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竹腳手架的捆扎材料,應使用8~10號鍍鋅鉛絲和直徑不小于l0mm的三股白麻繩或水蔥竹篾。水竹腳手架采納質地新鮮、堅韌帶青的新水竹劈制而成,厚度為0.6~0.8mm,寬度為5mm左右為宜。斷腰、大節疤和受潮發霉的竹篾不得使用。
2)鋼管腳手架連接材料應使用扣件,接頭應錯開,螺栓要緊固,立桿底端需使用立桿底座。鉛絲和白麻繩不得連接鋼腳手架。
3)腳手板要鋪滿、綁牢,斡冉頭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腳手架的支撐上。腳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與模板相聯。
4)腳手架要設置欄桿:敷設的安全設施應常常檢查,確保操作人員和小型機械安全通行。
5)腳手架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齊,積雪和雜物應及時清除;有坡度的腳手板,要加設防滑木條。
6)懸空腳手架運用欄桿或撐木固定穩妥、牢靠,防止擺動搖晃。
7)搭設在水中的腳手架,應常常檢查受水沖刷情況,發現松動、變形或沉陷應及時加固。在腳手架上作業人員應配帶救生設備。
8)搭設鋼管井架相臨的兩立桿的接頭應錯開,橫桿和剪刀撐要同時安裝。滑軌必須保持垂直,兩軌間距誤差不得超過10mm。
9)吊籃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懸掛吊籃的鋼絲繩圍繞挑梁不得少于3圈,卡子不得少于3個。一個吊籃的保險繩索不得少于2根。鋼絲繩不得與構造物或其他物件相摩擦。
10)腳手架高度在10~15m時應設置一組(4~6根)纜風繩,每增高l0m應再加設一組,纜風繩與地面夾角為45°~60°,纜風繩的地錨應設圍欄,防止碰撞毀壞。
11)拆除腳手架時;周圍應設置護欄或警戒標志,并應從上而下地拆除,不得上下雙層作業。拆除的腳手桿、板運用人工傳遞或吊機吊送,嚴禁隨意拋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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