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管理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管理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管理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