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廣陵區東方紅船務中心承攬的揚州龍和船業有限公司船舶分段制造工程于2008年1月10日上午9時許在位于揚州龍和船業有限公司內業車間一號廠棚東南角發生了一起物體打擊事故,死亡一人,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8.2萬元。
一、事故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揚州市廣陵區東方紅船務中心承攬的揚州龍和船業有限公司船舶分段制造工程,位于揚州龍和船業有限公司內業車間內,由于內業車間一號廠棚東南角擺放隔艙板的地面出現裂縫瓦工需要重新修補,必須將擺放在此處的隔艙板移至南邊,代班班長李遠就把任務落實給談荊,08年1月10日上午9時左右,談荊在沒有他人幫助的情況下,獨自使用一只直鉤獨吊夾具向南移動隔艙板(此板厚12毫米,重約200公斤),在隔艙板一只角著落地面時,致使吊鉤受力變輕,鋼板開始傾斜角度,當角度小于等于90度時,直鉤處于自卸狀態,談荊視線沒有及時發現,隔艙板脫鉤后砸向站立在東南角的談荊,將談荊壓在隔艙板下,致使頭部受傷。事故發生后,李遠及車間其他約5名工人立即將隔艙板抬起來把談荊拉出送往就近的嘶馬衛生院進行搶救,隨即揚州龍和船業有限公司向嘶馬派出所報告了該事故,同時派出專人趕赴嘶馬衛生院組織搶救傷者,大約40分鐘后,談荊終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于當日9時40分左右死亡。
二、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操作工談荊未經專業培訓不具備行車工資質,而從事行車起吊工作,違反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思想麻痹,安全意識淡薄,談荊不應該站在起吊鋼板的旁邊,應該站在鋼板可能掉下來涉及范圍的外邊;安全知識及相關業務知識匱乏,談荊不應該將行車直鉤夾夾在隔艙板一側,應該夾在隔艙板中間使隔艙板保持平衡,并且應該使用兩個夾子,不應該使用一個夾子,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二)事故主要原因
揚州市廣陵區東方紅船務中心及法定代表人劉繼東,安全意識淡薄,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重效益輕安全,現有安全管理制度執行不嚴,安全管理松懈,平時的安全督查不力,平時自己很少來施工工地,全權委托代班班長李遠負責日常事務,自工地施工以來從沒有召集職工召開過安全會議,僅以口頭形式和職工講安全,在招收職工時對職工的特殊工種資質審查把關不嚴,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事故次要原因
揚州市廣陵區東方紅船務中心現施工場代班班長李遠,作為施工現場負責人,對現場施工人員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只停留于現場口頭提醒,沒有定期召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不扎實、不全面,未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之一。
(四)事故性質
揚州廣陵區東方紅船務中心“1•10”死亡事故,是由于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實、職工野蠻操作而造成的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三、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一)直接責任及處理建議
操作工談荊,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意識不強,安全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匱乏,違反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第十七條的有關規定致使所吊物隔艙板脫鉤砸中自己致死。談荊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此次事故負有直接責任。鑒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故不予追究。
(二)主要責任及處理建議
揚州廣陵區東方紅船務中心及法定代表人劉繼東,未能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能及時貫徹落實公司內部現有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類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存有麻痹僥幸的思想。劉繼東作為企業主要負責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等規定,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由江都市安監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對揚州廣陵區東方紅船務中心給予經濟處罰;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對企業負責人劉繼東給予經濟處罰。
(三)次要責任及處理建議
企業現場負責人李遠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現場監督檢查不力,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未能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生產隱患,沒有盡到自己的工作職責,對這起事故應負監督管理不到位的責任。建議揚州廣陵區東方紅船務中心依據公司內部規定對施工現場負責人李遠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培訓,強化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相關部門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組織職工學習并正確指導職工安全作業,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確保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事故的發生。
3、加強企業全員安全教育,舉一反三,使企業干部、職工從事故中吸取教訓,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章守紀。
4、進一步完善安全組織網絡,建立健全勞動保護組織網絡,依法成立工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結合企業實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排查各工種、各崗位存在的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特別是在吊裝作業、焊切割作業等危險系數高的作業場所,要明確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督查,杜絕重復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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