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在總經理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入廠職工進行廠級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專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3、組織制訂、修訂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參加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安全工作;
7、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8、監督檢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9、負責備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0、負責對企業各單位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會同工會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11、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不斷提高基層安全員的技術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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