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輸安全(safety of railway traffic)在鐵路運輸生產過程中,能將人或物的損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狀態,亦即人或物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是可以接受的。若這種可能性超出了可接受的范圍,即為不安全。
鐵路運輸安全是伴隨著生產過程而存在的。只要存在運輸生產活動,就會出現安全問題。然而,安全又是生產的前提和保證,正常有序的生產同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管理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在鐵路運輸生產過程中,必須正確處理好安全與效率、效益的矛盾。
鐵路運輸安全工作的關鍵是管理。鐵路猶如一臺大聯動機,其運輸生產過程是由車、機、工、電、輛等多工種聯合的多環節作業過程,涉及設備的數量龐大、種類繁多,設備布局的延續縱深和操作人員崗位獨立分散的特點,使各工種和各環節的協同配合都離不開嚴格有效的管理。此外,雖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往往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而管理看似間接原因,但追根溯源確是根本的、本質上的原因。
處在高速運動狀態的列車,一旦發生設備異常或人的操作失誤,可供糾正和避免事故的時間很短暫,可供選擇的應急方式也很有限。加之,鐵路線路、機車車輛等硬設備的成本很高,列車對旅客和貨物承載量很大,事故不僅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和環境破壞,而且由于運輸中斷將波及路網,打亂運輸秩序,影響社會生產和運輸的全局。更重要的是,鐵路對其運輸對象——旅客和貨物沒有所有權和支配權,而只提供必要的運輸服務,因此事故損失涉及廣泛的社會因素,會極大地損害鐵路的形象甚至政府的威信,其社會影響的嚴重性難以估量。
保障系統 配備在運輸系統上,起保障運輸安全作用的所有方法和手段的綜合。
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國鐵路運輸安全管理方針。“安全第一”就是要求鐵路運輸企業在組織生產,指揮生產時,堅持把安全生產作業企業生存與大發展的第一要素和保證條件。“預防為主”就是要求鐵路運輸企業以主動積極的態度,從組織管理和技術措施上,增強運輸安全保障系統的整體功能,把事故遏制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于未然。
構成 從本質上講,鐵路運輸安全保障系統是一個以“管理”為中樞、“人”為核心,“機”為基礎、“環境”為條件組成的總體性的以保障鐵路運輸安全為目的的人—機—環境系統。在這個系統中,“管理”要滲透到每一環節,對促使各個要素結合起來成為一個整體起著中樞性的作用。在系統中,“人”既是“管理”的主體,又是“管理”的對象,“人”在系統中的主導作用不會變,可變的只是管理層次越高,其主導性越強。“機”是安全生產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但這一物質基礎的存在還只是一種“可能”的生產力要素,它只是在“管理”要素的作用下,與“人”和“環境”有機結合后,才能成為“現實的”生產力要素。“環境”是對運輸安全有重大影響的要素群,其中有的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影響安全,有的則以雷霆萬鈞之勢影響安全,有的屬于系統難以控制的影響因素,有的則屬于系統可控的影響因素,而且環境影響安全可以說是無孔不入,但其影響既可能產生正效應,也可能性產生負效應。對安全而言,系統可以發揮“管理”要素的中介轉換功能,即通過改善可控的內部小環境來適應不可近控的處部大環境,以強化其正效應或削弱其負效應,并創造保障鐵路運輸安全的良好條件。
人因控制 由于人的因素在各國鐵路行車事故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控制人的不安全不安全行為是至關重要的。各國鐵路為此做了大量工作。首先,對人員的結構和素質情況進行分析,找出容易發生事故的人員層次和個人,以及最常見的人的不安生行為。然后,對對人的身體、生理、心理進行檢查測驗的基礎上合理選配人員。從研究行為科學出發,加強對人的教育,訓練和管理、提高生理、心理素質,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從而在最大限度上減少、消除不安全行為。如進行職業適應性檢查,加強職工培訓,建立物質和精神的激勵機制,積極進行現場教育,提高遵章守紀的自學性等。
設備保障 質量良好的設備,既是運輸安全的物質基礎,又是運輸安全的重要保證。保障鐵路設備安全質量的思想,貫穿于設備從設計、制造到運用和維修保養的全過程。在設備的設計階段,就要認真考慮設備的先進性、可靠性、可維修性、易操作性、狀態的可監測性以及發生故障時導向安全性等問題;在制造階段,研究設備的材質、加工和裝配工藝及質量控制問題;在使用及維修階段,研究設備的相互作用如輪軌作用、弓網作用的安全要求,解決設備狀態監測、設備維修周期、維修工作組織和維修質量保證等問題。此外,各國鐵路對保證運輸安全的各種技術裝備也都給予高度重視。如列車自動控制和超速防護系統、電氣集中、自動閉塞、列車調度無線通信、熱軸探傷、鋼軌探傷、車輛檢測、列車火災報警、道口防護設備等等。運輸安全技術設備的裝備率和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有效地改變了各國鐵路的運輸安全狀況。
災害監測 鐵路運輸處于全天候的自然環境中,大風、洪水、雪害、塌方滑坡等,無一不對運輸安全造成危害。可以通過以下兩方面的措施來減輕和防止災害造成的損失:一是安裝監測和報警系統,在環境變化達到臨界狀態以前給出報警;二是制定異常氣候及災害發生條件下的安全行車規則。
法制建設 加強法制,健全有關鐵路法律是增強運輸安全的生要保證。日本、英國、美國等都有經過國會、議會等國家最高權力機構通過后頒布執行的有關交通安全的系列法令和法規。例如美國的運輸法、鐵路旅客運輸法;英國的運輸法、鐵路法;日本的新干線處罰特別法以及中國的鐵路法等。政府機構可通過法律對交通運輸部門的生產和安全衽監督管理,廣大公眾和鐵路運輸員工也可以法律為準繩,約束自己的行為,共同促進運輸安全。
安全監督 建立健全的監督檢查機構是保證運輸安全的基本環節。為了保證國家有關鐵路安全法規的比貫徹,許多國家都設有專職的鐵路安全監督機構,監督檢查鐵路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規的情況,調查處理事故。中國鐵路的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是由鐵道部安全監察司、鐵路局和鐵路分局安全監察室組成的三級機構,專門負責監督檢查行車安全,參與制定、修改和維護行車安全法規,調查處理行車事故的事故和路外傷亡事故,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和提出安全生產的報告、建議及指導性措施等等。
事故類別 鐵路運輸事故主要包括行車事故、客運事故和貨運事故。凡在行車工作中,因違反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或技術設備不良及其他原因,造成人員傷亡、設備損壞,影響行車或危及和車安全的,均構成行車事故(如沖突、脫軌、火災或爆炸)。鐵路行車事故分為列車事故和其他列車的事故兩大類,前者又分別客運列車事故和其他列車事故;后者包括機車車輛在整備作業中發生的事故。若按事故的性質、損失及對行車造成的不同影響,可將行車事故分為重大事故、大事故、險性事故和一般事故4等。客運事故包括旅客傷亡事故和行李被盜、丟失、破損、票貨分離或票貨不符、誤交付和其他7種,并按損失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3等。貨物在鐵路運輸過程中,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以及嚴重的差錯,在鐵路內部均屬于貨運事故。貨運事故分為火災、被盜、丟失、損壞、變質、污染及其他,并按照損失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3等。
補償措施 各國政府和鐵路企業均把保障鐵路運輸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對貨物運輸一般以負責運輸為原則,即貨物和行李包裹從承運時起,到交付時止,由鐵路企業負責安全。發生事故,由鐵路企業賠償。但由于自然災害、貨物本身性質、違章托運和發貨人、收貨人責任造成的損失,鐵路方面不負賠償責任。對旅客運輸,一般實行人身保險。旅客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傷害,按照傷害程度,可取得一定數額的保險金。在中國,凡持票乘車的旅客,均由鐵路局辦法手續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不另簽發保險憑證。旅客因意外事件造成傷害,應享受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賠償和鐵路運輸責任賠償。
展望 隨著鐵路重載和高速的不斷發展,鐵路系統的復雜化程度不斷增加,一旦發生事故,其影響之大,傷亡之多,損失之重、補救之難,都是傳統運輸方式不可比擬的,加之現代社會的文明進步又不容許通過事故重演來深化對安全的認識,此外,人們對鐵路運輸安全問題的認識在時間上往往是滯后的,難以預先認識到鐵路運輸中存在和面臨的各種危險和隱患。因此,鐵路運輸安全面臨相當艱巨的任務,隨著鐵路技術的不斷發展,舊的安全問題解決了,新的安全問題又會產生,抓安全需要長期不懈,始終如一。為此,各國政府和鐵路企業均建立了適合自身特點的鐵路運輸安全保障系統,通過重視人的因素、強化設備安全質量、加強對環境與自然災害的檢測與報警、加強立法與重視管理等方面,不斷改善鐵路運輸安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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