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煉制裝置多數為多層布局,高處作業的機會比較多,如設備巡檢、設備管線拆裝、閥門檢修更換、防腐刷漆保溫、儀表調校、電纜架空敷設等。高處作業事故發生率高,傷亡率也高。在建筑施工、檢維修、工程搶修等過程中,由于作業環境的特殊性,各種事故時有發生,其中以高處墜落事故居多。
高處作業范圍
高處作業是指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 m以上(含2m),有墜落可能的位置進行的作業。從作業位置到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稱為墜落高度基準面。
危害因素
高處作業的危害主要是高處墜落。造成高處墜落的原因主要有:
1、安全設施不夠完善,作業現場井、坑、溝無蓋板;操作平臺、爬梯沒有防護設施,或檢修時臨時拆除防護欄,未及時恢復。
2、使用的各種登高工具(梯子、腳手架、腳扣、安全帶等)存在缺陷,或使用不當。
3、各種升降設施(電梯、吊車、天車等)無安全裝置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缺乏嚴格的安全管理,沒有按規程進行安全監測。
4、高處作業人員身體條件較差,思想麻痹、安全意識不強,圖省事,作業時不掛安全帶、不戴安全帽、不掛安全網,在石棉瓦之類不堅固的材料上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酒后作業等。
5、工器具失靈,配合不好,危險物料墜落傷害等。
6、進行現場設備巡回檢查時,爬梯、護欄較滑,照明光線不良,平臺有油污、積雪等。
對作業人員的要求
1、禁止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癲癇病等人員從事高處作業,對疲勞過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緒低落人員要停止高處作業,嚴禁酒后從事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人員的個人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安全帽、安全帶和有關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要系好下頜帶,安全帶應系掛在施工作業處上方的牢固構件上,不得系掛在有尖銳棱角的部位,安全帶系掛點下方應有足夠的凈空。
3、高處作業人員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結構物上進行作業,不得高處休息。不準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腳作業,如果是懸空高處作業要穿軟底防滑鞋。
4、不準攀爬腳手架或乘運料井字架吊籃上下,也不準從高處跳上跳下。
5、冬季嚴寒作業時應采取防凍防滑措施或輪流進行作業。
對施工機具的要求
1、高處作業使用的腳手架、梯子、吊籃、腳扣、安全帶、安全帽、鋼絲繩、跳板、升降用的卷揚機等應完好,有專人負責保管,經常進行維護保養,定期檢查,及時更新。
2、登高用具在使用之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認真檢查驗收,掛牌使用,發現不合格的用具及時更換,嚴禁湊合使用,消除不安全因素。
3、高處作業應一律使用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牢在堅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
4、在格柵式平臺上工作,為防物體掉落,應鋪設木板;遞送工具、材料不準上下投擲,應用繩捆牢后上下吊送。
5、上下層同時進行作業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
6、工作過程中除指定的已采取防護圍欄處或落實管槽可以傾倒廢料外,任何作業人員嚴禁向下拋擲物料。
7、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墜落。必要時應設安全警戒區,并設專人監護。
8、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9、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升降設備載人。
10、對巡回檢查線路上的爬梯護欄加強防腐防滑,定時刷漆防腐,及時清掃積雪,做好防凍滑工作。
作業過程防范措施
1、辦理作業許可證并制定應急措施
①《高處安全作業證》審批人員要到高處作業現場,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批準高處作業。
②制定應急預案,內容包括:作業人員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救護方法和應急聯絡信號等。現場應配備的救生設施和滅火器材等。施工項目所在單位與施工單位現場安全負責人應對作業人進行作業中可能遇到意外時的處理和救護方法等必要的安全教育。
③高處作業應與地面保持聯系,根據現場情況配備必要的聯絡工具,并指定專人負責聯系。
2、環境要求
①在化學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線的位置作業時,應事先與車間負責人取得聯系,建立聯系信號。
②在鄰近地區設有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及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煙囪及設備的場合時,嚴禁進行高處作業,如在允許濃度范圍內,也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③遇有不適宜高處作業的惡劣氣象(如六級風以上、雷電、暴雨、大霧等)條件時,嚴禁露天高處作業。
④電氣焊作業要有接火盆,以防焊渣火花向下亂濺。
⑤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輕型材料作業時,必須鋪設牢固的腳手板,并加以固定,腳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3、交叉作業的安全要求
高處作業與其他作業交叉進行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在同一墜落方向上,一般不得進行上下交叉作業,如需進行交叉作業,中間應設置安全防護層,墜落高度超過24米的交叉作業,應設雙層防護。
4、臨邊防護要求
①登高作業現場應設有防護欄、安全網、安全警示牌,除有關人員,不準其他人員在作業點下通行或逗留。
②在槽頂、罐頂、屋頂等設備或建筑物、構筑物上作業時,除了臨空一面應裝安全網或欄桿等防護措施外,事先應檢查其牢固可靠程度,防止失穩或破裂等可能出現的危險。
③預留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上料平臺口等都必須設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蓋板、圍欄、安全網)。
④洞口防護設施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繕;洞口防護設施嚴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應背朝洞口作業;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鬧或跨越洞口及從洞口蓋板上行走;同時洞口還必須掛設醒目的警示標志等。
⑤在屋面上作業人員應穿軟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應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業不能背向檐口移動。
⑥使用外腳手架,外排立桿要高出檐口1.2 m,并掛好安全網,檐口外架要鋪滿腳手板;沒有使用外腳手架工程施工時,應在屋檐下方設安全網。
對作業監護人的要求
1、監護人一般在地面上或墜落面上進行監護,建立聯系信號,時刻與高處作業人員保持有效聯系,監護人不得離開作業現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通知作業人員停止作業。
2、作業前,會同作業人員檢查腳手架、防護網、梯子等登高工具、防護措施完好情況,保持疏散通道暢通。
3、設置警戒線或警戒標志,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有可能發生物體墜落的區域。根據現場情況配備必要的聯絡工具,并由監護人負責聯系。
4、監督作業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物品、工具的安全擺放,防止發生高處墜落。
5、在作業中如發現情況異常時,應發出信號,并迅速組織作業人員撤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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