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況
事故時間:2007年12月21日
事故類別:機械傷害
傷害情況:右手掌骨骨折
二、事故經過
2007年12月21日1時20分,九爐準備從1#鐵口出鐵,因爐門泥套不完整,不具備出鐵條件,于是改用3#鐵口連續出鐵。爐前工史某某將液壓炮退回,準備裝炮泥。爐前工秦某某負責往液壓炮內進行裝泥操作,爐前工杜某某負責給秦某某遞泥。1時30分,由于剛退炮,3#鐵口周圍煙氣大視線較差,史某某在未確認秦某某是否已裝炮結束的情況下,便開始進行頂泥操作,這時秦某某右手在泥缸內還未抽出,造成其右手掌骨2、3、4骨折。
三、事故原因
1、九車間爐前工秦某某在給液壓炮裝泥時,違章將手伸入液壓炮泥缸內撥泥塊;爐前工史某某在未確認秦某某是否已裝炮結束的情況下,未先啟動報警器就進行頂泥操作,是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九車間爐前班組管理松懈,未嚴格執行爐前安全出鐵確認制,對爐前安全作業確認不夠,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3、九車間對職工安全教育力度不夠,車間負有管理責任。
四、防范措施
1、高爐車間爐前工在爐前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堅決杜絕違章作業。
2、操作工在啟動運轉設備之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和監護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3、九車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切實做到先安全后作業、不安全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