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深入,專家的作用,逐漸為人所知。
專家的智慧就是財富。上海浦東要修一高層建筑,樁基孔打下去涌水不斷,堵之又堵,依然如故,遍求良策,不能奏效。有人想起,鄰近東海就有鉆探石油、天然氣隊伍,能人不少,不妨請來一問。來人一看,說別費勁了,我這里有個辦法。不是什么錦囊妙計,是用黃泥抹抹就行了,就這么簡單。一句話解決了一個難題,這就是專家的作用。
我國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非常重視發揮專家作用。《安全生產法》出臺前,全國人大法工委先在有關方面征求意見,其中征求意見稿中有一段話,把《安全生產法》的適用范圍限制在“固定場所生產經營單位”,還將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等排除在外,不納入調整范圍。一個《安全生產法》,要是不具備綜合性基本法的地位,就不能進行全方位的規范和協調,那對全國的安全生產十分不利。于是專家們建議,把“固定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改為“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還要求具體闡明《安全生產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行業法規應當服從《安全生產法》。正式出臺的《安全生產法》最后采納了專家的意見,使《安全生產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取得了應有的地位。
現在,《安全生產法》已經于11月1日正式施行。全國各類生產經營企業法人、自然人,以及政府主管部門、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技術服務機構都要共同遵守。專家們的努力,不僅使一項具體法律文件地位得以提升,更為重要的是,全國各行各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從此有了統一的執法依據。
人們在更多的時候,往往是從電視中見到專家們活動在事故現場的身影。煙臺“大舜號”輪船翻沉事故、上海浦東造船廠塔吊倒塌事故、陜西榆林橫山縣爆炸事件……無論空難、海難,還是礦難,只要有了專家在場,多么復雜、撲朔迷離,都能真相大白,再“黑”的“黑匣子”也能破譯。
事實上,人們對專家還有著更高的期望。事故調查、隱患的評估、安全檢查……這些工作,專家參與是必要的,但是,這不是專家工作的全部或主要部分,提到國家級智囊團,人們更愿意看到這樣的局面,無論是哪個行業或哪個領域,都有專家在那里運籌帷幄,高層建瓴出主意、想辦法,一是能及時發現問題,二是能定期發布安全生產形勢預報,三是能提供事故隱患的治理對策,在技術上提供支持等等。專家的作用,不僅有事后的忠告,而且有事前的提醒,使一個個行業或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發生大的改變,若如此,那可算得上功高至偉了。要專家們這樣的能力,應該為他們創造這樣的條件,讓他們大顯身手,真正讓他們的“思想庫”迸發出智慧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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