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3年4月12日21:10(喀土穆時間),管道二公司在蘇丹喀土穆恩土曼區管道一公司營地物資公司集裝箱庫區實施裝卸作業時,發生一起員工被吊車擠傷事故。
4月12日18:00,管道二公司汪××、張××、陸×、邵××、賀××等11人在喀土穆恩土曼區管道一公司營地物資公司集裝箱庫區,分別往6號集裝箱內裝焊條和吊裝1號集裝箱作業。21:00××組織人員準備起吊1號集裝箱,16噸KATO吊車駕駛員安××在倒車的同時,汪××、張×正在從1號集裝箱正門的兩側向箱上攀登,邵××、賀××分別在集裝箱正門的兩側背對吊車、面對集裝箱負責監護,司機將吊車在距離集裝箱很近的位置處停下時,將汪××的左腿擠在吊車配重與集裝箱的縫隙中,造成汪××左腿股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由于裝卸現場多單位混用,現場管理混亂,無統一指揮,無吊車指揮,無正式起重工,加之吊裝監護人員注意力不集中,互相配合不默契,登高者疏忽而造成。
三、事故責任
邵××、賀××監護不到位,負主要責任。
四 、事故預防措施與對策
1、加強多單位混用物資現場管理。對多單位混用物資場地應指定總負責人,避免多頭管理。
2、嚴禁非特殊工種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3、嚴格按照吊裝程序進行指揮和監護。
4、強化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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