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全性綜合評價標準要求,需對機組壓力容器安全閥進行每季一次的定期排汽試驗,為確保試驗的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措施。
1組織措施:
1.1機組安全閥排汽試驗由專人負責進行。
1.2安全閥排汽試驗時,一個人負責操作,另一人負責監護。
1.3試驗期間檢修安排一人配合進行。
2安全技術措施
2.1安全閥定期排汽試驗前,應首先聯系好機組運行人員,機組運行正常后方可進行。
2.2試驗前操作人和監護著裝正確,衣服和袖口必須扣好,試驗人員戴好長袖耐溫手套。
2.3試驗前試驗人員和監護人員認真核對位置無誤后方可進行。
2.4抬試低加安全閥時,加強與機組運行人員的聯系,以防低加汽側為負壓時影響機組真空。
2.5抬試安全閥時試驗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站在與安全閥拉桿的同一條直線上,抬試時身體盡量遠離安全閥,以防安全閥泄漏燙傷身體。
2.6試驗時安全閥起座后未回座,可重復抬試一次,若仍不回座應及時聯系檢修處理并及時通知運行人員注意。
2.7試驗結束后,將試驗情況和存在問題做好記錄,操作人和監護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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