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1.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及考核合格后方準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2.特殊工種人員、機械操作工未經專門安全培訓,無有效安全上崗操作證,不盲目操作;
3.施工環境和作業對象情況不清,施工前無安全措施或作業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崗位無安全措施,未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業所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不落實,不盲目操作;
6.電焊機、鋼筋機械、木工平刨、圓盤鋸、攪拌機等設施設備和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搭設安裝后,未經驗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業場所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不排除,威脅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時,不盲目操作;
8.凡上級或管理干部違章指揮,有冒險作業情況時,不盲目操作;
9.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作業、易燃易爆作業、爆破性作業、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和科研實驗等其他危險作業的,均應由上級指派,并應安全交底;未經指派批準、未經安全交底和無安全防護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隱患未排除,有自己傷害自己、自己傷害他人,自己被他人傷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時,不盲目操作。
二、防止觸電傷害的十項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1.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觸電傷害的操作要求有:
2.非電工嚴禁拆、接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3.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要檢查線路、插頭、插座、漏電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4.電氣線路或機具發生故障時,應找電工處理,非電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5.使用振搗器等手持電動機械和其他電動機械從事濕作業時,要由電工接好電源,安裝漏電保護器,操作者必須穿戴好絕緣鞋、絕緣手套后再進行作業;
6.搬遷或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搬運鋼筋、鋼管及其他金屬物時,嚴禁觸碰到電線;
8.禁止在電線上曬物料;
9.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加熱器;
10.在架空輸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停止輸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措施,要保持安全距離,防止觸碰;
11.電線必須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樓面隨意亂拖,若必須通過地面、樓面時應有過路保護,物料、車、人不準壓、踏、碾磨電線;
三、防止機械傷害的“一禁、二必須、三定、四不準”
1.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擺弄機電設備;
2.機電設備應完好,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
3.機電設備停電、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關機,按要求上鎖;
4.機電設備應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養、檢查;
5.機電設備應做到定機管理、定期保養;
6.機電設備應做到定崗位和崗位職責;
7.機電設備不準超負荷運轉;
8.機電設備不準在運轉時維修保養;
9.機電設備運行時,操作人員不得將頭、手、身伸入運轉的機械行程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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