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方面沒有像我國那樣分為長輸、公用和_72業管道三大類,從有關法規規定上,只分管線(Pipeline)和管道系統(Piping System)。可以認為管線相當于我國的長輸管道和城市燃氣管道,管道系統即為我國的工業管道。在管轄權上,凡屬于加拿大聯邦,或跨越兩個省或兩個省以上.或與國外管道相連的壓力管道,屬于聯邦政府能源局管轄。而屬于加拿大各省,在省內建設運營的管道,由該省負責。因此,在這個前提下,哪些壓力管道列入安全管理范圍由擁有管轄權的聯邦政府或省政府各自確定。下面是管轄范圍具體劃定情況。
一、工業管道(壓力管道系統)與附件
(一)聯邦管轄范圍
加拿大《職業安全與衛生規則》劃入管轄范圍內的工業管道(壓力管道系統,pressure piping system)指連接鍋爐壓力容器的管道、管件、閥門、安全裝置、泵、壓縮機,其他儲存氣體、蒸汽或液體并連接到鍋爐或壓力容器的一整套設備系統。但不包括制冷能力小于或等于18 kW的制冷裝置。
對于連接鍋爐壓力容器和管道系統的附件(fittings),無論聯邦還是各省都納入了管理范圍,但都沒有明確指出具體管轄范圍。由于聯邦及各省或全部或在一定程度上采納了加拿大標準《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系統規范》(CSA B51),故將其確定的附件管轄范圍介紹如下:
加拿大標準《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系統規范》(CSA B51)定義的附件分為A、B、C、D、E、F、G和H八大種類,分別為:
A類:管件,包括連接管、三通、彎頭、褲叉管(Ys)、絲堵(plugs)、活接頭、短管接頭、管帽(pipe caps)、異徑接頭;
B類:所有法蘭;
C類:所有閥門;
D類:所有種類的膨脹節、柔性連接(flexible connection)和軟管系統(hose assemblies);
E類:粗濾器、過濾器、分離器和蒸汽冷凝器;
F類:各種測量裝置,包括壓力表、液位表、觀察玻璃、壓力傳感器;
G類:用于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系統超壓保護的壓力釋放裝置和熔化堵頭(絲堵);
H類:未在上述范圍內的其他承壓部件。
(二)阿爾伯塔省管轄范圍
除下列工業管道以外,其他所有工業管道都在管轄范圍之內:
(1)安全閥開啟壓力為103 kPa的壓力管道系統;
(2)額定功率等于或小于10.5 kW的制冷系統壓力管道;
(3)由阿爾伯塔省《管道法》定義的,作為鍋爐、壓力容器、熱電廠或供熱系統部分的管道。
對于納入管理范圍的附件,主要包括加拿大標準《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系統規范》(CSA B51)規定的用于鍋爐、壓力容器與壓力管道系統的閥門、儀表、調節與控制裝置、法蘭、管件或任何別的加裝到或構成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系統一部分的部件(parts)或附件(fittings)。
(三)安大略省管轄范圍
除下述設備以外,所有的工業管道和附件都在管轄范圍之內:
(1)介質為蒸汽、其他氣體或液體,最大允許工作壓力小于等于15 psi(103 kPa)的壓力管道系統和附件;
(2)介質為危險程度不高于水,工作溫度不高于150 oF(65℃),工作壓力不高于250 psi(1 717 kPa)的壓力管道系統和附件;
(3)制冷能力小于等于11 kW的制冷管道;
(4)加熱介質為蒸汽、壓力不超15 psi(103 kPa),或加熱介質為水、壓力不超160 psi(1 100 kPa)、溫度不超250。F(121℃)的建筑物加熱系統中的壓力管道;
(5)公稱直徑小于等于3/4 in(19.05 mm)的壓縮空氣管道;
(6)熱油介質,壓力不大于100 psi(689 kPa),加熱溫度低于其閃點50。F(10℃)以內的熱油管道系統;
(7)工作溫度不超過150。F(65℃),工作壓力不超過600 psi(4 134 kPa)的地下水管;
(8)用于農業用途的壓力管道系統與附件管道;
(9)軟管和在礦山使用的攜帶式空氣管道系統;
(10)由加拿大危險品運輸委員會或能源局管理的壓力管道裝置。
管道附件管轄范圍基本與加拿大標準《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系統規范》(CSA B51)相同。
在公共領域用于運輸和分銷的碳氫化合物管道、碳氫化合物管道裝置、用碳氫化合物取暖或能源裝置、壓縮天然氣站管道系統等,歸屬安大略省技術標準與安全權威機構(TSSA)燃料安全部門負責,而在煉油廠、化工廠或熱處理工廠等用于工業用途,而不是燃料用途的碳氫化合物管道系統、屬于燃料部門管理的碳氫化合物裝置內壓力容器、所有與管道或管道系統相連的安全附件,屬于TSSA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部門負責。
二、長輸管道
(一)聯邦管轄范圍
聯邦所屬用來傳輸油、氣或其他商品的長輸管道,或連接兩省或多個省的長輸管道屬于聯邦政府管轄。國家能源局《陸地管道規則》所管轄的長輸管道是加拿大標準《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系統規范》(CSA B51)管轄范圍以外的長距離運輸壓力管道。包括:主管道、所有分支管道、延伸部分、儲罐、儲存設施、泵、壓縮機、裝載設施、站際通信交換系統。但不包括只為社區單獨使用的上下水系統和壓力裝置的管道系統。
加拿大國家能源局管轄的管道公司有110多家。這些公司擁有的長輸管道總長度共4萬多公里。這些管道主要是石油管道、石油制品管道和燃氣管道。
(二)阿爾伯塔省管轄范圍
阿爾伯塔省長輸管道由該省能源與設施局負責,而不是由阿爾伯塔省鍋爐安全協會負責。長輸管道管轄范圍由阿爾伯塔省《管道法》和《管道規則》規定如下:
在阿爾伯塔省境內,除下列管道以外的所有長輸管道都在能源局的管轄范圍:
(1)坐落在煉油廠、加工廠、煤處理廠、銷售單位等廠區范圍內的管道:
(2)加拿大國家能源局管轄范圍的管道:
(3)全部坐落在消費者院內儲罐傳輸燃料油或氣的管道:
(4)屬于阿爾伯塔省《安全規范法》管轄的壓力管道系統;
(5)阿爾伯塔省環境管道,如供排水管道。
管道管理包括對與管道相連的設備設施的管理。這里的設備設施指管道、管件、附件、閥門、控制裝置、壓縮站、壓力調節站、計量站和泵站。但不包括終端用戶的管道、附件、閥門或終端用戶的控制裝置。
阿爾伯塔省能源與設施局管轄的長輸管道共有近30萬公里,其中天然氣管道17.3萬公里、原油管道1.7萬公里、酸性氣體管道1.6萬公里。阿爾伯塔省天然氣管道占全加拿大天然氣管道的80%。3/4天然氣供應外省和出口美國,原油制品占加拿大的37%。
(三)安大略省管轄范圍
屬于安大略省管理范圍的長輸管道主要是那些輸送石油、石油制品、液化石油氣、天然氣、壓縮氣體等危險介質的管道和與管道相連的設備設施(所包括的內容與聯邦管轄范圍相同)。但TSSA不對水和熱力管網進行管理。
安大略省TSSA燃料安全管理部門除對上述長輸管道管理外,還對分銷管道、各種利用傳輸管道直接進行充裝燃料油氣的商業經營性質充裝站內管道設備設施進行管理,但不管轄屬于《鍋爐壓力容器規則》范圍內的壓力管道系統。
安大略省傳輸油氣的長輸管道較少,且由于該省政府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授權與阿爾伯塔省不同,故將油氣長輸管道和相關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設在TSSA,而不像加拿大聯邦和阿爾泊塔省那樣設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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