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洛克(J.Locke)提出的目標設置理論是一種過程型激勵理論,此理論的基本要點是,目標是一種強有力的激勵,是完成工作的最直接的動機,也是提高激勵水平的重要過程。
心理學家將目標作為誘因,它是激發動機的外在條件。通過科學研究和工作實踐發現,外在的刺激因素如獎勵、工作反饋、監督和壓力等,均是通過目標來影響人的動機的。因此,重視目標的作用,設置合宜的目標和努力爭取實現目標,是激發動機的重要過程。
在一個良性的心理循環中,目標的作用可概括為,目標導致人們努力去創造績效,績效增強人們的自信心、自尊心和責任感,從而產生更高目標的需求,如此循環反復,促使人們不斷努力前進。
美國學者杜拉克(P.Drucker)曾指出:“一個領域沒有特定的目標,這個領域必然會被忽視”。這提示設置目標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20世紀50年代中期,杜拉克令明確地提出目標管理的概念,把目標作為企業內一切管理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目標管理作為一種先進的管理激勵方法,經三十余年的研究、實踐,在理論和應用上不斷完善,已成為一種科學的管理體系,并在企業管理和安全工作領域廣泛應用。我國近十余年的實踐證明,它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管理激勵方法。
目標管理引入安全工作領域,形成了安全目標管理。安全目標管理是將企業的安全目標滲透到企業的總目標中,應用目標管理的原理和方法,開展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活動。安全目標管理的本質特點是,強調以企業安全生產活動中的安全目標為中心,重視人和績效的系統整體管理,即把企業的安全工作任務轉化為安全目標體系,使每個職工明確自己在安全生產活動中的有關安全的目標,并以目標激發安全動機以指導行動,使企業各層次、各部門的職工在企業安全工作中處于“自我控制”狀態,注重最終的安全目標的實現。
所謂企業安全生產的“自我控制”,是指企業各部門、基層和職工在安全產活動中能充分了解自己應該做的工作和要求,充分了解自己做的工作現狀,當出現差錯時,有自我調節的能力。企業各級部門通過目標展開過程,明確安全工作的共同目標及其主次分工,并將目標分解落實到人,分工負責,從而達到自我控制的目的。
安全目標管理是以目標設置理論為依據,廣泛吸取了科學管理的系統論觀點和觀代組織理論,重視系統的整體性原則和目標的作用,并將其作為企業組織行為高效運轉的關鍵。
一、企業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具有下列作用
1.指引作用。企業一旦確定了安全目標,并層層落實時,就促使企業各層次管理部門和職工明確各自的責任,規定著人們的行動方向,圍繞著各自的目標,統一意志,努力去創造績效。
2.激勵作用。在安全目標合適時,可激發職工安全動機,驅使人們的積極行動。職工對安全目標的效價越大,期望值越高,激勵作用越大。
3.調節作用。在安全目標管理過程中,整個企業的安全工作和活動,圍繞著預定的目標有效地運轉。對于實現目標要求的工作,則加以鼓勵和積極強化。對不符合目標要求的,則加以控制,從而起到積極的調節作用。
4.監督作用。企業安全目標為有效的安全監察提供了可靠的量化數據,因此,安全目標管理有利于企業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由于安全目標管理重視職工及其績效的管理,并圍繞確定安全目標和實現此目標開展一系列的管理活動,因此,整個過程均涉及人的行為。
二、安全目標管理中應注意的心理因素
1.目標確定階段。安全目標的確定和設置是安全目標管理的中心內容,也是極其重要的階段。在此階段應充分溝通信息、掌握信息,并在提高對企業安全問題的認知水平的基礎上,進行企業總的安全目標的擬定,再逐步確定各個分目標和個人目標。還應注意下列問題:
1)目標越具體,就越能給職工為完成目標而進行充分的心理準備,就越能激勵職工的積極性。在制定安全目標時,應盡量做到量化,并確定明確的目標值,例如,工傷事故頻率和嚴重率的數值水平、百日無事故等。目標抽象化對職工的激勵作用則不大。
2)所制定安全目標要合理適當,目標值太高,會使人感到“高不可攀”,目標值太低,則會使人感到“輕而易舉”,激勵作用均不會力大。因此,應建立適宜的目標值,不僅可加大職工對完成安全目標的期望值,而且可對職工產生一定的心理壓力,具有挑戰性,又具可接受性,從而易于最大限度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3)要發動職工參與安全目標的設置,企業安全目標不應單純由企業領導規定,更不應任意強加于職工,必須讓廣大職工參與,以增強職工對目標的理解和愿意接受的程度。
2.安全目標實施過程階段
此階段應進一步制定為完成目標值的管理方法和要求,并采用各種有效的管理措施(如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等)和激勵手段激勵職工的意愿。在實施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由于設置目標的效果,將會因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減弱,因此,定期反饋目標執行情況的信息,肯定已取得的成績,可增加職工的信心,進一步激發職工的安全動機,還可迅速發現問題,把矛盾和沖突解決在萌芽狀態。
2)在目標實施過程中,應重視企業各部門、各班組有關責、權、效、利相統一統的原則,以目標定崗、以崗定責、以責定人,以加強自我控制,從而可促使人們在實現目標中的協調性和主動性。
3)在目標實施過程中,要盡力滿足職工的合理需要,并與企業的總目標協調一致。
4)在執行安全目標時,要啟發和誘導職工為實現目標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并對職工的績效及時肯定,給予積極強化。
3.成果評定階段
這是安全目標管理的最后一個環節。在目標實施期限結束時,要按安全目標值對企業和下屬各部門及職工執行情況和取得的成果進行評定。在評定時,要注重職工的各種心理需要,例如,尊重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和公平合理的心理狀態。因此,無論對企業、各部門或職工執行目標的評定,應盡量采取定量的方法進行考核評定,并充分考慮完成目標的難易程度、目標責任者的努力程度和績效,對難以定量的指標,應慎重對待,以免挫傷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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