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吊籃在高壓線周圍作業時,懸掛機構及懸吊平臺應與高壓線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并應按當地電氣規程實施,采取防范監護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籃。
2.懸吊平臺下方地面為行人禁入區域,需要做好隔離措施并設有明顯的警告標志。
3.在吊籃垂直5米的施工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體及其它機械設備。
4.吊籃施工使用過程中,如有多層作業時,要設置防護頂板隔離層,作業時吊籃要與建筑物連接牢固。
5.遇有塔吊及其他施工升降設備在作業時,附近工作的吊籃應停止使用,落至地面,并做好吊籃保護工作。
6.建筑施工時,應搭設進出大樓的施工安全通道,安全棚,并安排安全專員流動巡視。
7.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規定,吊籃懸吊平臺非工作一側的護欄應設置2道防護欄桿,高度分別為0.6 m,1.2 m;以及設置踢腳板,踢腳板高度180 mm。采用定型生產的吊籃懸吊平臺不能滿足此要求時,應按要求增設防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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