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 |
高處墜落 |
占高處墜落 |
高處作 |
高處墜落 |
占高處墜落 |
特級高處作業 |
0 |
0 |
二級高處作業 |
20 |
56 |
表1—3 高處墜落死亡者傷害部位、人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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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死亡總人 |
高處墜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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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死亡總人 |
內 臟 |
10 |
27 |
腦 部 |
26 |
72 |
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原因主要是:
洞、坑無蓋板或檢修中移去蓋板;平臺、扶梯的欄桿不符合安全要求,臨時拆除欄桿后沒有防護措施,不設警告標志;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不戴安全帽、不掛安全網;梯子使用不當或梯子不符合安全要求;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在石棉瓦之類不堅固的結構上作業;腳手架有缺陷;高處作業用力不當、重心失穩;工器具失靈,配合不好,危險物料傷害墜落;作業附近對電網設防不妥觸電墜落等。一名體重為60kg的工人,從5m高處滑下墜落地面,經計算可產生300kg沖擊力,會致人于死亡。
(一)高處作業的一般安全要求
(1)作業人員:患有精神病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檢修人員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作業人員必須持有作業票。
(2)作業條件:高處作業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作業高度2m以上應設置安全網,并根據位置的升高隨時調整。高度超15m時,應在作業位置垂直下方4m處,架設一層安全網,且安全網數不得少于3層。
(3)現場管理:高處作業現場應設有圍欄或其他明顯的安全界標,除有關人員外,不準其他人在作業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
(4)防止工具材料墜落:高處作業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粗、重工具用繩栓牢在堅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在格柵式平臺上工作,為防止物件墜落,應鋪設木板;遞送工具、材料不準上下投擲,應用繩系牢后上下吊送;上下層同時進行作業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過程中除指定的、已采取防護圍欄處或落料管槽可以傾倒廢料外,任何作業人員嚴禁向下拋擲物料。
(5)防止觸電和中毒:腳手架搭設時應避開高壓電線,無法避開時,作業人員在腳手架上活動范圍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導線的最短距離要大于安全距離(電壓等級≤1lOkV,安全距離為2m;,220kV,3m;330kV,4m)。高處 作業地點靠近放空管時,事先與生產車間聯系,保證高處作業期間生產裝置不向外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并事先向高處作業的全體人員交待明白,萬一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時,應迅速采取撤離現場等安全措施。
(6)氣象條件: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7)注意結構的牢固性和可靠性:在槽頂、罐頂、屋頂等設備或建筑物、構筑物上作業時,除了臨空一面應裝安全網或欄桿等防護措施外,事先應檢查其牢固可靠程度,防止失穩或破裂等可能出現的危險;嚴禁直接站在油毛氈、石棉瓦等易碎裂材料的結構上作業。為防止誤登,應在這類結構的醒目處掛上警告牌;登高作業人員不準穿塑料底等易滑的或硬性厚底的鞋子;冬季嚴寒作業應采取防凍防滑措施或輪流進行作業。
(二)腳手架的安全要求
高處作業使用的腳手架和吊架必須能夠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員、材料等的重量。禁止在腳手架和腳手板上放置超過計算荷重的材料。一般腳手架的荷重量不得超過270kg/m2。腳手架使用前,應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認可后方可使用。
(1)腳手架材料:腳手架的桿柱可采用竹、木或金屬管,木桿應采用剝皮杉木或其他堅韌的硬木,禁止使用楊木、柳木、樺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節等易折斷的木料;竹竿應采用堅固無傷的毛竹;金屬管應無腐蝕,各根管子的連接部分應完整無損,不得使用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縫的管子。木質腳手架踏腳板的厚度不應小于4cm。
(2)腳手架的連接與固定:腳手架要與建筑物連接牢固。禁止將腳手架直接搭靠在樓板的木楞上及未經計算荷重的構件上,也不得將腳手架和腳手架板固定在欄桿、管子等不十分牢固的結構上;立桿或支桿的底端宜埋人地下。遇松土或者無法挖坑時,必須綁設地桿子;金屬管腳手架的立竿應垂直地穩放在墊板上,墊板安置前需把地面夯實、整平。立竿應套上由支柱底板及焊在底板上管子組成的柱座,連接各個構件間的絞鏈螺栓一定要擰緊。
(3)腳手板、斜道板和梯子:腳手板和腳手架應連接牢固;腳手板的兩頭都應放在橫桿上,固定牢固,不準在跨度間有接頭;腳手板與金屬腳手架則應固定在其橫梁上。
斜道板要滿鋪在架子的橫桿上;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腳手架工作面的外側應設1.2m高的欄桿,并在其下部加設18cm高的擋腳板;通行手推車的斜道坡度不應>1:7,其寬度單方向通行應>lm,雙方向通行>1.5m;斜道板厚度應>5cm。
腳手架一般應裝有牢固的梯子,以便作業人員上下和運送材料。使用起重裝
(5)冬季、雨季防滑:冬季、雨季施工應及時清除腳手架上的冰雪、積水,并要撒上砂子、鋸末、爐灰或鋪上草墊。
(6)拆除:腳手架拆除前,應在其周圍設圍欄;通向拆除區域的路段掛警告牌;高層腳手架拆除時應有專人負責監護;敷設在腳手架上的電線和水管先切斷電源、水源,然后拆除,電線拆除由電工承擔;拆除工作應由上而下分層進行,拆下來的配件用繩索捆牢,并用起重設備或繩子吊下,不準隨手拋擲;不準用整個推倒的辦法或先拆下層主柱的方法來拆除;欄桿和扶梯不應先拆掉,而要與腳手架的拆除工作同時配合進行;在電力線附近拆除應停電作業,若不能停電應采取防觸電和防碰壞電路的措施。
(7)懸吊式腳手架和吊籃:懸吊式腳手架和吊籃應經過設計和驗收,所用的鋼絲繩及大繩的直徑要由計算決定。計算時安全系數:吊物用不小于6、吊人用不小于14;鋼絲繩和其他繩索事前應做1.5倍靜荷重試驗,吊籃還需作動荷重試驗。動荷重試驗的荷重為1.1倍工作荷重,做等速升降,記錄試驗結果;每天使用前應由作業負責人進行掛鉤,并對所有繩索進行檢查;懸吊式腳手架之間嚴禁用跳板跨接使用;拉吊籃的鋼絲繩和大繩,應不與吊籃邊沿、房檐等棱角相摩擦;升降吊籃的人力卷揚機應有安全制動裝置,以防止因操作人員失誤使吊籃落下;卷揚機應固定在牢固的地錨或建筑物上,固定處的耐拉力必須大于吊籃設計荷重的5倍;升降吊籃由專人負責指揮。使用吊籃作業時,應系安全帶;安全帶栓在建筑物的可靠處。
有些企業已將高處作業列入危險作業,要求事前制定作業方案;經過有關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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