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寧交軒 金陵晚報記者 陶菲 陽江濤【金陵晚報報道】昨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布了3月份全市交通事故情況,從分析情況看,3月份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傷殘人數與去年同期相比顯著下降,但交通事故呈現春季特征。
3月39人車禍喪生
3月份全市共發生財產損失較大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含非道路交通事故)131起,造成39人死亡,10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23.09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傷殘人數分別下降77.34%、38.10%、64.48%,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浦口、六合、江寧、建鄴、秦淮等區縣。
酒后駕駛“殺手”最多
酒后駕車、疲勞駕車、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法超車、不按規定讓行這六項重點違法行為共造成事故37起,造成13人死亡、33人受傷。其中,酒后駕車違法行為表現最為突出,共造成9起事故,造成5人死亡、6人受傷。與上月相比,事故起數增加3起,死亡人數增加2人,受傷人數增加2人。
事故呈春季特征
從事故發生的時間分布來看,3月份全市死亡事故高發時段仍保持與“早、中、晚”交通高峰一致的特征。但隨著氣溫的逐步升高,死亡事故也呈現出從高度集中逐步趨向分散的變化,事故發生時間也較冬季提前,死亡事故的多發時段向下半夜延遲,晚間事故也有所增加。從事故總體情況看,春季特征特別明顯,司機駕車一定要防“春困”。
二級公路事故多發
3月死亡事故總體上是城市道路上的死亡事故多于郊區公路。在公路上,事故在各個等級的公路上的分布呈現較為分散的趨勢,其中二級公路上死亡事故高發的特點仍然較為突出。在市區,死亡事故集中在主干道。
新手肇事情況突出
從機動車肇事駕駛員的駕齡來看,駕齡3年以下的駕駛員,尤其是駕齡在1年以下的駕駛員肇事情況十分突出。3月機動車駕駛肇事103起,造成30人死亡、80人受傷。其中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員肇事48起(其中駕齡1年以下的駕駛員肇事21起),造成12人死亡(其中駕齡1年以下的駕駛員致死5人)、45人受傷(其中駕齡1年以下的駕駛員致傷21人)。
摩托車交通事故仍高發
在機動車肇事事故中,摩托車肇事特點突出。3月,摩托車共發生31起事故,造成8人死亡、30人受傷。結合南京的交通方式的分布結構來看,摩托車雖然數量較少,但事故危害結果的嚴重性遠遠大于汽車。3月份,農用運輸車引發的事故有抬頭趨勢,共引發16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18人受傷,較上月有明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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