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害作業分級管理
(1)分級管理的基本思想對有害作業實行分級管理是我國于20世紀80年代初提出的。它的理論來源最早產生于1879年意大利經濟學家巴雷特的ABC分析法,后在國外演變成ABC分類管理法。這種管理方法突出了重點,抓住了關鍵,考慮了全面,照顧了一般,使管理工作主次分明。
(2)分級管理的作用我國的勞動條件分級標準將作業崗位的危害分為5個等級。即0級危害崗位(安全作業);1級危害崗位(輕度危害);2級危害崗位(中度危害);3級危害崗位(重度危害);4級危害崗位(極重度危害)。根據不同的危害級別,勞動監察部門實行不同的管理辦法。
根據我國當前國民經濟狀況,暫時沒有能力對所有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進行全部治理,為了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又要使企業有能力治理,勞動部1996年做出規定,要消滅4級危害崗位。對職業危害進行分級管理,對當前企業進行經濟體制改革是非常適用的。
(3)勞動條件分級標準與衛生標準的區別分級標準是為勞動監察提供對勞動條件進行定性定量綜合評價的一種宏觀的管理標準。是勞動工作深化改革的需要,為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就業、勞動工資制定政策提供科學數據。
2.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預評價和管理
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預評價是根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分析和預測該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危險、危害因素的種類和危險、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和管理對策,作為該建設項目初步設計中職業安全衛生設計和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監察和主要依據。預評價工作應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
為確保建設項目(工程)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企業在進行新建、改建、擴建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和引進技術(rag)項目時,項目中的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實施‘‘三同時”。搞好“三同時”工作,從根本上采取防范措施,把事故和職業危害消滅在萌發之前,是最經濟、最可行的生產建設之路。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維護國家和人民的長遠利益,保障社會生產力的順利發展。
企業在建設項目立項和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健康“三同時,,規定,以此指導設施、施工、竣工驗收三個環節。工程項目立項后,首先組織編寫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報告,應有安全衛生的論證內容和專篇。在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應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加,建設單位要提供有關建設項目的文件、資料、設計施工方案圖紙等。
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實施安全衛生“三同時”負全面責任。在編制建設項目投資計劃時,應將安全衛生設施所需投資一并納入計劃內,同時編報。引進技術、設備的建設項目,原有的安全衛生設施不能削減,沒有安全衛生設施或設施不能滿足國家安全衛生標準規定的,要同時編報配套的投資計劃,并保證建設項目投產后其安全衛生設施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3.作業環境防止中毒窒息規定
生產礦山、化工、建材等作業環境中,或是在密閉式空間作業,由于存在有毒、有害的氣體,常常發生中毒窒息事故,為了防止這類事故的發生,在作業環境安全管理中要做到如下十條基本的安全規定。
第一條對從事有毒作業、有窒息危險作業人員,必須進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識教育。
第二條工作環境(設備、容器、井下、地溝等)氧含量必須達到20%以上,有毒物質濃度符合國家規定時,方能進行工作。
第三條在有毒場所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具,必須有人監護。
第四條進入缺氧或有毒氣體設備內作業時,應將與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絕。
第五條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險的崗位,要制定防救措施和設置相應的防護器具。
第六條對有毒有害場所的有害物濃度,要定期檢測,使之符合國家標準。
第七條對各類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須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
第八條涉及和監測有毒物質的設備、儀器要定期檢查,保存完好。
第九條發生人員中毒、窒息時,處理和救護要及時、正確。
第十條健全有毒物質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長期達不到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停止作業。
4.作業環境防止靜電危害規定
靜電是生產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現象,為了防止靜電可能造成的危害,要做到如下規定。
第一條嚴格按規定的流速輸送易燃易爆介質,不準用壓縮空氣調和、攪拌。
第二條易燃、易爆流體在輸送停止后,必須按規定靜止一定時間,方可進行檢尺、測溫、采樣等作業。
第三條對易燃、易爆流體儲罐進行測溫、采樣,不準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材質的器具。
第四條不準從罐上部收油,油槽車應采用鶴管液下裝車,嚴禁在裝置或罐區灌裝油品。
第五條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易燃、易爆區,尤其不得在該區穿、脫衣服或用化纖織物擦拭設備。
第六條容易產生化纖和粉體靜電的環境,其濕度必須控制在規定的界限以內。
第七條易燃易爆區、易產生化纖和粉體靜電的裝置,必須做好設備防靜電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膠地板等導電性要符合規定。
第八條化纖和粉體靜電的輸送和包裝,必須采取消防靜電或泄出靜電措施,易產生靜電的裝置設備必須設靜電消除器。
第九條防靜電措施和設備,要指定專人定期進行檢查并建卡登記歸檔。
第十條新產品、設備、工藝和原材料的投用,必須對靜電情況做出評價,并采取相應的消除靜電措施。
5.廠區環境衛生管理
為創造舒適的工作環境,養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風,保證職工身體健康,生產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有明確界限,把廠區和生活區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責任區,從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乃至垃圾、廁所、廚房、宿舍、火爐、吸煙等都有專人負責,做到責任落實到人(名單上墻),使文明施工、環境衛生工作保持經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