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火災事故?
2004-01-07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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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災統計管理規定》中給火災下了定義: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都為火災。
以下情況也列入火災統計范圍:
(1)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災。
(2)易燃可燃液體、可燃氣體、蒸氣、粉塵以及其它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災(其中地下礦井部分發生的爆炸,不列入火災統計范圍)。
(3)破壞性實驗中引起非實驗體燃燒的事故。
(4)機電設備因內部故障導致外部明火燃燒需要組織撲滅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燒的事故。
(5)車輛、船舶、飛機以及其它交通工具發生的燃燒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燒的事故(飛機因飛行事故而導致本身燃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