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工作的意義、方針、任務在各類災害中,火災是最經常、最普遍的威脅公眾安全和社會發展的一種災害,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事業的的進一步發展,人們生產、生活條件的進一步改善,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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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工作的意義、方針、任務
在各類災害中,火災是最經常、最普遍的威脅公眾安全和社會發展的一種災害,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事業的的進一步發展,人們生產、生活條件的進一步改善,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的廣泛運用,用火用電的大量增加,火災因素明顯增多,因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事件持續上升,給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帶來嚴重影響。
消防工作是人們長期同火災斗爭的過程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一項專門工作。既有自然科學的客觀規律,又有社會科學的管理要求,與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十分密切,直接影響到各行各業的發展和千家萬戶的安全。
消防工作是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習、掌握一些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協助做好防火工作,對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消防工作中“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這三句富有哲理的話揭示了消防工作的特點和規律,而且指出了各級人民政府,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人民群眾肩負的重大責任,這對理解消防工作的重大意義很有啟迪。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為主就是要把火災預防放在首位,從根本上減少和避免火災危害。多年來的情況表明,火災事故多數是人為造成的。因此,要立足做好對人的宣傳教育管理工作,增強職工的消防意識,大力普及防火知識,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認真遵紀守法,做到人人防火,處處防火。“防消結合”,是指同火災作斗爭的兩個不可割的基本手段——預防和撲救。在做好火災預防的同時,必須積極主動地從思想上、組織上、物質上充分做好滅火準備。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迅速有效的進行撲救,力求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損失。消防工作的任務就是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衛公共財產和公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引起火災的火源有哪些
火源是起火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沒有火源就不會起火,能引起火災的火源很多,一般說來,可分為直接火源和間接火源兩大類。
直接火源主要有三種:
1、明火:如生產、生活用的爐火、燈火、焊接火,火柴、打火機的火焰,香煙頭火,煙囪火星,撞擊、摩擦產生的火星,燒紅的電熱絲、鐵塊,以及近幾年發展起來的各種家用電熱器、燃氣的取暖器等。
2、電火花:如電器開關、電動機、變壓器等電氣設備產生的電火花,還有靜電火花,這些火花能引起易燃氣體和質地疏松、纖細的可燃物質起火。
3、雷電火:瞬間的高壓放電,能引起任何可燃物質的燃燒。
間接火種有兩種
1、加熱自燃起火:這是由于外部熱源的作用,把可燃物質加熱到起火的溫度而起火。加熱自燃起火的情況比較復雜,常見的有:
(1)、可燃物質接觸被加熱的物體表面,如可燃的粉塵、纖維聚集在蒸氣管道上;棉布、紙張靠近燈泡;木板、木器靠近火爐煙道等,時間長了,被烤熱起火。
(2)在熔煉和熱處理過程中,由于溫度未控制好,使可燃物質起火。
(3)、各種電氣設備,由于超負荷、短路、接觸不良等,形成電流驟增,線路發熱而起火。職工在學習、生活中接觸電氣設備的情況是很多的,超負荷、短路、接觸不良等現象經常可以遇到,只要我們及時和完善處置,就可避免引起火災。
(4)、由于磨擦的作用,如軸承的軸箱缺乏潤滑油、發熱起火。
(5)、輻射作用。如把衣服掛在高溫火爐的附近起火;用紙做燈罩起火等。
(6)聚集作用。如玻璃瓶、平面玻璃的氣泡,老花眼鏡,以及斜放的鍍鋅鐵皮、鋁板等,由于日光的聚集和反射作用,使被照射的可燃物質起火。
(7)、化學反應放熱的作用。如生石灰遇水即大量放熱,使靠近的可燃物質起火。
(8)、對某些物質施加壓力進行壓縮,產生很大的熱量,也會導致可燃物質起火。如空氣壓縮到一定程度,產生高溫可引起柴油燃燒。
2、本身自燃起火:這是指在既無明火,又無外來熱源的條件下,物質本身自行發熱,燃燒起火。能自燃的物質,也有兩類:
(1)、本身具有自燃起火的物質。如泥炭、褐煤、新燒的木炭和沒有曬干的稻草、油菜子、豆餅、麥芽、苞米胚芽、原棉,還有沾有植物油、動物油的紗頭、手套、衣服、木屑、金屬屑和拋光灰等。
(2)、與其他物質接觸時自燃起火的物質。如鉀、鈉、鈣等金屬物質與水接觸;可燃物質與氧化劑、過氧化物接觸,如木屑、刨花、稻草、棉花、松節油、石油產品、酒精、醚、丙酮、甘油等有機物與硝酸等強酸接觸時。
以上這些可能引起火災的火源,在工作、生活中都可能接觸到,但是,只要認識和掌握了它的存在和發生、發展的規律,認真對待,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對它們嚴加控制和管理,就一定能有效地預防火災的發生。
(三)、火災有哪幾種類型,各類火災怎樣選用滅火器具
凡失去控制,對財產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叫火災。
按燃燒物的性質劃分,火災有五種類型,各類火災所適用的滅火器如下:
A類,指含碳固體火災。可選用清水滅火器、酸堿滅火器、泡沫滅火器、磷酸銨干粉滅火器、1301滅火器。
B類,指可燃液體火災。可選用干粉滅火器、130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泡沫滅火器只適用于油類火災,而不適用于極性溶劑火災。
C類,指可燃氣體火災。可選用干粉滅火器、130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
D類,指金屬火災。目前尚無有效滅火器。
E類,指帶電燃燒的火災?蛇x用1301滅火器、干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
關于各種滅火器具的使用方法,滅火器具上都有說明,使用時職工看一下即可了解。
(四)、怎樣打火警電話
發生了火災,首先要及時撲救,同時,必須立即打火警電話,向消防隊報告。“報警早、損失小”就是這個道理。火警電話是專用緊急電話,全國統一規定使用的火警電話號碼是“119”這個號碼,即“要、要、救”,要熟記在腦子里。撥打火警電話要做到:
1、打電話時要情緒鎮定。拿起話筒,聽到撥號音后再撥號。如需要通過總機的,首先要撥通外線,聽到外線撥音號后再撥“119”。
2、聽到對方報“消防隊”時,最緊要的是說清楚著火的單位和地址,并盡可能講清楚著火的對象、類型和范圍。如什么街、多少號、什么東西燒著了、火勢如何等等。
3、要注意消防隊值班員的發問,把自己所用的電話號碼告訴對方,以便隨時通話聯系,了解火場情況,及時有效的采取滅火措施。
4、當對方詢問完畢,記錄好報警信息后,即可將電話掛斷,并立即派人在必經的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迅速準確到達火場。
及時、準確的報警,使消防部門在接到報告后,就可迅速地、正確地派出所在責任區的消防隊,并針對燃燒物的性質“對癥下藥”,出動消防車,投入滅火戰斗。
(五)、滅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我們認識到燃燒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可燃物質、助燃物質和火源。滅火都是為了破壞已經產生的燃燒條件,只要能去掉一個燃燒條件,火即可熄滅。根據這個基本道理,從滅火斗爭實踐中,人們總結出了以下幾種基本方法。我們只要掌握了這些基本方法,就可以按照客觀的實際情況,創造出多種多樣具體的、有效的滅火方法來。
1、隔離法:將著火的地方或物體與其周圍的可燃物隔離或移開,燃燒就會因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實際運用時,如將靠近火源的可燃、易燃、助燃的物品搬走;把著火的物件移到安全的地方;關閉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管道閥門,中止和減少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域;拆除與燃燒著火物毗鄰的易燃建筑物等。
2、窒息法: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或用不燃燒的物質沖淡空氣,使燃燒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實際運用時,如用石棉毯、濕麻袋、濕棉被、濕毛巾被、黃沙、泡沫等不燃或難燃物質覆蓋在燃燒物上;用水蒸氣或二氧化碳等惰性氣體灌注容器設備;封閉起火的建筑和設備門窗、孔洞等。
3、冷卻法:將滅火劑直接噴射到燃燒物上,以降低燃燒物的溫度。當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該物的燃點以下時,燃燒就停止了。或者將滅火劑噴灑在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使其溫度降低,防止輻射熱影響而起火。冷卻法是滅火的主要方法,主要用水和二氧化碳冷卻降溫。
4、抑制法:這種方法是用含氟、溴的化學滅火劑噴向火焰,讓滅火劑參與到燃燒反應中去,使游離基鏈鎖(俗稱“燃燒鏈”)反應中斷,達到滅火的目的。
以上方法在實用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一種或多種方法并用,以達到迅速滅火的目的。
(六)、如何防止火災在室內發生
室內要預防火災,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不亂接電源。
2、不亂扔煙頭。
3、不躺在床上吸煙。
4、不在蚊帳內點蠟燭看書。
5、不焚燒雜物。
6、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不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熱設備。
8、不擅自使用煤爐、煤油爐灶具等可能引發火災的器具。
9、要人走關燈。嗅到電線膠皮糊味,要及時報告,采取措施。
10、照明燈旁不要放置易燃物如紙張等。
(七)、如何防止爆炸傷害事故發生
爆炸,能為人類造福,同時,又可能給人們造成傷害。爆炸事故,即使遇上一次,其結果也是難以想象的。大家在工作生活中,接觸或操作爆炸物及使用有爆炸性能的儀器、容器的情況也不少。為了保障安全,防止爆炸事故發生,應該了解一些防爆炸方面的知識。
1、要了解爆炸物的性能。我們接觸爆炸物之前,必須了解爆炸物的基本性能,比如,它在什么條件會爆炸?有多大的威力?可能造成什么樣的傷害等等,我們都有要熟悉。
2、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于爆炸物的使用、管理、運輸,國家有關部門都有嚴格的規定,單位也有各方面的規章制度。這些規定和制度,都是從實踐中總結出來的,是安全的保證,我們必須嚴格遵守。這些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切不可大意,否則,造成爆炸事故,將會受到嚴厲處罰,甚至受到法律追究。
3、要嚴守崗位職責。職工在工作中幾個人共同進行操作時,就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行事,聽從統一指揮,協調行動,恪守職責,否則,將會導致爆炸事故發生。
4、依靠組織,解決異常問題。比如,丟失爆炸品,或發現有違反國家關于爆炸品管理規定的行為,不要自行處理,更不能聽之任之,必須及時報告保衛部門或公安機關,便于組織上采取措施,防止危害事故發生。
一、火災的危害
火災是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火是人類從野蠻進化到文明的重要標志。但火和其他事物一樣具有兩重性,一方面給人類帶來了光明和溫暖,帶來了健康和智慧,從而促進了人類物質文明的不斷發展;另一方面火又是一種具有很大破壞性的多發性的災害,隨著人們在生產生活中用火用電的不斷增多,由于人們用火用電管理不慎、或者設備故障、或者放火等原因而不斷產生火災,對人類的生命財產構成了巨大的威脅。
以下列出一些重大特大火災案例:
1994年12月8日下午,新疆克拉瑪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為迎接自治區教委工作檢查,在克拉瑪依市友誼館由克拉瑪依市教委組織現場文藝匯報演出,由于光柱燈烤燃紗幕而引起火災,當時七個安全出口僅有一個打開,造成325人死亡、130人受傷、經濟損失211萬元,其中280多名中小學生死亡。
1994年11月27日下午1時30分,遼寧省阜新市面積200多平方米的藝苑歌舞廳營業時由于一17歲男青年點煙后將燃燒的報紙隨手扔到沙發座下,造成特大火災,死亡233人、燒傷20人。
1995年12月8日晚21時40分,廣東省廣州市裝修豪華的“廣濤閣芬蘭浴”大樓發生火災,燒死18人,經濟損失145萬元。
1993年8月12日22時左右,北京十大商廈的隆福大廈發生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149萬元,34人受傷。
1998年5月5日下午5時35分,北京玉泉營環島家具城由于電鈴線圈過熱引起大火,造成經濟損失近億元。
1991年5月30日凌晨3時30分,廣東東莞興業制衣廠工人亂扔的煙頭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災,造成死亡72人、傷47人、直接經濟損失190萬元的特大火災,這是一起典型的三合一廠房火災事故。
1987年3月15日凌晨2時39分,我國最大的麻紡企業哈爾濱亞麻廠發生粉塵爆炸事故,死亡58人、傷82人、直接經濟損失650萬元。
1989年3月5日下午3時許,西安煤氣公司液化氣發生泄露著火,引起儲罐爆炸,造成44人傷亡(其中死亡11人,消防人員7人、液化氣站工作人員4人)
1989年8月12日上午9時55分,山東省黃島油庫雷擊引起火災,火災中發生噴濺、爆炸,造成死亡19人(消防官兵14人、油庫職工5人),傷78人(消防官兵66人、油庫職工11人),直接經濟損失3540萬元。并因原油流入海洋使130公里海岸線受到污染,海產品損失和清理污染也需要數千萬元。
1988年1月7日,272次列車因旅客郭中奇違章帶入的易燃易爆品油漆泄露,郭點煙后隨手扔掉的火柴梗引起火災,造成死亡34人、傷30人,6節車廂燒毀,直接經濟損失149萬元。
由以上火災事故可以看出,火災對人類的危害是巨大的。它能燒掉茂密的森林和廣袤的草原,使寶貴的自然資源化為烏有,還污染了大氣,破壞了生態環境;能燒掉人類經過辛勤勞動創造的物質財富,使工廠、倉庫、城鎮、鄉村和大量的生產、生活資料化為灰燼,影響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的正常生活;能燒掉大量文物古建筑等許多人類文明,毀滅人類歷史的文化遺產,造成無法挽回和彌補的損失;甚至還涂炭生靈,奪去許多人的生命和健康,造成難以消除的身心痛苦。
因此,如何正確的使用火和防止火災的發生,是我們生活生產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二、燃燒與火災
燃燒是指可燃物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有火焰、發光和(或)發煙現象。
(一)燃燒的必要條件
物質燃燒過程的發生和發展,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必要條件,即:可燃物、氧化劑和溫度(引火源)。只有這三個條件同時具備,才可能發生燃燒現象,無論缺少哪一個條件,燃燒都不能發生。但是,并不是上述三個條件同時存在,就一定會發生燃燒現象,還必須這三個因素相互作用才能發生燃燒。
1.可燃物: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燃燒化學反應的物質稱為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狀態分為氣體可燃物、液體可燃物和固體可燃物三種類別。可燃燒物質大多是含碳和氫的化合物,某些金屬如鎂、鋁、鈣等在某些條件下也可以燃燒,還有許多物質如肼、臭氧等在高溫下可以通過自己的分解而放出光和熱。
2.氧化劑:幫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燒的物質,即能與可燃物發生氧化反應的物質稱為氧化劑。燃燒過程中的氧化劑主要是空氣中游離的氧,另外如氟、氯等也可以作為燃燒反應的氧化劑。
3.溫度(引火源):是指供給可燃物與氧或助燃劑發生燃燒反應能量來源。常見的是熱能,其它還有化學能、電能、機械能等轉變的熱能。
4.鏈式反應:有焰燃燒都存在鏈式反應。當某種可燃物受熱,它不僅會汽化,而且該可燃物的分子會發生熱烈解作用從而產生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種高度活潑的化學形態,能與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反應,而使燃燒持續進行下去,這就是燃燒的鏈式反應。
(二)燃燒的充分條件:
(1)一定的可燃物濃度;(2)一定的氧氣含量;(3)一定的點火能量;(4)未受抑制的鏈式反應。汽油的最小點火能量為0.2mJ,乙醚為0.19mJ,甲醇為0.215mJ。對于無焰燃燒,前三個條件同時存在,相互作用,燃燒即會發生。而對于有焰燃燒,除以上三個條件,燃燒過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游離基(自由基),形成鏈式反應,使燃燒能夠持續下去,亦是燃燒的充分條件之一。
三、火災的定義及分類
火災的定義是: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火災分為A、B、C、D四類:
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如木材、棉、毛、麻、紙張;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火災;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等引起的火災;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火災等。
四、燃燒中的幾個常用概念
1.閃燃:在液體(固體)表面上能產生足夠的可燃蒸氣,遇火能產生一閃即滅的火焰的燃燒現象稱為閃燃。
2.陰燃:沒有火焰的緩慢燃燒現象稱為陰燃。
3.爆燃:以亞音速傳播的爆炸稱為爆燃。
4.自燃:可燃物質在沒有外部明火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熱或自身發熱并蓄熱所產生的自行燃燒現象稱為自燃。亦即物質在無外界引火源條件下,由于其本身內部所進行的生物、物理、化學過程而產生熱量,使溫度上升,最后自行燃燒起來的現象。
5.閃點: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液體(固體)表面能產生閃燃的最低溫度稱為閃點。同系物中異構體比正構體的閃點低;同系物的閃點隨其分子量的增加而升高,隨其沸點升高而升高。各組分混合液,如汽油、煤油等,其閃點隨沸程的增加而升高;低閃點液體和高閃點液體形成的混合液,其閃點低于這兩種液體閃點的平均值。木材的閃點在260攝氏度左右。
閃點的意義:(1)閃點是生產廠房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的重要依據;(2)閃點是儲存物品倉庫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的依據;(3)閃點是甲、乙、丙類危險液體分類的依據;(4)以甲、乙、丙類液體分類為依據規定了廠房和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占地面積、安全疏散、防火間距、防爆設置等;(5)以甲、乙、丙類液體的分類為依據規定了液體儲罐、堆場的布置、防火間距、可燃和助燃氣體儲罐的防火間距,液化石油氣儲罐的布置、防火間距等。
6.燃點:是指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液體或固體能發生持續燃燒的最低溫度稱為燃點。一切液體的燃點都高于閃點。
7.自燃點:是指在規定的條件下,可燃物質產生自燃的最低溫度是該物質的自燃點。
可燃物質發生自燃的主要方式是:(1)氧化發熱;(2)分解放熱;(3)聚合放熱;(4)吸附放熱;(5)發酵放熱;(6)活性物質遇水;(7)可燃物與強氧化劑的混合。
影響液體、氣體可燃物自燃點的主要因素:壓力:壓力越高,自燃點越低;氧濃度:混合氣中氧濃度越高,自燃點越低;催化:活性催化劑能降低自燃點,鈍性催化劑能提高自燃點;容器的材質和內徑:器壁的不同材質有不同的催化作用;容器直徑越小,自燃點越高。
影響固體可燃物自燃點的主要因素:受熱熔融:熔融后可視液體、氣體的情況;揮發物的數量:揮發出的可燃物越多,其自燃點越低;固體的顆粒度:固體顆粒越細,其比表面積就越大,自燃點越低;受熱時間:可燃固體長時間受熱,其自燃點會有所降低。
8.氧指數: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固體材料在氧、氮混合氣流中,維持平穩燃燒所需的最低氧含量。氧指數高表示材料不易燃燒,氧指數低表示材料容易燃燒,一般認為氧指數<22屬于易燃材料,氧指數在22---27之間屬可燃材料,氧指數>27屬難燃材料。
9.可燃液體的燃燒特點:可燃液體的燃燒實際上是可燃蒸氣的燃燒,因此,液體是否能發生燃燒,燃燒速率的高低與液體的蒸氣壓、閃點、沸點和蒸發速率等性質有關。在不同類型油類的敞口貯罐的火災中容易出現三種特殊現象:沸溢、噴濺和冒泡。
突沸現象:液體在燃燒過程中,由于不斷向液層內傳熱,會使含有水分、粘度大、沸點在100℃以上的重油、原油產生沸溢和噴濺現象,造成大面積火災,這種現象稱為突沸現象。能產生突沸現象的油品稱為沸溢性油品。
液體火災危險分類及分級是根據其閃點來劃分的,分為甲類(一級易燃液體):液體閃點小于28攝氏度;乙類(二級易燃液體):閃點大于等于28小于60攝氏度;丙類(可燃液體):液體閃點大于等于60攝氏度三種。
10.固體燃燒特點:固體可燃物必須經過受熱、蒸發、熱分解,固體上方可燃氣體濃度達到燃燒極限,才能持續不斷地發生燃燒。
燃燒方式分為:蒸發燃燒、分解燃燒、表面燃燒和陰燃四種。
陰燃:一些固體可燃物在空氣不流通、加熱溫度較低或含水分較高時會陰燃,如成捆堆放的棉、麻、紙張及大堆垛的煤、草、濕木材等。
五、熱傳播的途徑和火災蔓延的途徑
火災的發生、發展就是一個火災發展蔓延、能量傳播的過程。熱傳播是影響火災發展的決定性因素。熱量傳播有以下三種途徑:熱傳導、熱對流和熱輻射。
1.熱傳導:是指熱量通過直接接觸的物體,從溫度較高部位傳遞到溫度較低部位的過程。影響熱傳導的主要因素是:溫差、導熱系數和導熱物體的厚度和截面積。導熱系數愈大、厚度愈小、傳導的熱量愈多。
2.熱對流是指熱量通過流動介質,由空間的一處傳播到另一處的現象;饒鲋型L孔洞面積愈大,熱對流的速度愈快;通風孔洞所處位置愈高,熱對流速度愈快。熱對流是熱傳播的重要方式,是影響初期火災發展的最主要因素。
3.熱輻射是指以電磁波形式傳遞熱量的現象。當火災處于發展階段時,熱輻射成為熱傳播的主要形式。
火災在建筑物之間和建筑物內部的主要蔓延途徑有:建筑物的外窗、洞口;突出于建筑物防火結構的可燃構件;建筑物內的門窗洞口,各種管道溝和管道井,開口部位;未作防火分隔的大空間結構,未封閉的樓梯間;各種穿越隔墻或防火墻的金屬構件和金屬管道;未作防火處理的通風、空調管道等。
六、燃燒的特殊形式--爆炸
(一)爆炸的概念
爆炸是指由于物質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使溫度、壓力急劇增加或使兩者同時急劇增加的現象。爆炸可分為:物理爆炸、化學爆炸和核爆炸。
1.物理爆炸:由于液體變成蒸氣或者氣體迅速膨脹,壓力急速增加,并大大超過容器的極限壓力而發生的爆炸。如蒸氣鍋爐、液化氣鋼瓶等的爆炸。
2.化學爆炸:因物質本身起化學反應,產生大量氣體和高溫而發生的爆炸。如炸藥的爆炸,可燃氣體、液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等;瘜W爆炸是消防工作中防止爆炸的重點。
(二)爆炸極限
爆炸極限:爆炸極限是指可燃氣體、蒸汽或粉塵與空氣混合后,遇火產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濃度。通常以體積百分數表示。
可燃氣體、蒸氣或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能使火焰傳播的最低濃度稱為該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也稱燃燒下限。
可燃氣體、蒸氣或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能使火焰傳播的最高濃度稱為該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上限,也稱燃燒上限。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將爆炸下限小于百分之十的氣體劃分為甲類氣體,少數爆炸下限大于等于百分之十的氣體劃分為乙類氣體。
(三)影響爆炸極限的因素
1.爆炸極限值受各種因素變化的影響,主要有:初始溫度、初始壓力、惰性介質及雜質、混合物中氧含量、點火源等。
2.初始溫度高,爆炸極限范圍大;初始壓力高,爆炸極限范圍大;混合物中加入惰性氣體,爆炸極限范圍縮小,特別對爆炸上限的影響更大。混合物含氧量增加,爆炸下限降低,爆炸上限上升。
(四)粉塵爆炸的特點
1.粉塵爆炸的條件:(1)粉塵本身必須是可燃性的;(2)粉塵必須具有相當大的比表面積;(3)粉塵必須懸浮在空氣中,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極限范圍內的混合物;(4)有足夠的點火能量。
2.影響粉塵爆炸的因素:(1)顆粒的尺寸;(2)粉塵濃度;(3)空氣的含水量;(4)含氧量;(5)可燃氣體含量。顆粒越小其比表面積越大,氧吸附也越多,在空氣中懸浮時間越長,爆炸危險性越大?諝庵泻吭礁摺⒎蹓m越小、引爆能量越高。隨著含氧量的增加,爆炸濃度范圍擴大。有粉塵的環境中存在可燃性氣體時,會大大增加粉塵爆炸的危險性。
3.粉塵爆炸的特點:(1)多次爆炸是粉塵爆炸的最大特點;(2)粉塵爆炸所需的最小點火能量較高,一般在幾十毫焦耳以上。(3)與可燃性氣體爆炸相比,粉塵爆炸壓力上升較緩慢,較高壓力持續時間長,釋放的能量大,破壞力強。
七、燃燒產物及其毒性
燃燒產物是指由燃燒或熱解作用產生的全部物質。燃燒產物包括:燃燒生成的氣體、能量、可見煙等。燃燒生成的氣體一般是指:一氧化碳、氫化氫、二氧化碳、丙烯醛、氯化氫、二氧化硫等。
火災統計表明,火災中死亡人數大約80%是由于吸入火災中燃燒產生的有毒煙氣而致死的;馂漠a生的煙氣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成分,如二氧化碳、HCH、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二氧化碳是主要的燃燒產物之一,而一氧化碳是火災中致死的主要燃燒產物之一,其毒性在于對血液中血紅蛋白的高親和性,其對血紅蛋白的親和力比氧氣高出250倍。
滅火器使用常識
1. 滅火器的分類
滅火器的種類很多,按其移動方式可分為:手提式和推車式;按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按所充裝的滅火劑則又可分為:泡沫、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酸堿、清水等。
2.滅火器適應火災及使用方法
(1) 泡沫滅火器適應火災及使用方法
適用范圍:
適用于撲救一般B類火災,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災,也可適用于A類火災,但不能撲救B類火災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的火災,如醇、酯、醚、酮等物質火災;也不能撲救帶電設備及C類和D類火災。
使用方法:
可手提筒體上部的提環,迅速奔赴火場。當距離著火點5米左右,即可拔出保險銷,一手握住噴管的手柄,另一只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將射流對準燃燒物。在撲救可燃液體火災時,如已呈流淌狀燃燒,則將泡沫由遠而近噴射,使泡沫完全覆蓋在燃燒液面上;如在容器內燃燒,應將泡沫射向容器的內壁,使泡沫沿著內壁流淌,逐步覆蓋著火液面。切忌直接對準液面噴射,以免由于射流的沖擊,反而將燃燒的液體沖散或沖出容器,擴大燃燒范圍。在撲救固體物質火災時,應將射流對準燃燒最猛烈處。滅火時隨著有效噴射距離的縮短,使用者應逐漸向燃燒區靠近,并始終將泡沫噴在燃燒物上,直到撲滅。泡沫滅火器存放應選擇干燥、陰涼、通風并取用方便之處,不可靠近高溫或可能受到曝曬的地方,以防止碳酸分解而失效;冬季要采取防凍措施,以防止凍結;并應經常擦除灰塵、疏通噴嘴,使之保持通暢。
(2)推車式泡沫滅火器適應火災和使用方法
其適應火災與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相同。
使用方法:
使用時,一般由兩人操作,先將滅火器迅速推拉到火場,在距離著火點10米左右處停下,由一人施放噴射軟管后,雙手緊握噴槍并對準燃燒處;另一個則先逆時針方向轉動手輪,將螺桿升到最高位置,使瓶蓋開足,或將閥門手柄旋轉90度,即可噴射泡沫進行滅火。如閥門裝在噴槍處,則由負責操作噴槍者打開閥門。
滅火方法及注意事項與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基本相同,可以參照。由于該種滅火器的噴射距離遠,連續噴射時間長,因而可充分發揮其優勢,用來撲救較大面積的儲油槽或油罐車等處的初起火災。
(3) 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只要將滅火器提到到火場,在距燃燒物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拔出保險銷,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應把喇叭筒往上板70-90度。使用時,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屬連線管,防止手被凍傷。滅火時,當可燃液體呈流淌狀燃燒時,使用者將二氧化碳滅火劑的噴流由近而遠向火焰噴射。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時,使用者應將喇叭筒提起。從容器的一側上部向燃燒的容器中噴射。但不能將二氧化碳射流直接沖擊可燃液面,以防止將可燃液體沖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一般由兩人操作,使用時兩人一起將滅火器推或拉到燃燒處,在離燃燒物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喇叭筒并展開噴射軟管后,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快速按逆時針方向旋動手輪,并開到最大位置。滅火方法與手提式的方法一樣。
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在室外使用的,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在室內窄小空間使用的,滅火后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4)干粉滅火器適應火災和使用方法
碳酸氫鈉干粉滅火器適用于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帶電設備的初起火災;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除可用于上述幾類火災外,還可撲救固體類物質的初起火災。但都不能撲救金屬燃燒火災。
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使用的干粉滅火器若是外掛式儲壓式的,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開啟提環。如果儲氣瓶的開啟是手輪式的,則向逆時針方向旋開,并旋到最高位置,隨即提起滅火器。當干粉噴出后,迅速對準火焰的根部掃射。使用的干粉滅火器若是內置式儲氣瓶的或者是儲壓式的,操作者應先將開啟把上的保險銷拔下,然后握住噴射軟管前端噴嘴部,另一只手將開啟壓把壓下,打開滅火器進行滅火。有噴射軟管的滅火器或儲壓式滅火器在使用時,一手應始終壓下壓把,不能放開,否則會中斷噴射。
干粉滅火器撲救可燃、易燃液體火災時,應對準火焰要部掃射,如果被撲救的液體火災呈流淌燃燒時,應對準火焰根部由近而遠,并左右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使用者應對準火焰根部左右晃動掃射,使噴射出的干粉流覆蓋整個容器開口表面;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使用者仍應繼續噴射,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應注意不能將噴嘴直接對準液面噴射,防止噴流的沖擊力使可燃液體濺出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當可燃液體在金屬容器中燃燒時間過長,容器的壁溫已高于撲救可燃液體的自燃點,此時極易造成滅火后再復燃的現象,若與泡沫類滅火器聯用,則滅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撲救固體可燃物火災時,應對準燃燒最猛烈處噴射,并上下、左右掃射。如條件許可,使用者可提著滅火器沿著燃燒物的四周邊走邊噴,使干粉滅火劑均勻地噴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
(5)推車式干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與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的使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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