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術部門和安全部門應按規定檢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是否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沒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本公司的壓力容器設計與安裝工作。負責安裝施工單位施工前必須到市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二、本公司壓力容器在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部門應組織辦理以下手續:
1、壓力容器使用證;
2、壓力容器注冊登記;
3、操作人員上崗證。
三、安全部門在辦理壓力容器使用證時應準備好下列資料;
1、產品出廠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產品竣工圖等技術資料;
2、壓力容器安裝質量監督檢驗報告(證書);
四、安全部門必須建立壓力容器技術檔案,統一保管;并按規定定期組織申報年檢。
五、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在工藝操作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中,明確提出壓力容器操作要求。
六、壓力容器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七、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并嚴格執行。
八、壓力容器內部有壓力時,不得進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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