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萊陽市某小區70號住宅樓工程塔機傾覆事故
2006-04-04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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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簡介
2000年9月23日,山東省萊陽市某小區70號住宅樓工地安裝塔機起重臂過程中鋼絲繩突然斷裂,致使塔機傾覆,導致在塔頂作業的3名工人死亡。
二、事故發生經過
萊陽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小區工程在需要安裝塔機時,將安裝任務承包給了本公司架子工班負責人張××,張××組織了4名無資質人員開始安裝。當起重臂上升到鉸點安裝高度呈水平位置,準備安裝鋼絲繩欄桿銷子時,塔頂上的操作人員要求繼續上拉起重臂,于是重新啟動卷揚機,這時鋼絲繩突然斷裂,起重臂前端加速下擺撞擊塔身下端,致使塔身瞬間失穩,隨即倒塔,將塔頂上的3名操作人員甩下,經過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術方面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鋼絲繩質量不合格,但亦不排除重新啟動卷揚機時臂架已經達到了傾角極限,造成鋼絲繩受力過大,是此次事故的技術原因。
2.管理方面
塔機產權單位明知道自己的職工無塔機安裝資質,不具備完成此項任務的能力,置法律法規于不顧,將任務承包給非專業人員。表明該企業領導對安全工作意識淡漠,對人的生命極端不負責任;施工組織者目無法規,違法組織施工;操作者無資質,無安全意識,無專業知識,違章操作。
四、事故結論與教訓
這是一起典型的違反安全法規、違章操作的傷亡事故。購人鋼絲繩時未進行認真檢驗,在安裝前未按照規程要求對各個涉及安全的部件、零件進行檢查,使劣質鋼絲繩引發了事故,鋼絲繩供應商應該負主要責任。
產權單位明知故犯,無視法規,將任務交由無資質人員組織實施,應負主要責任。施工組織者私招亂雇無資質人員施工,應負直接責任。
五、事故的預防對策
1.塔機產權單位對購人的整機或部件,一定要進行必要的檢查檢驗,在安裝之前按照安全規程要求必須認真對涉及安全的零部件進行確認。
2.選擇有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施工。
3.施工前必須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針對本次任務特點的培訓,制定施工方案的過程中有監督檢查和驗證等不可缺少的控制程序。
六、專家點評
這起事故是典型的違法、違規和違章案例。塔機產權單位明知操作人員無資質,專業技術不具備卻將任務交給他,充分說明領導對安全法規、法律的漠視,不但給人民生命和財產帶來巨大損失,也嚴重擾亂了塔機安裝市場的正常經濟秩序。
施工組織者必須學習相關法規,提高法律意識,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許多事故說明,如果施工的組織者充分準備,精心組織,事故完全可避免;如果片面追求經濟效益,違章指揮,最終將導致事故發生,而受到傷害的往往是直接操作的人員,因此必須對他們實施有效的安全、技能培訓并加大資質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