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極不平凡的一年。新年第一天,溫家寶總理專門前往發生礦難的陜西銅川陳家山礦看望礦工,慰問遇難礦工家屬。強調一定要抓好安全生產,愛惜每一個礦工的生命。此后,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升格為總局,國務院在全年多次召開主題為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會議,出臺了《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緊急通知》)等重要文件;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以煤礦安全為重點的安全生產法執法檢查。中紀委、監察部牽頭,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入股煤礦問題進行了清理糾正。
2005年,也是全國安全生產保持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發展態勢的一年。統計顯示,2005年全國共發生各類傷亡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比上年下降10.7%和7.1%;工礦商貿企業發生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10.6%和3.8%,其中,煤礦事故起數下降9.2%,死亡率減少1.5%,煤炭生產百萬噸死亡率2.811,減少0.270;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安全工作成效明顯,除漁業船舶外,道路、水上和鐵路交通、民航等事故都有較大幅度的下降;多數地區安全生產狀況相對穩定,全國有29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事故死亡人數在控制指標以內。
但是,2005年發生的4起死亡百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也提醒我們,我國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面對安全生產依然嚴峻的態勢,我們到底該如何看待我國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導致煤礦等重特大事故頻繁發生的深層次原因是什么?我們該如何遏制煤礦等重特大事故發生?2006年我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將如何進一步加強?本報記者日前就此采訪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
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趨于好轉,但依然十分嚴峻
記者:2005年,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按照“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要求,在各方面取得進展的一年。這一年來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李毅中:首先是黨和國家對安全生產高度重視。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以《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第38條為中心,在相關10多個條款中都有安全生產的內容,講了9個方面的任務,這是歷次中央全會文件對安全生產寫得最全、重視程度最高的一次。
2005年國務院六次召開常務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問題,出臺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體預案》)等一系列重要法規和文件。安排了30億元國債資金支持國有重點煤礦治理事故隱患。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以煤礦安全為重點的安全生產法執法檢查。中紀委、監察部牽頭,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入股煤礦問題進行了清理糾正。
全社會對安全生產高度重視,各省(區、市)黨政領導站在了第一線,各部的部長們對安全生產工作大力支持。各企業結合實際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一年來最大的感受是全黨、全社會對安全生產高度關注和支持,有力地推動了安全生產工作,為2005年全國安全生產保持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發展態勢奠定了基礎。但是煤礦等重特大事故多發,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記者:您是2005年初調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的,這一年來,作為國務院主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安監總局做了大量工作,對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開展了專項安全督查,特別是全年圍繞遏制煤礦等行業重大事故發生目標開展的“煤礦瓦斯治理和關閉整頓非法生產小煤礦”兩個攻堅戰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目前這兩個攻堅戰的進展情況如何?
李毅中:在國務院《特別規定》和《緊急通知》下發后,我們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了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在瓦斯治理上,各主要產煤省區都成立了瓦斯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向45戶重點煤礦企業派出了督導組。發改委、科技部和安監總局、煤礦安監局等部門聯合召開了瓦斯治理現場會,組織近百名專家對瓦斯災害嚴重的國有煤礦進行安全技術“會診”,提出了安全技改項目建議,80%的煤礦完成了通風能力核定。隨著30億元國債扶持資金逐步到位,全國煤與瓦斯突出、高瓦斯礦井全部裝備了監測監控系統,67戶瓦斯災害嚴重的國有重點煤礦已有66戶實現內部聯網,95個重點產煤縣已有69個實現縣域聯網。
在整頓關閉工作中,結合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辦,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逾期沒有申請辦證的煤礦責令停產整頓。到年底全國累計停產整頓礦井達12990處,公告關閉經整頓仍達不到安全條件的礦井5243處。還同時取締非法采煤窩點10669個次。針對整頓關閉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煤礦重特大事故多發的情況,經向國務院匯報,從去年12月中旬采取了7項斷然措施:要求各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消除事故隱患;加強對停產整頓礦井的監管,確保停產整頓到位;堅決關閉經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確保實現關閉目標;規范資源整合,嚴禁以“整合”為名拖延關閉或在整合期間違法開采;嚴格建設項目管理,嚴防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借技術改造和改擴建之名逃避整頓;繼續抓好瓦斯治理,嚴防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落實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基礎工作。
記者:去年8月,中紀委、監察部會同國資委、安監總局聯合發出了《關于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問題的通知》。此后,您也多次嚴厲指斥“官商勾結”、“官煤入股”,強調“腐敗不除,礦無寧日”。目前這項工作進展如何?
李毅中:事故背后存在著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我在參與一些煤礦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中發現,事故背后存在著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在權力的遮護下,一些非法老板置最起碼的安全標準和安全投入于不顧,瘋狂追逐短期利益。
從調查情況看,涉及安全事故背后的腐敗表現形式大體有5種:第一入股辦礦,甚至拿“干股”,分紅利;第二赤膊上陣,自己辦礦;第三在申辦各種證照中搞權錢交易;第四庇護非法生產行為;第五參與瞞報事故,庇護事故責任者。
基于這樣的共識,4部門《通知》下發后,各省區市都高度重視,將其列為黨委、政府的重要工作,經過4委部局和各地協同開展認真督查,到去年底,全國共報告登記參與入股投資者4878人,其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621人,登記入股金額7.37億元,到年底已撤資5.62億元。這項工作仍在深入進行,而且要以此為切入點,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領域的違法違紀行為和腐敗問題。
重特大事故多發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原因
記者:我們看到安監總局對去年安全總結評價是“保持了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發展態勢,但形勢依然嚴峻”,怎么理解這種似乎矛盾的現象?
李毅中:對這個問題媒體上也有一些不同看法。事故這么多,一個接一個,怎么還保持了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態勢?另一方面,全年安全生產數據公布后,事故總數、死亡人數的確都在下降,怎么又講形勢依然嚴峻。我看,對形勢的判斷還是要講“兩點論”,一是要講保持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發展態勢;二是還要講形勢依然嚴峻。
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發展態勢,一是指前面提到的黨和國家在安全生產上采取的一系列重大措施,確實見到了效果。尤其國務院在去年9月發布的《特別規定》,彌補了過去對“預防為主”這方面行政法規的不足。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開展了《安全生產法》執法檢查,揭示了安全生產的深層次問題,形成了共識。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企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工作的扎實開展。各地各部門和全社會對安全生產高度重視,都是推動安全形勢好轉最有利的、最基礎的因素。
二是指2005年事故的起數、死亡人數下降了,事故下降10.7%,死亡人數下降7.1%,特別是煤礦死亡人數也下降了1.5%,很不容易。這個趨勢要看清楚。
形勢嚴峻。主要是指煤礦等重特大事故多發,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去年是134起,起數增加了3起,死亡人數增加了17%。其中煤礦58起,增加了34.9%,死亡人數上升66.6%。特別是發生了4起百人以上的礦難,一是“2·14”阜新孫家灣煤礦瓦斯爆炸;二是“8·7”廣東梅州大興煤礦透水;三是“11·27”七臺河東風礦煤塵爆炸;四是“12·7”唐山劉官屯煤礦瓦斯爆炸。其他行業,去年底也是事故接二連三,如:11月6日河北邢臺石膏礦事故;中石油吉化雙苯廠11月13日爆炸,一個裝置的毀滅在化工史上是比較少的,更嚴重的是造成了松花江水體嚴重污染。接著第二天,11月14日山西長治,學校早上跑操的時候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12月15日吉林遼源中心醫院特大火災,12月22日四川都江堰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瓦斯爆炸事故等,傷亡慘重。這些都說明,除了煤礦外,其他行業在安全管理上也存在著明顯漏洞和薄弱環節。
3月14日,內蒙古自治區在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進行炸毀、關停小煤窯的行動。為根治小煤礦安全生產條件不達標的問題,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部署,2006年5月底前內蒙古將關閉規模和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標準的小煤礦810座。圖為兩名工人在打孔,準備裝炸藥炸毀一座小煤礦的豎井(3月14日攝)。新華社記者 任軍川攝
記者:從您的介紹和媒體的報道看,去年也是我國開展各項安全生產督查工作力度最大的一年。安全監督部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為什么還事故頻發?
李毅中: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有歷史的積淀也有新情況、新問題。
從主觀上,就是已經制定的安全生產措施不落實,不少還停留在會議上、文件上、口頭上,沒有真正落實到縣、鄉、煤礦、企業,工作不實。一些企業履行主體責任不認真、不負責;少數國有大企業思想麻痹、管理滑坡、隱患嚴重,職工隊伍的素質下降。不少民營小企業不講安全,管理混亂,甚至無視國法、違法違紀。還有一些地方貫徹黨的方針決策和整頓關閉工作不堅決、不得力,有的對整頓關閉敷衍了事走過場。再有就是有的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不落實、不到位,也包括我們自己。或是對有些問題沒發現,或是發現了沒去處理。
深層次原因。簡單說,一是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尚未根本轉變,高耗能、高污染、高投入,造成“煤電油運”等基礎產業負重爬坡,安全生產基礎相當薄弱。二是行業管理弱化。標準規范長期不修訂,企業管理嚴重滑坡。三是安全投入不足,歷史欠賬多。原來測算國有重點煤礦的安全欠賬總數是505億元。去年組織100名專家對54個大礦、462個礦井進行檢查,查出5886個問題,安全欠賬高達689億元。四是對農民工培訓、教育沒有跟上。五是事故背后的腐敗,權錢交易,官商勾結。
此外,還與我國現階段所處的發展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也有著密切關系。有關研究機構在對所選擇的世界上4類、27個國家樣本進行分析研究后發現,當一個國家工業化加快時,特別是在人均GDP1000美元到3000美元期間,事故呈現快速上升趨勢,是事故的易發期。美國、德國等工業化國家的安全生產,大致上也經歷過這樣一個周期。我國目前正處在工業化加速發展階段,是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易發期”。
但是,“易發”并不必然等于“高發”、“多發”和“頻發”。因為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們有學習借鑒國外先進技術和成熟經驗的后發優勢,有我們社會主義制度的制度優勢和政治優勢。不能重復走別人的路子,要用幾年的時間走過別人十幾年、幾十年走過的路子。
遏制煤礦等重特大事故多發是今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
記者:面對重特大事故依然多發的嚴峻形勢,據了解,安監總局黨組研究決定,今年安全工作要實現四個突破:一是遏制煤礦等重特大事故;二是深化專項整治;三是探索實施治本之策;四是加強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春節前后,您也多次強調,遏制煤礦等重特大事故是四項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您認為該如何去實現這一目標?
李毅中:“四個突破”也是今年安全工作要實現的主要目標。其中,后3個目標是圍繞第一個的,遏制住煤礦等重特大事故多發勢頭,這是檢驗我們工作的一個最主要的標準。
任務艱巨,但實現“四個突破”也有很多有利條件:一是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安全發展,把安全與資源、環境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二是對影響安全生產深層次問題的認識已形成了共識,提出了12項治本之策。三是煤礦的兩個攻堅戰和各個行業的專項整治開始見到效果。四是我們通過工作積累了正反兩面的經驗教訓,吃一塹長一智。五是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部門聯合執法的機制基本形成。
要實現遏制煤礦等重特大事故的目標,仍需要深入持久地打好“瓦斯治理和關閉整頓”兩個攻堅戰,推進加強煤礦安全基礎管理。
瓦斯治理,除了要繼續采取國務院去年確定的7項措施外,還應加大“先抽后采”的力度,把“抽”字放在第一位。新建高瓦斯礦必須真正做到先抽、預抽,再采;現有礦井在開采過程中也要做到先抽后采,高瓦斯礦不實行“先抽后采”的,就要依法責令立即停產。
其次是搞好瓦斯數字化遠程監控系統維護,低瓦斯礦也要上。核定生產能力礦要回頭看,并延深到核定井下定員。同時,用好國家今年的30億國債資金,加大隱患治理。
關閉整頓煤礦。已經公布的5243個礦,要一個個關好關實。近一個月,各地又報來700多個,加起來6000個左右礦,要真正徹底關閉,不能半途而廢。要把“關閉整頓”作為經常性的工作抓。同時還要規范資源整合,不能以整合來逃避關閉,要先關閉后整合。還要加強對基建井、技改井的安全監管。
煤礦的事故大多數都是責任事故,責任事故里多數是“三違”造成的事故。必須下決心抓好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立即糾正少數國有大礦的管理滑坡,指導那些管理混亂的小煤礦建立起規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專項整治要抓住重點,要抓住關鍵性、最薄弱的環節,狠抓一兩年,抓出成效
記者:安監總局已宣布,今年在專項整治中要先關掉35800個“高危”行業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和非法的企業。這方面的工作將如何開展?
李毅中:今年專項整治要抓住重點,每個行業的專項整治抓一兩項,頂多3項,要抓住關鍵性、最薄弱的環節,狠抓一兩年,抓出成效來。
比如,在遏制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方面要抓的工作,一是抓油田高壓、高硫化氫的油氣井的防井噴。二是要加強金屬礦、非金屬礦的源頭管理,配合國土資源部抓源頭治亂。三是抓海上石油安全。
要關掉35800個“高危”企業,首先是要抓好安全許可、市場準入這項工作。其實,這項工作去年就已開始了,也就是明確規定,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和民爆器材等高危企業,凡是到2005年12月31日止,沒有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的要一律關閉。
到去年底沒有提出申請,要立即關閉的企業:非煤礦山有8053個,危化品有2500個,煙花爆竹有350個,建筑業有24900個,民爆器材業有16個。
關閉首先是吊銷所有的證照;二是停供電,停供公用工程,停供原材料;三是將名單登報公布,讓社會監督。
對提出申請辦理許可證的企業,不具備頒證條件的要通過整改驗收合格才能發證。非煤礦山和危化品生產企業整改截止日為今年6月30日,煙花爆竹和危化品企業整改截止日為3月31日。
此外,在抓危化品安全工作中,要重點抓好3件事:一是液氯、液化氣、液氨、劇毒化學品運輸的泄漏。二是抓化工廠的“三違”。安監總局和環保總局在春節發出通知,要求全國所有的化工企業必須對所謂的清凈下水做到在事故狀態下不能外排,中央企業必須在6月30日做到措施到位,其他企業在9月30日措施到位。三是抓安全距離不夠的化工企業搬遷。一年搬不了,堅持抓5年。在抓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中,要抓打擊非法生產;抓生產工廠化;抓倉庫不能超儲,運輸配送不能超載。
交通運輸方面:抓治理超載、超限,通過治理“雙超”,延伸到解決大噸小標的問題,取締非法改裝車的問題,召回缺陷汽車的問題,加強運輸單位源頭管理等。去年發生的三起重大火災事故,都是舊房子裝修、電器著火。今年消防就要抓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查電器設備,查是不是超負荷。
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離不開考核,要建立安全生產工作的指標考核體系
記者:一年來,您反復強調,促進安全生產的重要一條是安全責任。怎么樣才能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李毅中:安全責任是安全生產的靈魂。科技再高、投入再大,沒有人負責不行,關鍵是人的責任心。落實政府的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制,這就是落實責任制。無論是行政首長還是法定代表人,怎么樣就算到位了呢?我理解必須做好這么幾件事:第一,要不折不扣地貫徹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要結合本地方、本行業、本企業的特點,不是照本宣科。第二,要層層落實政績、業績考核,省里要落實到地、縣、鄉;企業要落實到車間、礦井、班組。第三,要在發展規劃中有安全生產專篇。第四,要對本地區、本行業、本企業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心中有數。第五,要抓應急預案,事故一發生,要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嚴肅查處、追究責任。
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離不開考核,要建立安全生產工作的指標考核體系。目前主要有4個指標。一是億元GDP生產事故死亡率。安全就是要降低死亡率,而且我們這個指標5年內要降低35%。二是工礦商貿10萬從業人員事故死亡率。這兩個指標納入全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指標里,還要把它分解到省區市。還有兩個指標,就是交通萬車死亡率和煤礦百萬噸死亡率。這4個指標一起納入到全國統計指標里。如果這4個指標落實到行政首長負責制,就不僅是看GDP,還得看死亡人數能不能降下來。這4個指標現在有的還沒有分解,要盡快分解,省區市里也要落實到市、縣,這是治本之策。
當然,控制考核指標也要向社會宣傳,讓人明白這是一個控制指標,不能超過,越少越好。死亡這兩個字不能回避,但要少死人、不死人。這也是個積極的指標,不是消極的指標,不是下指標要死多少人,是下指標必須少死多少人,讓大家一起來努力,減少事故和死亡人數。
記者: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要遏制住重特大事故多發勢頭,實現安全生產穩定好轉,企業責任重大,但大量發生的事故說明,造成事故多發的原因,多是責任事故,責任事故多數又是“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管理混亂造成的。大家都抱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不到位。但怎么樣才能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意識到位?
李毅中:實現企業責任主體到位,當然首先要靠企業家的素質,靠企業自身的努力。但必須同時靠政府和社會,從外部給企業壓力和推動力。第一,政府要實行嚴格的監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和企業領導班子的考核,特別是要加強對“第一責任人”履職盡職情況的考核。嚴格煤礦等高危行業各類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資質管理,煤礦礦長等必須持證上崗,督促他們下井帶班。對違法違規的職業經理人要依法吊銷他們的資質。
第二,行業要實施有效的指導。要通過調查研究對不同行業,不同所有制,不同規模的各類企業的安全基礎管理,提出行之有效的指導意見。安監總局、煤監局應當對各類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等類型的企業抓緊提出指導意見。
第三,社會要有強有力的輿論監督。
對違法違規,忽視安全甚至導致重特大事故的要揭露、曝光。定期公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企業的名單,使不法企業和企業的不法行為無藏身之處。
記者:有人說,加強安全生產,最有力、有效的措施有兩條:“一是經濟政策、二是法律手段”。對此,您是否贊成?將如何推進實施?
李毅中:我贊成這樣的看法。目前我們正在落實的經濟政策有3項。
首先是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包括實施安全風險抵押金和提高事故賠償金標準。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在煤礦已經落實,國有煤礦都提了,民營煤礦還要加強監督,必須提夠、提足,用在隱患治理上,專款專用。安全風險抵押金,在煤礦已經出臺了。具體規定是3萬噸以下的礦一次交60萬元至100萬元,9萬噸的交150萬元至200萬元,15萬噸的交250萬元至300萬元,然后產量每增加10萬噸增交50萬元,到600萬元的封頂。就是讓煤礦先交一筆風險抵押金在銀行,專款專存,萬一發生事故,政府動用你這個錢搶險救災。提高事故賠償金標準。現在多數省份都出臺了政策,發生事故,死亡一個人至少賠償20萬元。
二是要推動礦產資源稅的改革,要實行以儲量為基數和回采率掛鉤的礦產資源稅費。現在是和產量掛鉤,產一噸煤交多少錢,建礦的時候基本無償占用了國家的可采儲量,所以一些煤礦企業就私挖濫采,造成資源浪費甚至是破壞。誰拿到資源誰就發大財,容易發生權錢交易。礦產資源稅的改革是最有效的經濟政策,要辦礦先掏錢購買資源,加大采煤成本,讓礦主珍惜自己花錢買來的資源。
三是減輕國有煤礦負擔的經濟政策。
從去年開始,通過每年30億元國債來帶動企業投入補還安全欠賬。實施3年就是90億元,可以帶動補還500多億元的歷史欠賬。這個錢不能用在其他方面,只能用于國有重點煤礦隱患治理。
此外,目前國有煤礦企業辦社會負擔太重,國有煤礦的改革也是滯后的。煤礦的問題只有通過改革,通過政策扶持來解決。要建設大礦,改造小礦,推動大礦兼并小礦。要強制推行煤礦的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除此之外,還有對煤層氣的開發利用應有優惠政策,電煤價格的改革要深化,這些都是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政策。
記者:2004年國務院確定,到2010年,即“十一五”規劃完成之際,初步形成規范完善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全國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數大幅度下降。您覺得我們應該怎樣去實現這個目標?
李毅中:一是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統領安全生產工作全局。要研究回答安全生產對于貫徹“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意義作用,探尋“安全發展”的方法途徑。從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責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基本要素入手,做好安全領域的基礎性、共同性工作,扎實有效地推動“安全發展”。
二是必須突出重點,在抓落實上狠下功夫。安全生產涉及各行各業、各個方面,各種矛盾交織,各類問題繁多,必須集中力量,爭取在重點方向、重點問題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帶動安全工作全局。
三是必須建立地方政府領導、部門聯合執法機制。聯合執法符合國情和行政、司法等資源配置現狀,是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加強安全生產的有效途徑。 四是必須堅持標本兼治,重視政策治本、源頭治本。既要采取斷然措施堅決遏制煤礦等重特大事故多發勢頭,又要加快解決影響制約安全生產的歷史性、深層次問題。
五是必須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和監督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任務,要加強宣傳教育,使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廣泛深入人心,為加強安全生產創造有利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