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干區一次關于交通事故的會議不同尋常———人們通常認為遏制事故是交警的職責,現在由區政府牽頭,各單位、鄉鎮、街道都要為此負責了。
車禍已成為各城市影響群眾安全感的重要因素,打造平安杭州,必須遏制車禍高發。
今年10月18日,杭州市綜治委在全市部署開展“創建道路交通安全鄉(鎮)、街道” 活動,宣布從明年起,“創安”活動要納入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核范圍。昨天,江干區正式成立“創安”工作辦公室,其他城區也正在開始實施創安各項措施。
江干交警大隊向轄區內各部門、鄉(鎮)、街道的負責人通報今年事故狀況:2003年12月20日—2004年12月17日,江干區共發生交通事故8578起,58人因車禍喪生。江干區的18條主要道路里,死亡事故集中發生在杭海路、新塘路、艮山東路、機場路,彭埠鎮、筧橋鎮和四季青街道是事故多發區。同時,還分析了肇事車輛、肇事司機、因車禍死亡人群等方面情況。
江干交警說,由區政府牽頭,這么詳細地向轄區各個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前所未有。各鄉(鎮)、街道的負責人不僅要根據事故特點制定工作步驟,還要把事故多發路段、人群等特點向居民宣傳,老百姓出門路過危險路段會更小心。
接下來,杭州各區政府都要和街道、鄉鎮簽訂管理責任書,把交通安全包干到各街道、單位、企業,由這些單位自行落實責任,管好自己的人和車。同時,一系列目標和考核方法也隨之公布,其中包括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已列入黨委、政府的議事日程;轄區道路的標志設置是否完善有效;機動車駕駛員、機動車、交通事故等有無清楚記錄等。如轄區里發生一次死亡5人(含)以上的交通事故或發生兩起3—4人死亡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制,也就是其他工作做得再好,這一年的創安工作還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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