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是指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其以上,以及在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在化工生產區域,高處作業常常與其他作業交叉進行,作業概念會因此而變得比較模糊,作業人員常常會出現重視了作業的一個方面而忽視了另一個方面的情況。比如罐內作業,如果在離罐內底部高處2米以上的部位作業,就是高處作業,然而人們常常會認為自己從事的只是罐內作業而忽視了同時也是在高處作業。再比如常見的擦玻璃這樣的工作,在員工的意識中再簡單不過了,但有時在室內看或許感覺不到是在高處作業,而在室外看就有可能是高處作業,因為這種“視差”而導致墜落的情況并不少見。
因高處作業而引起的常見事故有:高處墜落、中毒、觸電、燙傷、燒傷(化學燒傷)、高處落物等。
造成高處作業事故發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作業概念不清,作業人員難以形成有針對性的自我保護意識,作業前往往缺乏對現場情況的風險分析,對存在的安全設施、工具缺陷、光線不足、地面結冰、作業上風向有毒氣體等危險因素也未檢查和分析,不能制定可靠、準確、可行的對應措施。這樣,就妨礙了作業人員對相關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理解和領會,難免會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習慣性違章,甚至逞能、蠻干的情況。
另一方面是因為管理者和監護人未能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交底或安全提示,沒能及時發現作業現場隨時發生的變化,信息傳遞不準確,應急措施不合理等。
由此可見,要最大限度地防范高處作業事故的發生,就必須強化安全管理,做好作業前的準備工作:對一切安全設施、使用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要全面、仔細地檢查;針對人、物、環境存在的危險要認真地思考和分析,制定出可靠的應對措施,并告知作業人員。
還要加強對作業過程的控制:要求從業人員集中精力,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化工行業標準《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在有毒、有害物質的區域必須攜帶防毒面具;在作業過程中,要集中力量,用最短的時間、最快的速度完成任務;當發生新的情況時,要及時改變原措施;要選擇良好的聯絡方式和設施,以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監護人應由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并履行職責,堅守崗位,對存在的危險、發生的變化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使用的物料要妥善存放,以免造成下落;使用的電器設備要嚴格按照安全用電規程執行,電焊機的零線必須接到所焊位置,以免發生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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