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礦工安全意識的兩個手段
2005-12-12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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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管理,主要是對人、設備和礦井自然環境的安全防護管理,其中對人的管理是核心,因為人的因素是主導、管理因素是關鍵、物的因素是基礎、環境因素是條件。
煤礦發生事故,除了環境和設備誘發的因素外,更多的是人為事故,即責任事故。要克服人為事故的發生,必須要運用安全心理學的原理,培養訓練員工養成自我控制的素質,從而減少不安全行為的出現,避免事故的發生。
因此在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中,應由事后追查為主轉變為事前預防為主,按照人的心理規律和客觀規律制定安全預防措施,引入和運用心理科學這個手段更好的為煤礦安全管理服務,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一個全新的安全管理體系。
從煤礦安全管理的角度來說,通過預測礦工的動機來培養提高礦工安全動機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兩個途徑:
——強化目標的吸引力。在實際工作中,通過開展“百日安全無事故”和“安全生產月”活動,按工種不同提出不同的目標要求,如對機械工種類開展“安全運轉1000天”,對個人提出“安全標兵”、“十佳安全能手”、“安全紅旗手”等等。值得一提的是推行的目標一定要有強度,對員工要產生吸引力,使人產生積極的、強烈的反應和情感。
——增強安全動機的外界壓力。開展“安全家庭”、“安全幫教”活動,家屬對礦工要做到“敲安全鐘、吹安全風”、“親友提安全希望”等,對礦工安全動機的形成有一定的促進效應。
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的關鍵是人,人又有心理活動,因此,在煤礦安全上運用心理學的原理,才能抓住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人及其心理,才能使安全工作做到有預見性和主動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管理達到更加條理化、系統化、科學化,從而真正把安全生產納入到科學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