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管理規范(三)項目管理內容與程序
2003-11-23
來源:www.cifc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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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項目管理的內容與程序應體現企業管理層和項目管理層參與的項目管理活動。
3.0.2 項目管理的每一過程,都應體現計劃、實施、檢查、處理 (PDCA)的持續改進過程。
3.0.3 項目經理部的管理內容應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向項目經理下達的"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確定,并應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在項目管理期間,由發包人或其委托的監理工程師或企業管理層按規定程序提出的、以施工指令形式下達的工程變更導致的額外施工任務或工作,均應列人項目管理范圍。
3.0.4 項目管理應體現管理的規律,企業應利用制度保證項目管理按規定程序運行。
3.0.5 項目經理部應按監理機構提供的"監理規劃"和 "監理實施細則"的要求,接受并配合監理工作。
3.0.6 項目管理的內容應包括:編制"項目管理規劃大綱"和"項目管理實施規劃",項目進度控制,項目質量控制,項目安全控制,項目成本控制,項目人力資源管理,項目材料管理,項目機械設備管理,項目技術管理,項目資金管理,項目合同管理,項目信息管理,項目現場管理,項目組織協調,項目竣工驗收,項目考核評價,項目回訪保修。
3.0.7 項目管理的程序應依次為:編制項目管理規劃大綱,編 制投標書并進行投標,簽訂施工合同,選定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接受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組建項目經理部,企業法定代表人與 項目經理簽訂 "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項目經理部編制 "項目管理實施規劃",進行項目開工前的準備,施工期間按 "項目管理實施規劃"進行管理,在項目竣工驗收階段進行竣工結算、清理各種債權債務、移交資料和工程,進行經濟分析,做出項目管理總結報告并送企業管理層有關職能部門,企業管理層組織考核委員會對項目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評價并兌現"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中的獎懲承諾,項目經理部解體,在保修期滿前企業管理層根據 "工程質量保修書"的約定進行項目回訪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