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噴錨支護在模筑襯砌中,為確保安全一般作為臨時支護,在新奧法施工中承擔80%的應力,對于軟弱圍巖,噴錨支護一般分兩次完成。初期支護應緊跟開挖完成,對二次支護應在圍巖變形和初期支護基本穩定的情況下進行。
2、采用噴錨支護應嚴格實行光面爆破,盡量消除應力集中現象。在噴錨前應做松散土石處理,并用高壓水沖洗巖面。噴射砼應采用濕式或潮式噴射,噴射工及其相關人員應穿戴好防護用品。
3、噴射機械應放在安全地帶,噴射機上的各種儀表必須完好。噴射機工作時應先給風,再開機,后送料,結束時待料噴完,先停機后關風,工作過程中應經常檢查輸料管、出料管是否堵塞,嚴防高壓水、高壓風及其它噴射物突然噴出傷人。
4、噴錨支護時,應做好排水處理。噴錨支護安設鋼筋網時,網片應互相搭接并隨巖面鋪設,鋼筋網和錨桿聯結牢固,以使噴射砼時充填密實,確保初期支護質量。
5、施作錨桿時,錨桿應盡量垂直巖面,向錨桿孔注漿,壓力不宜過高。
6、在進行鋼支撐支護時,鋼支撐應緊貼巖面,并滿足噴射砼的厚度要求,對安裝鋼支撐應按高處作業要求,對不安全因素制定相應的措施。
7、當發現已錨區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段增設加強錨桿或鋼支撐。
8、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9、隧道內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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