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筆者來到某單位,發現現場近一半的操作人員未戴安全帽,有的甚至穿著拖鞋。問及原因時,大家都說:“因為天氣太熱,戴安全帽、穿多了不好受。”
時下,天氣正熱,酷暑確實難當,部分職工為了涼爽、舒服,工作中不認真穿戴勞保用品的現象較為突出,甚至部分領導也認為這種行為出發點是“關心”職工、“體諒”職工,無關緊要。
勞動保護用品在安全工作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它是確保勞動者安全的基本保障,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將給安全生產留下重大隱患!栋踩a法》第37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可見,不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已經觸犯了國家法律,是違法行為。
近日,重慶市松藻煤電有限責任公司洗選廠出臺了專門制度強調:“各車間科室在安全檢查中,要將正確規范穿戴勞保用品這種‘小事’列入檢查范圍,以落實自身的保護措施,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特別是檢查人員和管理人員更要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做好表率。”
的確,穿戴好勞保用品既是對自己的保護,也是切實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搞好安全生產的一種具體行動。所以,只要是上班時間,勞保用品還需按規定穿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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