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非煤礦山的安全監管自2001年以來,從建立認證、培訓考核、規范采礦設計等基本制度入手,以安全整治工作促進安全認證,以認證、評估檢驗礦山安全整治和監管工作效果,逐漸形成礦山企業的設計、規章制度從無到有,開采方式從“一面墻”開采向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過度,礦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從被動組織到積極主動報名參加的良好發展態勢。非煤礦山安全形勢趨于平穩,全年非煤礦山發生事故的起數、死傷人數都有所下降,重大事故得到了遏制。
現狀:監管逐步開展,效果已經顯現
黑龍江省的礦產資源比較豐富,現已發現礦產資源131種,探明儲量的73種,已開發利用39種。據最新統計,全省現有各類登記在冊的非煤礦山總數有2192個。
黑龍江省非煤礦山的特點是:大多數規模小,分布零散,個體、私營者居多,經營不穩定,季節性生產,安全管理基礎較差,礦山經營者的管理水平和文化水平較低,各類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普遍較低。
幾年來,圍繞著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開展,該省從掌握情況摸清底數開始,通過對非煤礦山的礦長分期分批進行安全培訓、發放《安全條件合格證》、進行安全評估等項工作的開展,逐步建立起新的安全監管體制下的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機制,夯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礎。
——礦山安全整治。初步形成了政府統一領導,安監部門牽頭,各職能部門協同作戰、互相配合、加大執法力度的機制。截至2004年三季度末,已驗收合格的礦山575個(其中,個體私營233個,其他342個),整治礦山1624個(其中,個體私營797個,其他827個),關閉取締礦山1142個。
——《安全條件合格證》發放。從規范礦山開采安全條件,嚴格市場準入條件入手,抓住露天礦山分臺階開采這一關鍵環節,嚴格對安全 條件合格證的審批。截至2004年3季度末,全省已辦理安全條件合格(準建)證礦山575個(其中建設期合格證215個),占礦山總數的23.7%。
全省除大慶、綏化、農墾總局以外已有12個市地辦理了省安監局統一頒發的礦山安全條件合格證。
——安全評估工作。各地市對評估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有了改觀,認識到開展評估工作是為檢驗礦山整治的水平和效果、摸清本地區礦山 底數的一種辦法和途徑,是做好《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工作的前奏。通過評估截止到2004年3季度末,全省已完成評估的礦山2061家,占應評礦山總數的92.55%,其中,A級礦山247個、B級礦山756個、 C級礦山487個、D級礦山分別571個。
——礦長培訓。省、地市、縣區三級安全監管部門上下配合工作,礦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從最初的被動組織到如今的積極主動報名參加,非煤礦山企業有關人員的安全意識明顯提高。
截至2004年10月份,全省共舉辦11期礦長安全資格考核培訓班,已考核礦長1329人。占礦山總數的60.5%。
——礦山開采設計編制。目前全省已編制礦山開采設計750余本,占全省礦山企業總數的1/3以上。
在安全監管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的同時,加強安全監管的作用逐漸顯現,非煤礦山事故呈逐年下降趨勢,2002年以后遏制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傷亡事故。
矛盾:主觀客觀問題不少,安全監管仍有盲區
盡管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還是不均衡,有的市、縣工作還存在死角,傷亡事故仍時有發生。主要問題是:
一、 部分地市工作積極主動性不高,有畏難情緒
一是對個體、私營小礦山安全監管和整治有畏難情緒。特別是對地處偏僻,生產規模小,效益低,人員素質差、對安全監管抵觸情緒大,拒不服從管理的小礦山,存在畏難情緒。二是對礦山安全市場準入條件要求越來越嚴格存在畏難情緒。三是在安全生產現場監管方面存在畏難情緒。由于礦山條件差、交通不便,市(地)、縣的執法人員數量少,素質低,裝備水平低,不適應工作需要。一些基層安全監管人員面對困難,態度消極,工作積極主動性不高。
二、礦山安全條件認證工作還沒有全面開展起來
全省三分之二的礦山企業還沒有編寫正規設計,有的地市雖然開展了工作,但工作積極性和力度不夠,持有觀望態度,特別是對于認證的基本條件如安全評價報告、應急預案編制、工傷保險等方面工作還開展得很不夠。農墾、綏化、大慶雖完成了一定數量的采礦設計,但認證工作始終未能開展起來。一些小型采石場無任何地質資料,甚至簡單的地質地形圖都沒有,給編制設計、安全評價報告帶來很大困難。
三、一些地市缺乏監督檢查,大部分露天采石場分臺階開采還很不規范
由于一些地市安全監管力量薄弱,監管處罰力度不夠,一些采石場“一面墻”現象仍然存在。從哈爾濱今年發生的五起采石場死亡事故分析,雖然有浮石處理不及時等問題,但主要原因是不分臺階開采,采面過高,浮石滑落時,人員無法躲避造成的。由于采石場占非煤礦山的50%以上,大部分采石場達不到分臺階開采,致使事故隱患大量存在,成為制約礦山安全生產的主要因素。
四、各地評估工作進展不平衡,一些地區評估工作仍有較大差距
綏化市僅完成評估量的70.67%,佳木斯、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完成評估量的80.%多。這樣的進展難以在計劃期內完成評估工作。
五、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人員不足,經費緊張、無交通工具問題亟待解決
全省各市(地)級以上從事礦山監管的人員不到30人,縣(區)級礦山監管人員共40多人,要承擔全省2200多個礦山的安全監管工作,平均每人承擔30多個礦山的監管工作量,很難滿足工作需要。這些人中,礦山管理科班出身的少得可憐,政府官員不懂專業,在一線監管難以切中要害、發現問題。這次安全機構調整后,大多數地市局非煤礦山監管人員仍然是1-2人。省農墾從總局到分局都沒有非煤礦山監管機構,管理人員都是一身多職。總局153個礦山點多、面廣,監督不到位,憑僥幸生產。另外,礦山地處邊遠山區,條件艱苦。礦山監管工作沒有經費,沒有交通工具。嚴重制約著礦山現場監督檢查的正常進行。
六、非煤礦山礦長文化素質亟待提高
據調查,礦長文化素質普遍不高。大專以上學歷僅占20%左右,大部分礦長僅有初中文化,部分礦長是小學文化,個別還是文盲。由于礦長文化水平低,掌握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知識很困難。給提高礦山安全管理水平增加了新的難度。僅從2004年1-2期礦長培訓班330人的登記所見,大專以上59人、占18%,中專19人、占6%,高中69人、占21%,初中163人、占49%。由此可看出全省礦長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
呼聲:多方配合開展工作,有效監管需要條件
非煤礦山因規模小且星羅棋布,其安全監管必須得到相關部門的協同作戰才能取得好的效果。特別是要以安全生產許可證作為非煤礦山采礦經營的市場準入條件,并切實建立起執行機制。同時,在地方政府機構改革、車輛使用制度改革中還應該因地制宜地考慮到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的特殊性,從人員調配到經費保證,在政策上給予傾斜,在條件上給予保障。
一、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配合
安全整治,公安、國土、環保、工商、監察要與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互相配合,省安全監管局要牽頭組織,相互協商,把采礦許可證、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排污許可證作為安全生產的必要條件。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也要考慮有關部門的要求。特別是對新建礦山的發證要搞好配合。各部門要聯合開展執法檢查,對于證照不全的和無證開采的礦山,各部門要互通情況,全省通報并堅決取締。
二、為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順利發放創造條件
一是督促礦山企業盡快參加工傷保險。二是督促礦山企業盡快開展采礦設計和安全評價工作。三是加大對礦長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力度。四是加強職工教育培訓的監督力度。五是督促非煤礦產資源地質勘探、采掘施工企業、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非礦山企業的礦山系統盡快達到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條件。為取證做好準備。
三、強化非煤礦山安全監管能力,增強政府監管力度
1. 增加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人員編制
在礦山集中的縣級安全部門中設立礦山監督機構。原則上超過100個礦山的縣配備4-5人;30-100個礦山的配備3-4人;20-30個礦山的配備2-3人;20個礦山以下的配備專職人員。地市級安全監管部門應設立礦山監督機構,配備專職礦山安全監管人員3-5人,所需人員應從礦山專業人員中選招。
2. 建議配備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專用車輛
省政府應統籌研究解決礦山安全監察用車編問題。或按每個地市配備一臺礦山安全監察用車,一次性解決購車款。
3. 建議解決非煤礦山監察業務經費
過去安全職能在勞動部門時,省里將礦山安全監察業務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礦山分為煤礦和非煤礦山分別管理后,非煤礦山安全監察業務經費沒有來源,建議應恢復原來列入財政預算的礦山安全監察業務經費科目。作為非煤礦山安全監察業務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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