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作業分級評價是對環境接觸水平與影響危害產生的主要接觸條件進行的綜合評價,目的是對有害作業進行監督、管理,及時、有效地采取預防措施,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
目前有害作業分級評價主要針對的有害作業包括有毒作業、生產性粉塵環境作業、高溫作業、低溫作業、冷水作業、噪聲環境作業等;用于有害作業分級評價的主要標準有: GB 5044——85《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GB 12331——90《有毒作業分級》、GB581 7-一86《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GB/T 3869—97《體力勞動強度分級》、GB/ T 4200—97《高溫作業分級》、GB/T 14440——93《低溫作業分級》、GB/T 14439——93《冷水作業分級》、LD 80—1995《噪聲作業分級》。
1.職業性接觸毒物的毒性分級
GB 5044—85《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標準中,將職業性接觸毒物的毒性劃分為極度危害(工級)、高度危害(Ⅱ級)、中度危害(Ⅲ級)和輕度危害(Ⅳ級)4個等級。
2.有毒作業危害程度分級
GB 12331——90《有毒作業分級》標準中,有毒作業危害程度分級評價的依據是生產性毒物危害程度級別、實地記錄的接觸生產性毒物的勞動時間和工作地點、生產性毒物濃度的超標倍數,通過計算有毒作業分級指數,確定有毒作業分級級別;其級別有0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級別數越大,危害性也越大。
3.生產性粉塵危害級別
GB 5817—86《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標準中,主要依據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觸粉塵作業時間內肺總通氣量、生產性粉塵濃度超標倍數計算粉塵作業分級指數,以指數范圍評定生產性粉塵危害級別。
生產性粉塵危害程度級別越高,危害越大。對Ⅱ級以上危害級別的作業場所,要求作出改進計劃,限期整改,甚至停產。
4.高溫作業分級
高溫作業環境對人體產生的作用涉及氣溫、氣濕、氣流、熱輻射等多種因素。高溫作業危害程度分級評價的依據是濕球黑球溫度(WBGT)結合評價指數和勞動者接觸高溫作業的時間兩項指標。并用定向熱輻射強度加以修正,對工作地點平均熱輻射強度等于或大于2kW/m2的高溫作業,相應提高一個等級,最高不超過Ⅳ級。
高溫作業危害程度分級,級別越高,危害越大。
5.噪聲作業分級
原國家勞動部提出的LD 80~1995《噪聲作業分級》屬勞動和勞動安全行業標準,采用了國際標準委員會聲學學會的聽力保護標準。危害程度的分級依據是實測噪聲作業工作日內等效連續A聲級LW和接觸噪聲作業時間對應的接觸限值Ls,綜合計算噪聲危害指數 I,根據指數范圍確定噪聲作業危害級別。級別越高,危害越大。
接觸噪聲超過115dB,無論時間長短,均為Ⅳ級。
上述標準頒發較早,其中有些規定與現行GBZ 2—200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規定不相容,須加以修訂。
下一篇: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與分析常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