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生產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
2007-07-17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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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的不安全生產表現形式有:一是工作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二是物的不安全狀態;三是人的不安全行為。人的不安全行為的直接體現就是“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三違中表現最為突出的又是違章作業。分析多年的事故案例,絕大部分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都是違章作業造成的。從思想、心理、行為方面分析,主要表現為:
一、思想方面
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安全生產思想意識淡薄,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意識都差,從思想認識上就認為安全是領導、組織、別人要我安全,不是我要安全的錯誤認識,主要表現為:1、麻痹思想;2、無所謂思想;3、僥幸思想。
二、心理方面
1、圖省事的懶惰心理。違章作業的根本原因就是圖省事,怕麻煩,遇有工作現場環境和物的狀態變化為不安全因素時,不主動和積極處理,最后導致事故的發生。
2、僥幸心理。安全思想意識差的人,僥幸心理最強,都認為違章作業不一定釀成事故,一旦事故發生,又后悔莫及。
3、習慣心理。長期的艱苦工作,隨時變化的井下作業環境,有的職工養成了違章作業的不良習慣,一旦無人監督就違章蠻干,不出事還自鳴得意。工齡長的老工人最為突出。
4、從眾心理。特別是新工人,見別人違章省事,也未出事故,時間一長,也違章作業。
5、逞能心理。主要是生產骨干,自恃工作時間長,經驗多,為了趕任務,搶時間,玩英雄主義,帶頭違章。
6、馬虎心理。有的職工天性馬虎,培訓不注意聽,規程措施不熟悉,現場工作滿不在乎,大大咧咧,工作讓人不放心,無意識的違章,最容易發生事故。7、逆反心理。由于領導的工作方法差,管理辦法有問題,或是考核不公平公正,使職工心情不舒暢,產生逆反心理,抵觸情緒,不但違章作業,還會破壞安全設施。
三、行為方面
安全思想意識淡薄和心理方面有不安全行為的人,會直接或間接地產生事故的錯誤動作,表現在行動上的特點是:不按客觀規律辦事,不按規程措施施工。對領導和管理者而言,是不按上級規定作出錯誤指令。對操作者來說,是不按規程措施作業的違章現象。總結起來有以下幾種情況:
1、錯誤指令。也就是領導干部的違章指揮。
2、無知行為。也就是職工的無意違章行為。
3、故意行為。主要是具有懶惰、僥幸、習慣、從眾、逞能、逆反心理因素的職工有意識的違章行為。4、錯誤操作。主要是部分干部職工工作過程中的遺漏操作、增加操作、誤時操作和失誤操作的違章行為。
人的思想意識支配人的心理動機,心理動機又決定人的操作行為,人的行為常常會受情緒和環境的影響。總結以上分析,下列幾種人容易違章發生事故:對規程措施一知半解的人;生產中性子急燥的人;常抱有僥幸心理的人;自持藝高膽大的人;勞騷多對工作有抵觸情緒的人;自認為“人緣關系好,違章不受罰”的人;興奮過度的人;悲傷過度的人;上小班的人;不注意休息,過分勞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