅線,其截面應滿足接地短路容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²。
9.2圓弧形保護間隙的距離應按表8-11規定進行整定。
表8-11圓弧形保護間隙整定值
電壓等級(kv)220300
間隙距離(m)0.7~0.81.0~1.1
9.3使用保護間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9.3.1懸掛保護間隙前,應與調度聯系停用重合閘。
9.3.2懸掛保護間隙應先將其與接地網可靠接地,再將保護間隙掛在導線上,并使其接觸良好。拆除的程序與其相反。
9.3.3保護間隙應掛在相鄰桿塔的導線上,懸掛后應派專人看守,在有人、畜通過的地區,還應增設圍欄。
9.3.4裝、拆保護間隙的人員應穿全套屏蔽服。
10帶電檢測絕緣子
10.1使用火花間隙檢測器檢測絕緣子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0.1.1檢測前,應對檢測器進行檢測,保證操作靈活,測量準確。
10.1.2針式及少于3片的懸式絕緣子不得使用火花間隙檢測器進行檢測。
10.1.3檢測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絕緣子串時,當發現同一串中的零值絕緣片數達到表8-12的規定,應立即停止檢測。
表8-12一串絕緣子串中允許零值絕緣片數
電壓等級(kv)3566110220330500
絕緣子串片數357131928
零值片數123456
如絕緣子串的片數超過表8-12的規定時,零值絕緣子允許片數可相應增加。
10.1.4應在干燥天氣進行。
11低壓帶電作業
11.l低壓帶電作業應設專人監護。
12.2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其外裸的導電部位應采取絕緣措施,防止操作時相間或相對地短路。工作時,應穿絕緣鞋和全棉長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護目鏡,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嚴禁使用挫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
11.3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末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的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絕緣隔離措施。
11.4上桿前,應先分清相、中性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相線,后斷開中性線。搭接導線時,順序應相反。
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
12帶電作業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試驗
12.1帶電作業工具的保管
12.1.1帶電作業工具應存放于通風良好、清潔干燥的專用工具房內。工具房門窗應密閉嚴實,地面、墻面及頂面應采用不起塵、阻燃材料制做。室內的相對濕度應保持在50%~70%。室內溫度應略高于室外,且不宜低于0。C。
12.1.2帶電作業工具房進行室內通風時,應在干燥的天氣進行,并且室外的相對濕度不得高于75%。通風結束后,應立即檢查室內的相對濕度,并加以調控。
12.1.3帶電作業工具房應配備:濕度計、溫度計,抽濕機(數量以滿足要求為準),輻射均勻的加熱器,足夠的工具擺放架、吊架和滅火器等。
12.1.4帶電作業工具應統一編號、專人保管、登記造冊,并建立試驗、檢修、使用記錄。
12.1.5有缺陷的帶電作業工具應及時修復,不合格的應予報廢,嚴禁繼續使用。
12.1.6高架絕緣斗臂車應存放在干燥通風的車庫內,其絕緣部分應有防潮措施。
12.2帶電作業工具的使用
12.2.1帶電作業工具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轉動靈活,并按廠家使用說明書、現場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12.2.2帶電作業工具使用前應根據工作負荷校核滿足規定安全系數。
12.2.3帶電作業工具在運輸過程中,帶電絕緣工具應裝在專用工具袋、工具箱或專用工具車內,以防受潮和損傷。發現絕緣工具受潮或表面損傷、臟污時,應及時處理并經試驗或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12.2.4迸人作業現場,應將使用的帶電作業工具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絕緣墊上,防止絕緣工具在使用中臟污和受潮。
12.2.5帶電作業工具使用前,仔細檢查確認沒有損壞、受潮、變形、失靈,否則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V及以上兆歐表或絕緣檢測儀進行分段絕緣檢測(電極寬2cm,極間寬2cm),阻值應不低于700Mn。操作絕緣工具時應戴清潔、干燥的手套。
12.3帶電作業工具的試驗
12.3.1帶電作業工具應定期進行電氣試驗及機械試驗,
其試驗周期為:
電氣試驗:預防性試驗每年一次,檢查性試驗每年一次,兩次試驗間隔半年。
機械試驗:絕緣工具每年一次,金屬工具兩年一次。
12.3.2絕緣工具電氣預防性試驗項目及標準見表8-13。
表8.13絕緣工具的試驗項目及標準
額定電壓(kv)試驗長度(m)1min工頻耐壓(kv)5min工頻耐壓(kv)15次操作沖擊耐壓(kv)
出廠及型式試驗預防性試驗出廠及型式試驗預防性試驗出廠及型式試驗預防性試驗
100.410045----
350.615095----
660.7175175----
1101.0250220----
2201.8450440----
3302.8--420380900800
5003.7--64058011751050
操作沖擊耐壓試驗宜采用250/2500us的標準波,以無一次擊穿、閃絡為合格。工頻耐壓試驗以無擊穿、無閃絡及過熱為合格。
高壓電極應使用直徑不小于3Omm的金屬管,被試品應垂直懸掛,接地極的對地距離為1.0-1.2m。接地極及高壓的電極(無金具時)處,以5Omm寬金屬鉑纏繞。試品間距不小于500mm,單導線兩側均壓球直徑不小于200mm,均壓球距試品不小于1.5m。
試品應整根進行試驗,不得分段。
12.3.3絕緣工具的檢查性試驗條件是:將絕緣工具分成若干段進行工頻耐壓試驗,每300mm耐壓75kV,時間為1min,以無擊穿、閃絡及過熱為合格。
12.3.4帶電作業高架絕緣斗臂車電氣試驗標準見附錄1。
12.3.5屏蔽服衣褲任意兩端點之間的電阻值均不得大于20n。
12.3.6帶電作業工具的機械試驗標準
1)在工作負荷狀態承擔各類線夾和連接金具荷重時,應按有關金具標準進行試驗
2)在工作負荷狀態承擔其他靜荷載時,應根據設計荷載,按SD165《電力建設施工機具設計基本要求(輸電線路施工機具篇)》的規定進行試驗
3)在工作負荷狀態承擔人員操作荷載時:
靜荷重試驗:2.5倍允許工作負荷下持續5min,工具無變形及損傷者為合格。
動荷重試驗:1.5倍允許工作負荷下實際操作3次,工具靈活、輕便、無卡住現象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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