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消防安全管理總則
一、為了強化內部消防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生活秩序,杜絕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逐級管理、各負其責,要
堅決執行《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始終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把消防安全納入企業經營管理的軌道,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管理;
三、落實各級領導的防火責任制和職工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做到獎懲分明。消防安全工作在上級機關和公司的領導監督下實施。各下屬車隊及重要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單位(部門)負責實施;
四、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和安全保衛部門要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重點單位、重點部門及薄弱環節的防火工作,及時進行整改。加強消防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堅決糾正有章不循、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嚴格管理制度。逐步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改善防火條件、杜絕火險隱患,創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條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消防責任人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的第一、二責任人,對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安全管理負總責,安全部門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具體經辦部門,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實施;下屬車隊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消防管理工作的直接管理責任,分管副職是第二責任人。
二、消防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董事長、總經理及分管領導為正、副主任,公司安委會成員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三、組建義務消防隊
公司要建立由職工、群眾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其任務是:1.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2.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制止違章行為;3.熟悉責任區消防情況,開展滅火演練;4.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值勤;5.管理和維護消防器材、設施;6.發生火災,迅速投入撲救;7.保護火險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第三條消防工作責任制
一、消防工作責任制
公司及各部門要建立健全領導防火責任制和職工崗位責任制,做到對消防工作與生產經營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同評比。切實將上級下達的消防工作目標責任制,分解落實到部門、班組、崗位、車頭、人頭,做到“四有一無”即:有消防負責人、有規章制度、有值班守護、有消防器材、無火警及火災事故發生。把防火措施落到實處。
二、消防委員會(領導小組)的職責
1.對各級領導是否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中,把消防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實行監督。
2.定期召開安全消防工作會議,聽取消防安全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匯報,討論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的重大事宜,審批新建項目的消防設施、重大防火措施和重大消防安全整改項目,作出消防安全的獎懲決定。
3.組織本單位安全防火活動,開展安全防火競賽和消防演習,評比、總結、交流防火先進經驗。
4.組織制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各項規章制度,并檢查其執行情況;
5.負責對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6.組織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凡涉及到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時督促有關單位及部門,限期進行整改。
三、消防安全責任人(第一、二、三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及其它實施細則和其它有關消防規定;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生產、工作、施工、運輸、經營管理的范圍;
5.對職工群眾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6.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7.領導義務消防組織;
8.組織制定滅火方案,帶領職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
9.處理火災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四、專、兼職消防人員的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及其它實施細則和有關消防規定。
2.針對本單位、本區域的實際情況,研究制訂消防安全制度,推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并督促落實。
3.對職工群眾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遵守消防法規和搞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4,開展防火檢查,整改消防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5.協助主管部門對從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等重點防火崗位的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考核工作。
6.組織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制定滅火作戰預案。
7.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8.組織職工群眾撲救火災、及時報告火警、保護火災現場,參與調查火災原因。
9.制止各種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并根據情節提出處理
意見。
10.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集體和個人,向行政領導提出表揚獎勵的建議。
第四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會議制度
消防委員會(或消防領導小組)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例會(遇有特殊情況或重大事故要及時召開會議處理)。會議內容:布置研究本單位消防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會議及文件精神、分析檢查安全生產狀況、落實安全措施,整改事故隱患。
消防例會可以與安全例會一并召開。
二、宣傳教育制度
各級領導及專兼職消防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對所屬單位職工群眾定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知識宣傳,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宣傳《消防法》和有關消防規定,努力提高職工群眾的責任感,增強其防火意識及自防自救的能力。
三、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抓好消防基礎工作建設,建立值班記錄、檢查記錄、隱患整改通知記錄、會議記錄、消防系統(設備)圖紙、技術標準等,健全防火檔案及各種群防組織圖表。對所在單位轄區內消防重點部位、消防環境及消防設施做到胸中有數、了如指掌。
四、技能培訓制度堅持以公安保衛、勞動人事、安全、基建、物業管理等部門為中心,深入搞好消防業務咨詢和指導,加強對消防重點工種的人員的消防知識培訓二各單位義務消防隊隊員、重點部位工作人員要訓練有素,做到“三懂”、“三會”提高其滅火戰斗能力。
五、設備保管制度
各部門要逐步完善和保養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該添置的要立即添置,該更換的必須更換,該維修的要及時維修,要絕對保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隨時處于臨戰狀態,以提高整體防范功能。要妥善管理好消防設備及器材,責任落實到人頭,凡發生丟失、被盜、人為損壞、超前自然損耗、未及時發現消防設備故障或發現故障不及時報告、排除、維修的行為,要堅決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檢查整改制度
(一)消防檢查的種類:監督性檢查。公司每半年對所屬車隊進行一次安全、治安、消防綜合性大檢查。制度性檢查各隊每月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報公司安全部備案;重點部位日檢查;車輛消防系統隨時檢查。障礙性檢查,對有礙消防計劃執行、火災發生頻率大、火險隱患嚴重、所處地位重要的進行隨時檢查。
(二)消防檢查的內容。各部門的領導和群眾對消防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消防組織是否健全,其作用怎樣;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是否切實可行;要害和重點消防部位工作人員情況,是否有崗位責任制;過去有無發生火災的情況,什么原因,現在改進情況,尚存哪些火險隱患,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各種物資保管和儲存方法、有無爆炸、自然起火的危險;電器設備使用情況及安裝是否安全規范;平面布局、建筑結構、水源、道路、安全疏散情況,是否有疏散人員或物資的計劃;用火裝置或設備的安裝使用以及管理情況;消防設備、器材的設置、管理與維修情況等。
(三)火險隱患的整改。在消防檢查中,要善于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消除隱患,有火險隱患的單位或經營者,要發火險隱患通知書。若在接到火險隱患通知書后,仍拖延不整改的,應當嚴肅執行《消防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七、獎勵懲罰制度
對未發生火險、火災事故的單位及個人、車輛,年終要進行適當獎勵,對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和拖延整改火險隱患的單位及個人要嚴肅處理,對火災肇事者和負有責任的有關領導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的、行政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車隊(修理廠)消防管理規定
1.嚴格執行《消防法》及國家有關消防法規,配備和完善消防器材、設施以及防火標志;
2.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庫、壓力容器、材料及物資集中的倉庫、保管室、木工場地、油漆班組等屬重點防火的部位和區域,物品應分庫儲存,專人專管,嚴格執行“三品”的保管和領用制度。
3.對重點防火部位和區域及修理車間,要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標記、嚴禁吸煙、亂扔煙頭、火柴頭,生產場地嚴禁亂倒廢汽油、機油等,嚴禁堆放“三品”,嚴禁車輛裝載“三品”進場修理。
4.在防火區進行明火作業或使用電氣焊時,要先請示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同意,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5.公司范圍內電、氣設備的安裝、拆除和修理,要通過管理部門指派專業人員進行作業,任何人不得擅自修理、拆除和安裝。
6.保修技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違章操作。
7.高壓容器(氧氣瓶等)必須禁水禁油,要有安全裝置,并隨時檢查,使用靈敏,設立專門的停放隔離區,遠離操作現場。
二、職工住宅區消防管理規定
1.嚴禁在住宅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2.生產、生活區域,各住戶嚴禁違規亂接私拉電線、電燈和超負荷用電,嚴禁用銅絲、鋁絲等代替保險絲。
3.凡使用天燃氣的住戶,不得使用電爐、煤爐等第二火源,嚴禁破壞電氣安裝結構,進行偷漏電和氣。
4.嚴禁在生產區域或其它有易燃物的生活區熏臘肉。
5.住宅房的梯間、走道不準堆放雜物、樓道要能直接通往曬壩,以便必要時能疏散人群。
6.生活區要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三、行車消防管理規定
1,在管理上,公司各部門、車管員、車隊技術員要堅持原則,堅持技術標準,安全、車管部門要經常督促駕駛員,單車經營者注意車輛消防安全,車輛必須要按規定隨車配載滅火器,對未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的車輛不得投入營運。
2.技工在維修中,必須堅持作業范圍和操作程序,要嚴格檢查火線、搭鐵線到儀表盤的總成線路,若車主或駕駛員拒絕按規定作業,后果自負,但修理方應及時書面通知車管、安全、貨運部門督促其按規定作業。
3.車輛在運行中,車主或駕駛員必須做好日常維護工作,不準亂拉亂改線路、直接供油等,經常檢查車輛安全狀況、杜絕車輛帶病行駛。
4.嚴禁貨車攜帶“三品”等危險物品,嚴禁載人進庫加油,貨車裝運“三品”必須按國家運輸安全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