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現場是建筑施工人員從事生產活動的場所。建筑施工現場的情況,不僅極為復雜,而且不斷變化,給安全施工帶來不少困難。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必須依靠科學的安全管理,采用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一般安全技術措施要求是: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以及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并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施工現場應建立一定專職安全機構,進行統一管理。凡土建、吊裝、安裝等幾個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要加強領導,必要時要采取專項安全防護措施。
3.施工現場的各種機具、設備、構件、材料、設施等要按施工平面圖堆放、布置,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文明,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施工現場應設臨時柵欄、圍墻,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入口處必須設有門衛以及“五牌一圖”。如在街道、民房附近施工時,需搭設臨時的防護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護措施。施工用的溝、坑、陡坎要有圍欄、標志燈和警告牌。
5.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火源都要有專人負責。配電房不準閑人進入。設備不得亂動。廢物、廢水應按規定堆放、排放。
6.保證現場平整,道路暢通。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
7.施工現場要設消防設施,備有足夠的,有效的滅火器材。
8.現場要認真執行安全值日制,值日人員應盡職盡責,監督檢查現場所有人員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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