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板未固定墜落,砸斷方木傷人
發生事故日期:1987年3月13日10時40分。
發生事故地點:天津發電一廠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現場留隱患 施工人員安全施工意識差
傷亡情況:重傷1人。
事故簡要經過:
徒工王×在8m層平臺測量發電機臺板和基礎之間尺寸時被鋼筋頭拌了一下,左腳失去平衡,踩在了臺板上,而臺板下面的墊鐵不穩,致使臺板(2200×250×70mm,重310kg)墜落砸斷一根方木,倒向了一軸方向,將在出線小間4m層支模板的木工邵xx(男,30歲,木工六級,本工種工令十六年,擠在兩方木中間,造成重傷。
事故原因分析:
。ǎ保┡_板沒有采取臨時固定措施,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現場文明不良,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預防措施:
。ǎ保┡_板應臨時固定,交叉作業采取隔離措施。
(2)做到文明施工,及時清理現場,消除隱患,對地面露出的鋼筋頭及時采取預防措施。
。ǎ常┕ぷ鲿r走動要注意周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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