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釘墻支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土釘必須和面層有效連接,應設置承壓板或加強鋼筋等構造措施,承壓板、加強鋼筋應分別與土釘螺栓、鋼筋焊接連接。
(2)遇有不穩定的土體,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防坍塌措施,在修坡后應立即噴射一層砂漿、素混凝土或掛網噴射混凝土,待其達規定強度后方可設置土釘;支護面層背后的土層中有滯水時,應設水平排水管,并將水引出支護層外;加強現場觀測,掌握土體變化情況,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3)施工中每一工序完成后,應隱蔽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4)土釘墻墻面坡度不宜大于1:0.1;施工前,應根據土質、坑深、施工荷載對支護結構進行施工設計。土釘抗拉承載力、土釘墻整體穩定性應滿足施工各個階段荷載的要求。
(5)土釘鋼筋宜采用Ⅱ、Ⅲ級鋼筋,鋼筋直徑為16mm~32mm,鉆孔直徑宜為70mm~120mm;土釘的長度宜為開挖深度的0.5~1.2倍,間距宜為lm~2m,與水平面夾角宜為5°~20°。
(6)土釘墻支護應按施工設計規定的開挖順序自上而下分層進行,隨開挖隨支護。
(7)土釘支護施工完成后,應按施工設計的規定設置監測點,并設專人監測,發現異常必須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中應隨時觀測土體狀況,發現坍塌征兆必須立即撤離基坑內和頂部危險區,并及時處理,確認安全。
(8)土釘墻的土釘注漿和噴射混凝土層達到設計強度的70%后,方可開挖下層土方;注漿材料宜采用水泥漿或水泥砂漿,其強度等級不宜低于M10。
(9)土釘墻支護適用于無地下水的基坑;在砂土、虛填土、房渣土等松散土質中,嚴禁使用土釘墻支護;當基坑范圍有地下水時,應在施工前采取排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
(10)噴射混凝土面層宜配置鋼筋網,鋼筋直徑宜為6mm~l0mm,間距宜為15cm~30cm;噴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于C20,面層厚度不宜小于8cm。
(11)土釘施工宜在噴射混凝土終凝3h后進行,土釘類型、間距、長度和排列方式應符合拖工設計的規定;鉆孔作業時,嚴禁人員觸摸鉆桿;搬運、安裝土釘時,不得碰撞人、設備;注漿作業應連續進行;使用灰漿泵應符合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
(12)噴射混凝土和注漿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噴射混凝土前,應清除坡面虛土。噴層中掛網位置應準確。噴射時,嚴禁將噴嘴對向人、設備、設施。
(13)坡面上下段鋼筋網搭接長度應大于30cm。
2.人工錘擊木樁支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1)高處作業支搭作業平臺的腳手板必須鋪滿、鋪穩;用前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隨時檢查,確認安全;上下作業平臺必須設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設施,作業平臺臨邊必須設防護欄桿。
(2)作業中應隨時檢查錘擊工具的完好狀況,并及時修理、更換,確認安全。
(3)錘擊樁必須由作業組長指揮,作業人員應動作協調,非作業人員禁止靠近;錘擊樁時嚴禁手扶樁或樁帽。
3.臨邊作業平臺防護欄桿應符合下列要求:
(1)欄桿的整體構造和欄桿柱的固定,應使防護欄桿在任何處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2)防護欄桿的底部必須設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擋腳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lcm;擋腳板上有孔眼時、孔徑不得大于2.5cm。
(3)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欄桿和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應為1.2m,下桿離地高度應為50cm~60cm。欄桿柱間距應經計算確定,且不得大于2m.
(4)高處臨街的防護欄桿應加掛安全網,或采取其他全封閉措施。
4.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錘擊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鋼管離基坑邊沿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2)在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格相適應的設預埋件的預制塊,并按要求進行固定。
(3)在混凝土結構上固定,采用鋼質材料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設一孔,以直徑10mm螺栓與木桿件拴牢。
5.受條件限制基坑不能按規定放坡時,應采取支護措施;支護結構完成后,應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進入基坑作業。
6.壓漿混凝土樁支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1)鉆孔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鉆孔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鉆渣并與地質剖面圖核對,發現不符時應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2)鉆孔作業中發生坍孔和護筒周圍冒漿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停鉆;鉆機有倒塌危險時,必須立即將人員和鉆機撤至安全位置,經技術處理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
3)成孔后或因故停鉆時,應將鉆具提至孔外置于地面上,關機、斷電并應保持孔內護壁措施有效,孔口應采取防護措施。
4)使用全套管鉆機鉆孔時,配合起重機安套管人員應待套管吊至安裝位置,方可靠近套管輔助就位,安裝螺栓;拆套管時,應待被拆管節吊牢后方可拆除螺栓。
5)正、反循環鉆機鉆孔均應減壓鉆進,即鉆機的吊鉤應始終承受部分鉆具質量,避免彎孔、斜孔或擴孔。
6)鉆機運行中作業人員應位于安全處,嚴禁人員靠近和觸摸鉆桿;鉆具懸空時嚴禁下方有人。
7)施工場地應平整、堅實;現場應劃定作業區,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鉆孔應連續作業,建立交接班制,并形成文件。
8)嚴禁機械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作業,需在其一側作業時,施工中應設專人監護,確認機械與電力架空線路的最小距離必須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機與電力架空線路的最小距離
電力架空線路電壓(kV) |
1 |
1~15 |
20~40 |
60~100 |
220 | |
距離(m) |
垂直方向 |
1.5 |
3.0 |
4.0 |
5.0 |
6.0 |
水平方向 |
1.0 |
1.5 |
2.0 |
4.0 |
6.0 |
9)沖抓鉆機鉆孔,當鉆頭提至接近護筒上口時,應減速、平穩提升,不得碰撞護筒,作業人員不得靠近護筒,鉆具出土范圍內嚴禁有人;施工中嚴禁人員進入孔內作業。
10)螺旋鉆機宜用于無地下水的細粒土層中施工。
(2)成孔后,應及時安裝鋼筋籠;向孔內置入鋼筋籠前,必須檢查籠內側的注漿管,確認漿管順直、接頭嚴密、噴孔暢通。
(3)壓漿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壓漿作業應逐級升壓至控制值,不得超壓;水泥漿必須攪拌均勻,經過濾網后方可注入壓漿管。
2)拆除壓漿管前必須卸壓、斷電。
3)壓漿應分兩次進行;首次壓漿應邊提鉆、邊下料、邊進行,二次壓漿應在成樁后進行,兩次壓漿間隔不得超過45min。
(4)利用起重機吊鋼筋籠時應按照起重機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操作,在吊鋼筋籠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作業場地應平整、堅實;地面承載力不能滿足起重機作業要求時,必須對地基進行加固處理,并經驗收確認合格。
2)吊裝中嚴禁超載,吊臂、吊鉤運行范圍,嚴禁人員入內。
3)吊裝時應先試吊,確認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裝。
4)吊鋼筋籠作業前應劃定作業區,設護欄和安全標志,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
5)吊裝作業必須設信號工指揮;指揮人員必須檢查吊索具、環境等狀況,確認安全。
6)吊裝中遇地基沉陷、機體傾斜、吊具損壞或吊裝困難等,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
7)作業前施工技術人員應了解現場環境、電力和通訊等架空線路、附近建(構)筑物和被吊梁等狀況,選擇適宜的起重機,并確定對吊裝影響范圍的架空線、建(構)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護措施。
8)構件吊裝就位,必須待構件穩固后,作業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9)現場配合吊鋼筋籠的全體作業人員應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鉤和梁體離就位點距離50cm時方可靠近作業,嚴禁位于起重機臂下。
10)現場及其附近有電力架空線路時應設專人監護,確認起重機作業符合安全用電的相關要求。
11)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和風力六級(含)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吊裝。
7.預鉆孔埋置樁支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1)鉆孔、埋樁不能連續作業時,孔口必須采取防護措施;樁就位后應及時填充樁周空隙至頂面;向孔內送樁時嚴禁手腳伸入樁與孔之間。
(2)鉆孔應連續完成,成孔后應及時吊樁入孔;鉆出的泥土應隨時清理運棄,保持作業面清潔。
(3)使用起重機吊樁必須由信號工指揮;吊點應正確;吊樁就位時應緩起、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樁的平穩;現場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l)作業場地應平整、堅實。地面承載力不能滿足起重機作業要求時,必須對地基進行加固處理,并經驗收確認合格。
2)現場及其附近有電力架空線路時應設專人監護。
3)吊裝作業前應劃定作業區,設護欄和安全標志,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
4)吊裝作業必須設信號工指揮。指揮人員必須檢查吊索具、環境等狀況,確認安全。
5)吊裝中嚴禁超載;吊裝時,吊臂、吊鉤運行范圍,嚴禁人員入內。
6)作業前施工技術人員應了解現場環境、電力和通訊等架空線路、附近建(構)筑物和被吊樁等狀況,選擇適宜的起重機,并確定對吊裝影響范圍的架空線、建(構)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護措施。
8.構件吊運就位,必須待構件穩固后,作業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9.吊運中遇地基沉陷、機體傾斜、吊具損壞或吊裝困難等,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
10.桿件的規格與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鋼筋橫桿上直徑不得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得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鍍鋅鋼絲綁扎牢固,綁絲頭應順平向下。
(2)木質欄桿上桿梢徑不得小于7cm,下桿梢徑不得小于6cm,欄桿柱梢徑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牢固,綁絲頭應順平向下。
(3)鋼管橫桿、欄桿柱均應采用直徑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11.現場配合吊運的全體作業人員應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鉤和構件離就位點距離50cm時方可靠近作業,嚴禁位于起重機臂下。
12.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和風力六級(含)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吊裝。
13.吊運時應先試吊,確認正常后方可正式吊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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