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沒有翻譯上的歧義,筆者理解這“體面”大約有“尊嚴”的意思,換句話說,讓人尊重的工作首先應是安全的。細細品味此話,道理直白而又深刻。一項工作能不能受到尊重,首先取決于它為社會創造的價值和社會對它的重視程度。創造價值不論大小,都是對國家的一種貢獻;而社會對其重視的程度,不僅要從政府的決策、法制的完善上體現出來,從地方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的投入上展示出來,也從國家倡導的理念上彰顯出來。就安全生產工作來說,從我國提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到倡導“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主旋律,再到強調“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理念,我們真切感受到: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安全生產正在受到國家前所未有的重視,并最終落實為對每一項工作的尊重,對每一個生命個體尊嚴的保護上。身處這樣的社會氛圍,我們的工作越來越體面起來。“體面的工作”,也有賴于從業人員自身素質的提升,其中安全意識首當其沖。對從業者而言,國家制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企業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安全執法者的監管乃至處罰,是“要我安全”的客觀環境;而親人的要求和社會期冀的目標,是要人人樹立“我要安全”的主觀意識。要達到這一“體面”的目標,還需從業人員思想深層真正領悟安全真諦,到底為了誰。筆者多年前在煤礦工作時,曾見一采煤副班長帶領八九名礦工,到井下不久就全體折返地面,理由是“掌子面不安全”,拒絕生產。此事在礦上掀起軒然大波,帶頭人被停工一周。要知道這在“橫下一條心,豁出一條命,拼命奪高產”的年代,是頗具“反潮流精神”的,當時多數人都視其為“求安怕死”。現在看來,這不啻一次“我要安全”,用“罷工”來保障自身利益的壯舉。當然,這種認識是經過時代的磨礪和時間的熔煉,才充分烘托出來的。這種做法即使在今天也是難能可貴的,相對于“要我安全”來說,是個不小的進步。然而,安全意識僅到這一層還不夠,按我們今天的素質要求,還得再上一個新臺階???“我會安全”。具體講,那名副班長不僅要停產“保安全”,還要再分析排隱患,創造“會安全”環境。這需要精湛的技術和求實的勇氣。
國家局提出的這種安全理念“三步走”,與國際先進的安全理念可謂異曲同工。因為理念是行動的先導,認識逐步提升,安全工作才能不斷上臺階,保護從業者生命健康的堤壩才能一道又一道地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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