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闡述火災調查中模擬試驗的概念、類型以及在火災調查中開展模擬試驗的一般原則和具體方法,指出正確認識和掌握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的方法對于科學開展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意義。
【關鍵詞】 火災調查;現場勘查;模擬試驗
由于火災現場具有破壞性、復雜性和因果關系的隱蔽性,這給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通過模擬火災發生的各種條件,重現火災發生時的情景,可以使火災調查人員獲得真實的感性認識,并可以根據試驗中的現象和結果,驗證起火原因、火災現場的現象和有關證據等的可靠性。隨著經濟和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模擬試驗正越來越多地應用于火災事故調查中。其實,早在三國時期,我國就已經有這方面的記載了。在開展火災事故調查過程中的許多案件,都可能會遇到需要用火災調查模擬試驗才能解決的疑難問題。但是,長期以來,關于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的問題,國內還未對其進行全面、系統地研究,火災調查模擬試驗作為一項科學性很強的調查措施,尚未形成一個完整、嚴謹的科學體系。因此,正確認識和研究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無論對于豐富火災調查的理論和方法,還是科學地進行火災調查實踐,都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
1 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的概念和類型
1. 1 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的概念
所謂火災調查模擬試驗,就是在火災調查中,為了確定與火災有關的某一事實或現象發生或存在的可能性,依法將該事實或現象參照火災發生時的原始條件重新加以演示的一種調查方法;馂恼{查模擬試驗雖然是在人為主觀下進行的,并不是起火的客觀事實,但它卻是一種科學的調查方法。由于火災調查模擬試驗是對火災發生時某一情節客觀可能性的一種驗證,是一項檢查性的措施,是實施其他調查(如現場勘查、物證鑒定、詢問證人和當事人、訊問犯罪嫌疑人等) 的繼續和發展,所以在試驗前應該先做好現場勘查、詢問、訊問等工作,查明火災發生時的各種事實和證據,現場上火災發生、發展的條件等,為進行模擬試驗做好準備;馂牡男纬蓹C理和發展過程是相當復雜的,所以模擬試驗效果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能否準確的重現起火時的條件和現象。為了獲得準確的數據和可靠的結論,在進行模擬試驗時應做到: (1) 模擬試驗應盡量在原來起火的地方進行,如果不具備在原地進行的條件,應選擇與火災現場相同或相似的場所進行; (2) 試驗時的自然條件應盡量和起火時的自然條件相同或相近; (3) 應使用與火災現場相同的起火源、起火物進行試驗,如果條件不具備,也要盡量選擇相似的物品、起火源、起火物; (3) 應對同一情況進行重復多次試驗,并變換試驗方法,以便得出可靠的結果; (4) 進行試驗時應當邀請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參加,模擬試驗結果以現場勘查筆錄(也包括照相、錄像和繪圖) 的形式記錄下來,試驗人和見證人都要簽名或蓋章。
由于受到當前科技和經濟條件的限制,加上法律建設的滯后,在目前的火災調查中有很多模擬試驗并沒有嚴格地按照法規的規定去做,與司法調查模擬試驗相比較,火災調查模擬試驗還很不規范。在進行火災調查模擬試驗時人們往往只注重結果,不注重過程,在試驗中沒有見證人參加,甚至沒有記錄,這都會使試驗結果的嚴肅性和合法性受到質疑。
1. 2 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的類型
根據《公安部刑事案件管理分工規定》的規定,失火案及消防責任事故案由公安消防機構管轄,所以火災調查模擬試驗包括火災行政案件模擬試驗和火災刑事案件模擬試驗。火災調查模擬試驗按其模擬的對象分為電氣火災模擬試驗、自燃火災模擬試驗等,按其能夠解決的問題可分為以下幾類:
1. 2. 1 感知可能性試驗
即在一定條件下,驗證某些現象通過感覺器官在人腦中直接反映的可能性試驗。比如2002 年2 月,廣州某紙廠發生火災,當時在場人員稱看見450W高壓汞燈烤燃原料紙卷而起火的,為驗證該證人所感知情況的真實性而進行的模擬試驗就屬于此類試驗。
1. 2. 2 行為可能性試驗
行為可能性試驗就是驗證在一定條件下實施某種外在活動的可能性的試驗,包括: (1) 行為能力可能性試驗,即勝任某種外在活動主觀條件的可能性試驗。比如嫌疑人能否將50公斤重的油桶搬到火災現場實施放火; (2) 行為過程可能性試驗,即驗證某種外在活動所經過的順序的可能性試驗。比如在一定的條件下起火點甲的火焰在一定時間內能否蔓延到乙處,以驗證乙處是否也是起火點; (3) 行為結果可能性試驗,即實施某種外在活動所達到的最后結局的可能性試驗。比如放火嫌疑人在一定時間內是否可能從起火點甲步行到起火點乙的試驗等。
1. 2. 3 自然力可能性試驗
在一定條件下某些現場不經人力干預,自由發展的可能性試驗就是自然力可能性試驗。比如草堆在某種條件下能否自燃的試驗;在某種燈的照明下,紙堆能否被引燃的試驗;在一定條件下,兩種化學物品相混是否會起火的試驗等都屬于驗證自然力可能性的試驗。
2 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的目的
2. 1 審查某起火災案件的性質
面對一場火災,我們首先要確定它是屬于什么性質的火災,是自然火災,還是失火案件,或者是放火案件。只有獲取充分的證據和正確認定它的性質,才能交給具體部門去辦理,為迅速查明火災原因創造條件。如某工廠發生火災,經調查,在起火部位地面發現有萘及濃硝酸的成分。后來有關部門做了模擬試驗,證明萘與工業濃硝酸按照某一比例混合,在一定的條件下經過一段時間能夠反應生熱而起火,而這兩種原料原來就放置于起火點附近,而且火災前工業濃硝酸泄露并與萘混觸。這就排除了放火的可能。
2. 2 審查和驗證證據是否真實可靠
證據是證明火災原因、火災責任的基礎;馂恼{查中所獲取的各種人證和物證,可能有真有假,模擬試驗是鑒別其真實性和可靠性的方法之一。如在某一火災中,現場破壞嚴重,調查人員詢問在場人員,甲稱看見火是從房間的西面開始燒起來的,而乙則稱他看見火是從北面蔓延開的,一時間使調查陷入僵局。后來調查人員組織甲、乙在現場做了模擬試驗。原來在房間的北墻上掛有一面大鏡子,火災發生時甲看見的是真實的起火部位,而乙看見的是鏡子里面的影像,所以使他誤認為是北面先起火。調查人員根據甲提供的情況,很快就查明了起火點和起火原因。
2. 3 驗證推斷是否接近于實際
在開展火災調查中經常會遇到已做出的某種推斷是否正確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往往需要進行模擬試驗。比如根據火災現場上遺留的痕跡、物體的特征和群眾反映的情況,推斷出火災發生的原因、過程或者放火嫌疑人作案的時間、工具和過程等,但對這些推斷尚有疑問,即可參照當時原有條件進行模擬試驗,以驗證該推斷是否正確。如云南某供銷社庫房發生火災,辦案人員懷疑是蠟燭翻倒,引燃了桌布而起火的。經過模擬試驗,發現蠟燭燃燒越久重心越下降,越不容易翻倒,經過一定時間的燃燒,殘余的蠟燭是不可能翻倒的,所以推翻了原來的假設,改而從別的線索展開調查。
2. 4 驗證物質起火或自燃的條件
驗證在什么條件下(溫度、濕度、遇酸、遇堿、混入雜質等) 、距某種物質多遠、經過多長時間某種火源能引起該種物質起火或者是該物質在這些條件下是否會發生自燃。如某天中午濟南市西市場某出售打火機的攤位在中午發生火災,經調查后排除放火的可能,后來經過模擬試驗,確定是由于打火機質量不合格,在中午烈日長時間暴曬下,內部蒸氣壓力急劇上升,塑料殼破裂,使打火機連環爆破而起火。
2. 5 幫助發現新情況
火災調查模擬試驗不僅在一定程度上可對已收集的證據材料和已作出的推斷進行驗證,而且在試驗過程中可能會發現尚未預想到的一些新情況,提出一些新問題,這都會使調查人員對火災案情的認識進一步深化,從而對已作出的推斷進行修改和補充,使整個調查工作建立在更符合客觀實際、更準確可靠的基礎之上,從而推動整個調查工作的正確開展。
3 邏輯方法在火災調查模擬試驗分析中的運用
在傳統邏輯學中,求同法、求異法、求同求異并用法、共變法和剩余法被稱為“求因果五法”,即著名的“穆勒五法”。求因果五法就是根據某個現象與另一個現象在某些場合里所顯示的關系,從而概括出一般性的結論,斷定某個現象與另一個現象間具有普遍的、必然的因果性聯系。
3. 1 求同法(契合法)
如果探求現象(a) 的原因,在幾種有(a) 出現的事例中,其他情況都不同,只有一個情況(A) 是共同的,那么,這一共同情況(A) 就是現象(a) 的原因。這種探求因果聯系的方法叫求同法(或叫契合法) 。例如,某化工廠發生爆炸,調查人員懷疑是在反應過程中氯氣泄露,在一定壓力和溫度下,氯與氫氣發生激烈的反應導致爆炸的。于是就根據勘查取樣所測得的當時的濃度、溫度和壓力進行模擬試驗。由于反應器中溫度和壓力是保持不變的,所以就在該溫度和壓力下按照氫氣和氯氣的不同濃度進行了五個試驗。在試驗中發現,只要氫氣百分比大于45 %而小于52 % ,就能和氯氣發生激烈反應,并產生足夠大的壓力使反應器發生爆炸。實際測得生產中的氫氣百分比為48 % ,說明調查人員的推測是正確的。
運用求同法得出的結論是或然的,不一定都正確。因此,在運用求同法對模擬試驗進行分析時應注意:一是要注意尋求不同事例里的唯一共同條件,排除不同條件,防止不同條件中實際存在的共同條件沒有被發現,如能分析出條件和所研究現象之間的因果聯系,結論就比較可靠;二是提供比較的事例要盡可能多一些,這樣得出的結論可靠性也大些;三是求同法通常在模擬試驗的最初階段使用,要進一步探求現象間的因果聯系,還需采用其他方法。
3. 2 求異法(差異法)
如果探求現象(a) 的原因,在第一個事例中出現(a) ,在第二個事例中不出現(a) ,而第二個事例與第一個事例的其他情況均相同,只是沒有第一個事例所具有的條件(A) ,那么,這一個條件(A) 就是所研究現象(a) 的原因。這種探求因果關系的方法叫求異法(或叫差異法) 。例如,某工廠兩工人進入一發生故障的氧氣罐中進行維修,由于罐中殘存著高濃度的氧,結果一動火,火星濺到衣服上引起劇烈燃燒,兩人既不能撲滅身上的火,又來不及爬出,而被燒死。為證明被燒死的原因,在同一罐中在相同氧氣濃度下,用同樣的衣服進行點火試驗時,衣服幾乎同時起火,燃燒猛烈,證明現場人員拍打不滅火焰,根本無能力爬出;在相同條件下,罐中換上空氣,則衣服燃燒比較緩慢,證明現場人員能夠拍打滅火焰,有能力爬出。這兩個場合中,只有一個情況不一樣,就是前者罐里氧濃度遠大于空氣中的氧濃度,所以高濃度的氧是衣服猛烈燃燒的條件。
與求同法相比較,求異法更為可靠。因為在模擬試驗過程中,調查人員可以加上或減去某一個條件,以觀察所研究的現象出現或不出現。這一點恰好反映了客觀事物因果聯系的基本特征。在火災模擬試驗中運用求異法時,應搞清楚研究的試驗和案情中除一個不同條件外,是否還有其他隱藏的不同條件,并仔細分析不同條件是所研究的現象的全部原因還是部分原因,因為當被研究對象的原因是復合的,而且各部分原因的單獨作用是不同的,那么當總原因的一部分情況消失時,被研究現象也就不出現了。
3. 3 求同求異并用法
當研究兩組事例,它們有一個條件不相同而其余不必都相同時,就要運用求同求異并用法了。求同求異并用法是:如果在某一組事例里,有某一個條件(A) ,就有所研究的現象(a)出現,而在另一組事例里,沒有這個條件(A) ,就沒有所研究的現象(a) 出現,那么,這一個條件(A) 就是所研究現象(a) 的原因。
求同求異并用法不是求同法和求異法的連用,而是求同法的補充。求同法只要求有一個共同現象和條件的一組事例,求同求異并用法則不僅要求有一個共同現象和條件的一組事例,還要求沒有那一個共同現象和條件的另一組事例,然后根據對兩組事例正反兩方面的比較分析,得出結論。運用求同求異并用法,如能分析出條件和現象之間的因果聯系,結論就是可靠的。
3. 4 共變法
當所研究的現象(a) 和某一個條件(A) 有共變關系時,就需要用共變法。共變法是: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如果某一個條件(A) 每發生一定的變化,所研究的現象(a) 也隨著發生一定的變化,那么,前者(A) 就是后者(a) 的原因。例如:某倉庫夜間起火,現場燒毀嚴重,經過調查訪問,懷疑是有人放火,F場勘查中,在倉庫外的沙地上發現有來回鞋印各一趟,且鞋印大小、型號等一樣,據分析是某放火嫌疑人所留,但進入倉庫前的鞋印顯然比離開倉庫的鞋印深。由此斷定:“嫌疑人將某一重物帶入倉庫后離開,是造成出入倉庫鞋印深淺不同的一種原因。”于是根據這一線索重點審問該嫌疑人,最后嫌疑人供認是為了打擊報復,在商店購買了20 斤酒精,于夜里潛入倉庫放火。
共變法的結論也是或然的。運用共變法,如能分析出條件和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結論就比較可靠(如上面的例子) 。如果所研究的現象不隨著某一條件發生相應的變化,那么就證明它們之間沒有因果聯系。共變法和求異法關系密切,有時可以結合在一起使用。如把兩個具有共變關系的現象改變到極限,就得到求異法的條件。例如,上例運用共變法獲知,隨著人的負重的變化,就能引起沙地上鞋印深淺的變化。如將人的負重完全去掉,鞋印的深淺就不發生變化,那就是求異法的運用了。
3. 5 剩余法
剩余法是用來研究復合因果聯系的。如果已知所研究的某一復合現象g(a、b、c、d) 的原因是G(A、B、C、D) ,已知A 是a的原因,B 是b 的原因,C 是c 的原因,那么,剩下的D 就是d的原因。它的作用是引導調查人員繼續尋找所研究的復合現象是剩余部分的原因,為偵查提供新的線索、證據和思路。例如某次火災,在火災模擬試驗中得知,某物質在一定條件下,受撞擊、在120 ℃以上或者加入少量另一種催化劑物質均能引起燃燒。根據這些線索,對比現場情況,排除了撞擊和高溫的可能,最后經過多方調查認定是由于有人加入某種催化劑使該物質起火的。
運用剩余法必須先除掉已知因果聯系的部分,因此,剩余法不可能是探求因果聯系開始階段的方法,它必須以前述幾種方法推出的結論為基礎。還必須注意剩余部分(a) 不能是已知條件(b) 、(c) 之一或共同作用的結果,否則推斷(a) 是(A)所引起的不能成立.火災原因和火災結果的關系并不是簡單明了的,而是辨證的;馂哪M試驗也是多樣復雜的。諸如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客觀原因和主觀原因等都要深究細析。因果關系在一定條件下還會互相過渡轉化的。有時,由于條件不同,同一個原因可能會產生不同的結果,有的是多種原因作用的結果。所以在模擬試驗中不能孤立或彼此分離地運用這五種邏輯方法,而應綜合地、互為補充和相互印證地加以運用,使結論更加可靠。
4 對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結果的審查和運用
4. 1 對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結果的審查
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結果受多種因素影響。其中只要有一個因素發生偏差,試驗結果就可能出現錯誤。并且隨著法律的逐漸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如果不對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的結果進行嚴格的審查,有可能造成試驗結果雖然是正確的,但是由于在試驗過程中存在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地方,以致在工作或訴訟中處于被動的狀態。因此,不能不加以審查就盲目地運用模擬試驗結果。雖然消防方面的法規條文沒有對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的審查提出具體的要求,但我們可以參考借鑒司法方面的有關規定,對模擬試驗進行審查,使模擬試驗的結果更具有說服力,更符合法律要求。司法機關對模擬試驗的審查主要有: (1) 試驗是否嚴格地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2) 試驗組織實施是否正確、科學; (3) 參加試驗的人員是否具有某種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有無解決問題的能力; (4)參加試驗的人員與案件有無利害關系,能否客觀公正地進行試驗; (5) 進行試驗的人員的生理、心理狀態是否正常; (6) 試驗結果是否具有充分的事實依據; (7) 試驗結果同所搜集到的其他材料有無矛盾。
4. 2 對火災調查模擬試驗結果的運用
模擬試驗的結果(結論) 經認真審查認為科學可靠后,才能在火災調查中加以運用。
4. 2. 1 肯定性結果和否定性結果的運用
經過模擬試驗,可能得出肯定性結果或否定性結果。能夠證實某一事實或現象發生或存在的客觀可能性的,是肯定性結果;證實其不可能者,為否定性結果。運用試驗的肯定性結果和否定性結果時,應根據火災模擬試驗所解決的問題進行具體分析。主要有: (1) 肯定性結果只能為分析案件某一情節提供依據;否定性結果則不能證明該情節就一定不存在。比如,證人甲證明在其家中聽到隔壁有人撬門鎖的聲音,隨后就看見有火焰從隔壁窗戶冒出。如果該證人沒有聽到撬門聲,就不能排除有人撬門的情節; (2) 肯定性結果只能為縮小調查范圍提供依據,而不能證實某人一定犯罪;否定性結果則可排除該人具備一定的犯罪條件。比如經模擬試驗證明某人能將一液化氣瓶搬到火場,這只能證明該人具有實施放火的條件,但不能肯定該人就一定放火。相反,如果經試驗證明該人根本就搬不動這一煤氣瓶,即可根據這一否定性結果排除該人具有這一犯罪條件。
4. 2. 2 對單義性結果和多義性結果的運用
模擬試驗的結果可能是單義的,也可能是多義的。證實某一事實或現象的發生或存在只有一種客觀可能性的,是單義性結果;證實具有兩種以上客觀可能性的,為多義性結果。根據單義性結果,可以認定有關事實或現象極大可能存在或不存在;根據多義性結果,只能對某一事實或現象的發生或存在做假定性的推測。
5 結束語
火災調查模擬試驗具有很強的針對性,但它畢竟不是整個火災過程的客觀事實,是人為主觀進行的;馂牡陌l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是很多因素共同作用的后果,雖然進行模擬試驗的條件與起火時相當接近,但不可能將原來的事實或現象完全徹底地反映出來,它只能證明某一事實或現象發生或存在的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因而所得出的結果不可能與原來的完全一樣,有時甚至會起到“反證”的作用。所以,任何模擬試驗的結果都不能單獨作為火災調查中認定或否定某一事實或現象的依據,但它卻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只有在試驗結果能夠和其他證據相互印證時,這些結果才有可能成為認定案件某一事實或現象的根據。
隨著我國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使更加真實地模擬火災成為可能,火災模擬試驗必將廣泛地應用到火災調查中去。本文闡述的只是在火災調查中開展模擬試驗的一般原則和方法。隨著模擬試驗的廣泛開展,在實踐中必將遇到更多新情況和新問題,我們應該積極去分析、研究,不斷的充實和發展火災模擬試驗理論和方法,使火災模擬試驗這一科學的勘查方法更好的為火災調查活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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