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快速有效地應對小浪底沉船事故、漯河洪水、濟源幼兒園房屋倒塌這樣的突發公共事件?記者昨日從省交通廳獲悉,河南突發公共事件交通應急預案已經出臺,并在全省實施。
交通應急預案規定,省政府決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省轄市(發生地)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立即啟動相應的突發公共事件交通應急預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按照要求,各省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在接到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后,應當在1小時內向省交通廳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立即采取有關措施,對事件進行調查核實和控制。在初步調查2小時后,各省轄市交通主管部門要向省交通廳報告調查情況。省交通廳接到省轄市報告1小時內,向省政府和交通部報告。
對于突發事件中需要使用車輛和人員,應急預案做了詳細的規定:50萬人以下的地區,應配備20輛5噸貨車,20輛30座以上的客車。每增加50萬人,相應增加5噸貨車20輛和30座以上客車20輛;車輛的使用不應超過5年或行駛里程在15萬公里之內;應急運輸保障人員要求政治合格,技術過硬,年齡在23歲到50歲。承擔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的緊急運輸車輛,使用省交通廳統一印制的緊急運輸通行證,免交各種通行費用,并優先通行。
應急預案還規定,對于在突發公共事件中未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的,或者未組織完成突發事件所需的緊急物資運送的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責任人,將受到警告、記過或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