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者在操作電動葫蘆時精力必須集中,眼睛應時刻盯著葫蘆掛鉤的上升情況,嚴禁在操作電動葫蘆時打瞌睡、與別人聊天,或者思想開小差。
二、起吊過程中吊鉤到卷筒的外殼距離必須大于200毫米,到此位置時必須停止提升。
三、在提升過程中如發現操作控制按鈕在手已未按上升按鈕,但電動葫蘆仍然提升運行時,應立即斷開控制按鈕上的電源開關或總閘開關,再進行檢查和修理,防止因斷電不及時而產生提升過高,鋼繩被拉斷。在電動葫蘆按鈕失控的情況下,操作人員在斷電處理的過程中,必須站在萬一斗掉下來傷及不到人的地方,以防意外傷及自己。
四、每次檢修后的電動葫蘆應事先進行空負荷升、降、前、后試運行,確認無異常后再進行起吊。
五、電動葫蘆在吊離地面前必須檢查斗坑周圍有無人員,如有人應叫他們離開,在起吊過程中吊斗下面不準有人。
六、嚴禁在起吊過程中,為圖省事而在按鈕按下去以后,用木條或其它東西將按鈕卡別住,任其自行上升。
以上規定希望嚴格執行,違者按違章進行查處,如因此造成事故,按責任事故從重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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