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加強公司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規范安全培訓工作,提高職工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促進公司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健康發展,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制定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職工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的管理工作。
3 職責
3.1 安全辦公室負責職業健康安全教育組織和監督。
3.2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日常職業健康安全教育。
4 管理規定
4.1 教育培訓的對象和內容
4.1.1 對公司領導、部門負責人,主要進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教育,掌握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和管理職責,國內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發展趨勢的教育培訓。
4.1.2 對安全管理人員,主要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知識、事故預防知識、安全事故案例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4.1.3 對一般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應急準備和響應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4.1.4 對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安全職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相關安全知識(包括應急準備和響應)、事故案例的教育培訓。
4.1.5 對新進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各單位或部門組織實施,內容包括: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和職業病預防等知識。
4.2 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每年底,公司安全辦公室提出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培訓計劃,納入管理處員工年度培訓計劃。
4.3 教育培訓的實施
教育培訓可以采取會議、學習上級文件、組織培訓班、競賽、知識問卷、現場演練、專家授課及外出學習等方式進行。
4.3.1 教育培訓計劃的實施
4.3.1.1 培訓主辦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在培訓前一周內,以書面形式下達培訓通知,說明培訓的目的、內容、時間、地點、對象、日程安排、要求等。
4.3.1.2 組織主辦部門負責培訓所需的教材、資料及其它用品的準備和發放,并負責培訓期間的管理工作。
4.3.1.3 集中組織的培訓結束后,培訓主辦部門應整理、保存培訓記錄,編制培訓總結,交處安全辦公室備案。
4.3.2 外出培訓
4.3.2.1 接到外部安全培訓學習通知,經單位領導批準后,由安全辦公室組織人員參加。學習歸來后填寫外出培訓報告,在安全辦公室備案,主要內容是:培訓概況、主要培訓內容、心得體會。
4.3.2.2 特殊崗位人員,由所在單位按處機關的要求,組織外出培訓,培訓結果應報安全辦公室備案。
4.3.3 日常安全教育培訓
4.3.3.1 日常安全學習教育培訓,由各單位或部門組織,每月至少1次。教育培訓內容可包括:
a.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b.上級文件;
c.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d.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e.安全形勢分析及對策;
f.安全事故教訓。
4.3.3.2 結合每年的“安全生產月”活動,按照活動主題,安全辦公室及各單位利用標語、宣傳欄等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
4.3.3.3 下列情況下,安全辦公室及各部門應及時組織進行安全教育:
a.國家大型活動和上級安排部署的大型活動之前;
b.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要節假日之前;
c.出現事故苗頭或發生事故以后;
d.同行業或其他單位發生的重大事故;
4.3.3.4 各類工程開工前,工程主管部門應對參加施工的單位進行安全教育,并布置注意事項。
4.4 新員工、轉崗、臨時工的上崗培訓
4.4.1 新員工進入單位后,處安全辦公室負責對其進行單位級安全教育。
4.4.2 新員工、轉崗、臨時工到崗后,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崗位安全知識培訓。
4.5 突發安全事件處置的演練
安全辦公室每年策劃單位突發安全事件處置的演練計劃,編制演練方案,組織實施演練,建立和保存演練記錄。
4.6 資料管理
4.6.1 安全辦公室建立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掌握各類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包括類別、內容、承辦部門、人數等情況。
4.6.2 安全教育培訓承辦部門,應及時做好培訓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4.7監督檢查
組織安全例行檢查時,安全辦公室將各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作為檢查重點。各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也作為全處對其進行安全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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