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物發生自燃和什么因素有關?
2004-01-06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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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可燃物自燃的兩個條件,一是可燃物因某種原因放熱,二是熱量不易散失得以積聚。
影響放熱速率的主要因素有:
(1)發熱量:發熱量大,則可能積聚的熱量也大;
(2)溫度:一般說來,可燃物溫度越高,導致放熱的物理、化學或生物作用越強烈,所放熱量也越多;
(3)水分:可燃物中水分的存在,會對某些放熱反應起催化作用,加速了這些反應。如水對干性油脂的氧化,堆積植物的發酵等都有催化作用。
熱量積聚主要與下列因素有關:
(l)可燃物的導熱率:可燃物導熱率越小,所放熱量越不容易散失;
(2)堆積狀態:薄葉狀、粉末狀可燃料堆積緊密.熱量不容易導出散失;
(3)空氣的流通:空氣流通有利于散熱,在通風好的場所儲存的物品很少發生自燃。
人們可以很據以上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預防自燃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