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井下生產過程中,瓦斯檢查員是同瓦斯災害進行斗爭的偵察員。瓦斯檢查員偵察災情并及時處理,其工作為生產作業提供了安全保障,也直接關系到整個礦井和井下所有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瓦斯檢查員一般都是單獨作業,在瓦斯檢查工作中遇到或接觸的危險、危害也多,既要做到很好地保護自己,又要做到有效地檢查處理瓦斯事故,確保礦井生產順利進行。因此,對瓦斯檢查員除要求有一定的煤礦生產實踐經驗外,還應具備以下幾個方面的條件。
1.瓦斯檢查員應具備的素質
(1)事業心強。熱愛煤礦事業,熱愛本職工作,愿為煤礦安全工作貢獻力量。
。,(2)安全意識牢固。了解和熟悉安全法規有關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時時把職工生命和煤礦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3)法制觀念強。能遵章守紀,服從領導,堅持原則,敢于同一切不良現象作斗爭。
(4)專業技術水平高。了解和熟悉本工種及相關專業基礎知識,熟練掌握本工種的操作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本工種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及疑難問題。
(5)工作作風好。工作積極、認真、負責,扎實肯干,不畏困難,不怕艱險,具有強烈的責任感。
2.瓦斯檢查員應具備的業務知識
(1)礦井通風、瓦斯的基本知識及煤與瓦斯突出、煤塵、自然發火、采掘、電氣的一般知識。
(2)礦井空氣的主要成分、性質、來源及對人體的影響。
(3)礦井空氣中有害氣體及其性質、來源、危害及允許最高濃度。
(4)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5)甲烷檢測儀的構造、工作原理、使用、維修、保養方法。
(6)通風安全設施、裝備的種類、適用條件及質量標準。
(7)分工區域及相鄰區域的通風系統。
(8)煤與瓦斯突出和自然發火的預兆。
(9)煤塵和放炮的有關知識。
(10)分工區域內通風、瓦斯和自然發火等隱患的變化情況。
(11)礦井反風的作用及應采取的措施。
3.瓦斯檢查員應具備的實際操作技能
(1)會使用專用儀器熟練地檢測井下空氣中有害氣體濃度,填寫記錄和填報有關報表。
(2)會測算礦井風量及采取火區氣樣。
(3)會處理瓦斯超限及局部瓦斯積聚。
(4)會使用各種排放瓦斯方法排放瓦斯。
(5)會檢查分工區域的通風系統及掘進通風的“兩閉鎖”。
(6)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停風時,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7)根據煤與瓦斯突出和自然發火的征兆,安全地撤出人員。
(8)會分析分工區域內瓦斯來源、涌出規律,揭示防止瓦斯超限和積聚的措施,協助制定通風、瓦斯管理方案和措施。
(9)會看通風系統圖、防塵系統圖、防滅火系統圖、瓦斯抽放系統圖、瓦斯監測系統圖、瓦斯地質圖。
(10)會繪制分工區域的通風系統示意圖。
(11)能夠協助處理重大瓦斯,煤塵,火災,,突出等事故。
4.瓦斯檢查員的權力
(1)發現瓦斯超限、積聚、有害氣體超過規定等嚴重隱患或發現自然發火、煤與瓦斯突出、瓦斯涌出異常等災害預兆時,有權責令相應地點停止工作和撤出所有人員。
(2)在分工區域內,對有可能導致不安全甚至釀成火災、爆炸、突出、水災等重大事故的一切工作和行為,有權拒絕接受和制止。
(3)及時反映、處理危險情況,積極搶救事故。
(4)有權制止任何違章作業,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
(5)對于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錯誤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和控告。
(6)有權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7)遵守勞動紀律,遵守有關礦山安全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
(8)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5.《規程》對瓦斯檢查員的有關規定
(1)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并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瓦斯濃度超過規程有關規定時,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2)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