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
二、工序安排,在掘進巷道貫通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只準從一個掘進工作面向前貫通,另一個工作面必須停止作業。
三、工作面加強頂板支護的支護方式。
四、貫通前長探短掘,明確探眼位置、角度、深度、數量,附三視圖。
五、制定爆破制度,設定警戒位置,對有關設施采取保護措施。
六、水、火瓦斯及有害氣體的檢查和處理方法。
七、貫通前通風、貫通后調風的方法,附貫通前后通風示意圖。
八、有水患的巷道貫通,制定探水、放水、排水的辦法。
一、安全技術措施
采掘部門貫通前:
1、根據地測部門提供的資料,編制巷道施工與貫通安全技術措施。
2、一般巷道貫通相距20m,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只準從一個掘進工作面向前貫通,而另一個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業人員,還必須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節,按規定檢查工作面及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停止處理。
二、貫通時
1、掘進工作面每次裝藥放炮前,班組長必須指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檢查該工作面及其回風流的瓦斯濃度,當瓦斯超限時,先停止掘進工作面的作業,然后處理瓦斯,只有在2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掘進工作和爆破。
2、每次爆破前,在2個工作面都必須設置柵欄和專人警戒。
3、爆破工作應堅持“一炮三檢”制度。每次爆破后,爆破工和掘進工作面班組長必須巡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和瞎炮情況。如果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只有等雙方工作面檢查完畢,認為無異常情況、人員撤出警戒區域后,方可允許進行掘進工作面的下一爆破工作
4、間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個巷道進行爆破時,2個工作面的人員都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5、在地質構造復雜地區進行貫通時,還應按處理破碎頂板防止冒頂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6、貫通時必須由帶班領導現場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工種要密切配合、協調,確保巷道貫通工程中的安全。
7、在有突出危險的煤層中掘進:上山掘進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貫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須超過貫通位置,其超前距離不得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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