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2006年6月16日,上午10時左右,馬鋼股份有限公司重型機械設備制造公司鉚工李X、胡X和焊工邵XX、張XX在焊接組場地組裝馬鋼新區大包回轉臺支承座,由于支撐座上沿口需重新割制剖口,李X和邵XX就在支承座筒體內部靠上沿部用槽鋼焊了兩個撐后,就將法蘭(重約3500公斤)吊放在支撐上面給焊工做臨時工作平臺用,邵XX (男,38歲)一人在法蘭上用半自動切割機割制剖口,他在切割剖口過程中不慎將法蘭下面一個支撐焊縫與剖口同時割掉,法蘭突然向下傾斜墜落,擠壓到邵的左腳,造成左腳足部前端斷離。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 鉚工打的支撐數量太少。
2)選點及選用的支撐形狀不合理。
2、間接原因:
1)焊工(傷者本人)焊縫點不牢,焊點位置不當。
2)安全確認不夠,監護不利。
事故責任和事故處理意見:
1、鉚工李X、胡X安全意識不強,打的支撐數量太少(只打了2個支撐點)且選用的支撐形狀(槽鋼)及選點不合理了其中一支撐焊縫被割掉,造成法蘭傾斜墜落,造成事故發生。
李X、胡X應負主要責任?劾頧、胡X獎金各800元。并對其進行安全教育。
2、焊工邵XX (傷者本人)忽視工件重量焊縫不牢、焊點位置不當,操作不當,沒有進行安全確認,另一電焊工張XX監護不利,邵XX、張 XX應負次要責任。扣邵XX獎金500元,張XX獎金300元。
3、分廠領導對事故責任者教育不嚴,扣發分廠廠長、副廠長獎金 300元;扣分廠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獎金人均200元。
4、鉚焊一組對事故責任者安全管理監督不利,扣發讀組獎金4000元。
5、公司安委會成員人均扣獎200元;安環部門人均扣50元;掛聯科室(管理人員)人均扣30元。
6、根據公司(2006年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規定,按當月在冊人數扣發結構分廠獎金人均80元及半年安全基金。
防范措施
1、將此事故通報全公司,教育職工吸取事故教訓,加強職工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舉一反二,避免事故重復發生。
2、繼續開展“三不傷害”活動,強化班組安全活動,經常開展事故案例教育,增強職工防范事故能力。
3、加強對崗位操作人員安全規程的學習教育及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訓。
4、督促分廠加強安全確認制落實和安全互相監護及每日現場安全巡視和班組“一班三查”工作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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